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性的流浪者
作者:驳静在奥威尔短暂的写作生涯中,多数人只认为《一九八四》值得一读,至多可以延伸到《动物庄园》,它们的确已译成60多种文字,销量超过4000万,只是标签化也十分明显:反极权主义和政治寓言。
《巴黎伦敦落魄记》则是他最早获得成功的书,准确地讲,也是他最早出版的,尽管他二十出头就开始尝试写作,但在30岁之前的人生里,并不清楚自己要写什么,甚至写得很糟糕,连手稿都没有留下。
在清楚自己写的不是那种全景式文学后,“他走进市场,四处观望”,紧接着就埋头苦干了起来。1931年,奥威尔由于喝了“四到五品脱酒,和几乎整瓶的威士忌”,成功地以“醉酒”的名义被捕,并如愿地在监狱里度过了48小时。这段过程,奥威尔写在了一篇未发表的散文中。而这段流浪生涯中的最后一次历险,只不过是任性的作者众多实地体验的例子之一。
1928年,25岁的奥威尔从副警长的位置上辞职,随即离开工作了5年的缅甸。此后的4年间,开始了多次流浪之旅,一方面是“对自己家庭的殖民渊源的赎罪”,他被那些身处边缘的赤贫者所吸引,用极大的勇气“从舒适踏足肮脏和极其困难的处境”;另一方面,他失去收入来源,如果不依靠极力反对他辞职的家人朋友,人生轨迹的确也会不可避免地滑入最底层。
他在巴黎的两年时间,其实与海明威和乔伊斯是重合的,甚至在后者常去的双偶咖啡馆,还见到过。但奥威尔的巴黎与他二人的巴黎全然不同。就像在《巴黎伦敦落魄记》中的前23章的巴黎部分中所描写的,奥威尔在贫民窟生活,并让自己介入得很深。
1929年春天,他得了严重的流感,住到卫生条件十分不堪的公众病房,在他后来发表的《穷人的死法》(How the Poor Die)中,见证穷人“缓慢、发臭、痛苦地自然死去”。正是这次住院,导致了奥威尔原本就边缘的生活陷入更大的绝境,他在旅馆的房间被洗劫,按照《巴黎伦敦落魄记》中所写,他身上一共剩下的钱是47法郎,随后就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
从这个角度,其实“在巴黎和伦敦的穷困潦倒生活”这个翻译,更适用于这部作品——从纯粹文学的观点来看,这是“把新闻写作嬗变成了一种艺术”,早已领先于若干年后还在兀自争论谁才是“非虚构写作”发明者的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和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
单凭“落魄”二字,足以让人误以为是如今流行的“明星体验普通人日常生活”的桥段,事实却远非轻描淡写和浅尝辄止。直到获得在餐馆洗碗工的机会,他才终于过上了不至于挨饿的日子。这个机会如此宝贵,以至于一天工作11个钟头、跑腿15英里,并且是在狭窄高温毫不透气的地下室里,也不在话下。
用升降机运送准备好的食物、用过的餐盘,巴黎许多餐馆至今还沿用这套节约空间并只展示光滑面的动作法则。此时回想起从前在巴黎时午餐常去的那家小餐馆——店堂空间本来也不大,除去一个结账的前台外,剩余的就是仅有两条椅子距离的餐桌了,便是这类祖辈传下来的家庭式餐馆中,初次见识墙壁张开的一个口子,而服务员(店家年轻的女儿)推起窗门就能变出两盘食物——便有一种观察者的自我认知。
如果说这个层面的巴黎,在作者接近自我惩罚的有意接近中,显露出来一个大多数人从未见过甚至想象到过的巨大一面,不同于同时代的乔伊斯,不同于今天你我所见,却是另一个平行世界,就像作者所做的对比:客人坐在那里,周围一派光鲜,仅仅隔了几尺远,我们却置身于令人作呕的污秽中。
1929年底,奥威尔离开巴黎,回到伦敦,因为有朋友介绍了份照顾先天痴呆儿的工作,之后未果,不得已,又开始了在伦敦的流浪、乞讨和偷窃的生活,开始辗转于若干收容所,而且从他的语气来看,巴黎做洗碗工的生活显然更有“动物式的满足”,因为“在本国之外做下层阶级更容易”。
火柴般纤薄的墙壁和聚集无数臭虫的墙壁,与这类赤贫细节如影随形的,是“百无聊赖的滋味”,因为在床上一躺就是半天,人也不称其为人,“只是一个肚子,附带几件器官”。但同时,贫困还另有一种奇特的安慰,“这是一种释然的感觉,几乎是一种喜悦——你知道自己终于真的贫困潦倒了”。此外还有一种逻辑十分顺畅的心理过程:在你浑身上下只有100法郎时,你会吓得魂不附体,等到只有3法郎时,就很无所谓了,因为3法郎至少直到明天还有吃的,反正也不可能考虑后天的事。
但是最终,被迫的闲散摧毁了流浪汉的灵魂,奥威尔发现,人们对流浪汉是无赖、逃避工作的固有偏见经不起推敲。因为赤贫者对于不断往下的生活毫无反击能力。
对奥威尔而言,更为残酷的事实则在于他对自己出身的那个阶级的不认同。
他出生于一个上层中产阶级家庭,并就读于著名的伊顿公学。其时,1100名男生都是经过激烈竞争的入学考试,而奥威尔更是其中获得奖学金的70人之一。按照今天犬儒主义者们的看法,他有个不错的开头,等待他的也是一条成功之路。然而他自己写道:对一个孩子而言,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把他送到一个富家子弟的学校中去。意识到贫穷的孩子由于虚荣所受到的痛苦是成人所不能想象的。而伊顿之前,即圣塞浦里学校里的寄宿生活,据他在后期写作的自传性散文《如此欢乐童年》(Such,Such Were the Joys)中的回忆,也是一个充满敌意和非常邪恶的世界。
及至成年,童年和青少年时代的创伤历久弥新,而在缅甸这块殖民统治地的见闻又将对不公的愤懑注入文学个性,因而对上层阶级,他甚至是憎恨的——这一点从他的侄女接受采访时所说的话中可以得到佐证,她认为他的一切疙瘩来自这样一个事实:他连同他们随便交谈都办不到。另一方面,他的流浪生活却有诸多阻碍,比如为了能在监狱过圣诞,他一度挑衅警察,然而他的上层阶级口音出卖了他,警察最后不过劝他回家了事。
同样是巴黎下层生活鉴赏家的亨利·米勒,在奥威尔去世后依然坚持认为《巴黎伦敦落魄记》才是他最好的作品。这个评价固然值得商榷,因为如果将《一九八四》比作一个巨大的噩梦梦境,《巴黎伦敦落魄记》则是他找到的第一个“显微缩影胚胎”。作为思想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我们看着作者潦倒,也同样无法站在三尺开外无动于衷,依赖奥威尔不顾一切的勘察,得以想象巴黎和伦敦真实得近乎异象的“热带森林和草原景象”。
〔书目:《巴黎伦敦落魄记》(英)乔治·奥威尔,孙仲旭译,译林出版社出版;《我为什么要写作》,(英)乔治·奥威尔,董乐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奥威尔传》,(美)杰弗里·迈耶斯,孙仲旭译,东方出版社出版〕 深度读书巴黎伦敦落魄记作家阅读巴黎乔治奥威尔奥威尔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