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中摩擦自此成为常态?
作者:宋晓军( 12月4日,中国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在北京会晤到访的美国副总统拜登 )
自12月5日美国副总统拜登离开北京后,有关拜登在与中国领导人长达5个小时的会谈中到底如何就中国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进行了“交锋”?美国媒体,包括西方主流推出了很多的分析文章,从而也引起了国内媒体的转载与评论。在此期间,我接受了几家国内媒体的采访,每当记者用西方媒体上透露出来的细节让我分析时,我都会提到12月5日美国政治新闻网记者菲利普·尤因(Philip Ewing)采写的一篇文章的题目:《美、中在西太平洋上的摩擦自此成为常态》。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虽然我未必同意文中引用的很多美国学者的观点,但我认为这篇文章的题目是实事求是的。原因首先从美国“部分认可”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说起。在网上你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PDF文本。《公约》的第五十八条是“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根据本公约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时,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本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与本部分不相抵触的法律和规章。”从中国公布的“识别区”的图上大致可以看出,中国设立的“识别区”显然包括了大部分中国东海沿岸领海外和主权属于中国的钓鱼岛领海外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同时,中国公布的“识别区”相关“法律和规章”显然也不抵触,因为中国在“识别区”的说明中,强调了作为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美国并没有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以美国根据国际习惯法(如《公海公约》)坚持认为公海和公海上空有不受任何约束的航行自由及飞越自由。但同时,美国自己也有“识别区”,并要求飞往美国的民航机通报飞行计划,所以美国对中国的“识别区”只能是“部分认可”。换句话说,美国的民航可以遵守中国“识别区”通报飞行计划的规矩,但军机是不会遵守的。
如果沿着这个逻辑继续往下推导,美国军机之所以不会遵守规矩,是因为美国在这块海域对日本、韩国有公开的安全承诺,对我国台湾地区和日本声称“主权归日本”的钓鱼岛有“模糊的安全承诺”。因此,美国的军机要对中国大陆进行“常态化”的抵近侦察,并要在这块海域与日、韩进行军事演习和训练(当然演习、训练也有部分是针对朝鲜威胁的内容),以实际行动体现对盟友的两种安全承诺。现在中国“识别区”的规矩一出,显然是不可能收回,而美国也不愿意为此降低对盟友安全承诺的“含金量”,那美、中在西太平洋上空的摩擦自然就会“常态化”了。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常态化”的摩擦会到什么程度?会不会导致局部冲突?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解决三个疑问,而这三个疑问是很多报道、分析拜登访华的文章中没有提到的。一是在拜登访华前,美国国防部长说,钓鱼岛适用于《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那么拜登在日本时是否告知了日本绝不可以让自己的飞行器进入钓鱼岛领空,并就此向中国领导人进行通报?二是在今年6月中美双方首脑会晤时达成的加强两军交流的共识中,有关建立两军“危机管控机制”(如当双方战机在公海上空相遇时要保持一定距离)是否适用于中国新设立的防空识别区?三是中国领导人重申了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拜登是如何承诺的?当然,恐怕没有媒体和专家能知道这些,而这也给媒体和专家提供了很多讨论和猜想的空间。但不管怎么讨论和猜想,有一个实事是很具体的,这就是:中国的空中力量的增量,是大于防空识别区对面的美、日空中力量增量的。也就是说,美、日现在忙活的就是如何盘活增量,而中国忙活的是如何使用好增量。
说到这儿,一位是半个军事迷的记者问我:“使用好增量”就是设立防空识别区吗?我说这可能只是开始“使用好增量”的第一步。要想成为一个真的军事迷,你要认真琢磨刚刚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一节中的三条措施,特别是“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前者谈的是深化军队编制体制改革,后者是推进军队政策制度改革。“东海防空识别区”实际上与这两条改革措施都应该有直接的联系。“美、中自此摩擦成为常态”这个简单结论的背后,其实隐含着多个令人着迷的推导过程。(文 / 宋晓军) 成为钓鱼岛摩擦自此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