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摊牌”的时刻快到了吗?
作者:宋晓军( 自中国海监B-3837飞机上拍摄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
11月23日,中国国防部发布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其中有两点引起了国内军事迷们的注意。一是虽然“声明”有六点说明,但是并没有对防空识别区本身的定义进行充分的说明;二是此次设立的“东海防空识别区”,有意避开了台湾上空空域。于是,军事迷们参照美国相关的资料对中国军方这次宣布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背后的含义进行了一番讨论。最终讨论的落点,停留在了中国是否要与美、日“摊牌”的问题上。
按照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2010年5月20日修订发布的JP3-52联合出版物《交战地区联合空域管制概则》中的术语解释,“防空识别区”的意思是:用于对空中目标进行敌我识别、测定位置并实施管制的区域。关于“防空识别区”用途的说明是这样描述的:通常情况下,在主权国家边界区域需要建立防控识别区;在作战空域为了识别进入战区后方的目标,也需要建立防空识别区。如果按照美国军方的这个逻辑,有军事迷认为,假设我们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是属于美国军方对用途定义中的第二个,这次设立的“东海防空识别区”就有与美、日“摊牌”的意味。原因是中、日都声称钓鱼岛主权归属自己,而一旦因岛屿主权争端发生对峙,中国军方就会重新解释防空识别区的意义,进而与《日美安保条约》的第五条直接“摊牌”。
但也有的军事迷认为,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以钓鱼岛的领海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再垂直向上延伸100公里的空域,都属于中国的领空,是中国领土内部的主动空域管制区。这部分区域向外延伸的区域才可以设立防空识别区。如果真想“摊牌”的话,可以在钓鱼岛单独设立防空识别区,那样识别区的外缘可能会延伸到冲绳的边上。现在比较有意思的是,媒体十分关注从11月23日后中、日各自防空识别区的重叠问题。但实际上,鉴于目前日本受到“和平宪法”和其之前已经放弃了“集体自卫权”的制约,双方在重叠区域内使用武力上的权力是不对等的。如果要对等,只有日本重新修改宪法成为所谓的“正常国家”。关键的问题,还是要看目前日本防空识别区是否完全与日美同盟框架内的联合作战行动重合。如果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仍采取“模糊态度”,双方目前围绕着钓鱼岛主权争端在防空识别区内的博弈,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日本是“吃亏”的。
说到这儿,有军事迷认为,这次设立的防空识别区虽然覆盖了钓鱼岛,但并没有触及美、日最近最担心的第一岛链的冲绳列岛,也没有把中国的“核心利益”——台湾包括进去。这表明中国是否要与美、日“摊牌”,可能还要看下一步事态的发展。原因在于,自2005年3月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之后,在美国的敦促下,美日同盟的作战方向及兵力调整就开始向台海方向转移,只是后来由于金融危机爆发、美军中东战场不利和安倍突然退位等原因,这个调整的初步计划直到今年的10月美日“2+2”会议双方才达成共识。在这之后,中日两国分别举行大规模演习,分别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家安全保障会议,直到现在中国宣布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下一步还要看日本年底出台的新版《防卫计划大纲》和明年即将出台的新版《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内容。如果这些文件出台后,其内容延续了1997年版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和2005年美日“2+2会议”涉及台湾地区的内容,甚至增加了覆盖钓鱼岛的内容,这就等于给了中国大陆针对台湾和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设立具有作战性质的防空识别区的权力,因为按照美国军方对“防空作战区”的描述:防空作战区是专门规定了防空作战程序的特定空域,包括以下多个区域——防空活力打击区、防空区、防空识别区、海上火力掩护区。换句话说,这个“防空识别区”的含义,也可以是嵌入防空作战区之内的一个区域。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中国国防部这次“非常有节制”地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实际上是在向正在进行调整的美日军事同盟发出一个信号:别逼我“摊牌”。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天美国国防部长哈格尔就发表谈话称:美国不会改变在该区域的军事作战方针。同一天,在国务卿克里的努力下,伊核问题谈判也达成了初步协议。这是不是表明太平洋新一轮角逐“摊牌”的时刻快到了呢?(文 / 宋晓军) 钓鱼岛时刻摊牌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