​姑息疗法与当面告知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武汉 橄榄油)

病房内,当着病人的面,医生问我:你是他什么人?病人抢着说:她是我姑娘。“你跟我来一下。”医生面无表情地说。到了医生办公室,他向我宣读了诊断为癌症晚期:“鉴于该病人的目前情况,为延长患者生存时间,提高生存质量,对该病人进行姑息疗法。”我知道这就是没治的意思。先签字,后谢医生所做的一切。

当然也有当面说的时候。那是一年前,在同一家医院,还是这位患者,要做心脏搭桥手术。术前,医生对病人说:通知亲属都来,越多越好,谈话。可惜咱家人丁稀疏,连病人一起一共来了4人,开了个冷清的术前通风会。会前我曾私下里问过医生,有些情况能不能不对病人说。医生断然道:医院有规定,病人要享有知情权。并堂而皇之——此为先进理念。会上医生把手术的风险、并发症以及可能出现的多达十数种之多的不测后果一一通报。最后给出一道两选一的问答题供与会者决策:做?还是不做?

我家两老都是老革命,可还是脸发白咬紧牙关说了个:“做!”少不得又是签字画押,这回是病人亲自签了名,家属依次落名。不知有多少患者在如此残酷的“知情权”面前打了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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