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姐迁户口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二姐一对未婚成年儿女都在国外打洋工。几年前,二姐在老家湖北省一地级市买了商品房,但户口一直在老家镇上。最近,因为传闻她买房的地段可能要拆迁,另外,外甥女也找了对象,想到将来小孩上学方便,就想到把户口迁到城里来。

二姐先到城里房屋辖区派出所咨询,回答是按照政策,现在老家城市只要有房产证,就可迁户口。二姐就回镇上开迁移户口证明。再到城里派出所,说不行,还得开证明,证明她的一儿一女都是未婚,才能随她落户到城里。她又去了老家的民政部门,尽管老户口本没有注明外甥和外甥女已婚,可民政部门说,要开未婚证明,必须本人到场才行。二姐犯难了,儿女在国外回来一趟不容易。打电话找到我,问我是否认识人,看能否通融。我电话打到区政府一同学那里,在他的周旋下,证明是开出了,但公安部门不认账。原来,证明上写着,此证明只证明某某、某某在湖北范围内没有查询到已婚。证明上又注明一行文字,大意是此证明不能证明被证明人不会在其他地方结婚(大意)。明明是开未婚证明,却又为何画蛇添足?据说,原来民政部门开过类似未婚证明,因为现在人口流动太大,结果对方在省外领证,没有联网,后来出事了。看在我老同学的面子上,对方开了证明,担心万一有意外,给自己留个退路。

拿着这份证明,二姐硬着头皮去派出所。户籍管理人员看过证明,说不行,此证明自相矛盾。二姐奔波了几次,急了,说证明很明确,自己的儿女还是未婚。然后又跟对方解释:民政部门说了,他们根据省民政厅的规定,只能证明在湖北范围内没有查到已婚的记录。“民政部门有民政部门的规定,公安有公安的规矩。”工作人员甩出一句话。二姐再次哀求,说儿女确实没结婚,都在国外。工作人员口气松了下来,说要不你到二楼递材料的地方再试试?二姐想,这里就碰了钉子,到二楼还不是说不清?就打电话给我同学,同学劝她先回家。之后,同学先找公安系统的朋友,对方说帮不上忙,又找一个教育口的同学通话,问他是否认识某派出所所长。他脱口而说,我教过她,是我学生,问题就这样解决了。二姐再次去城里的派出所,那个接材料的户警有点儿不高兴:“明明让你到二楼问,你倒好,去找关系。”原来那位派出所所长打了招呼。

二姐在北京帮助大姐带孩子。过不久,接到电话,说新户口本办下来了。想到办这户口的周折,担心夜长梦多,二姐马上买票,从北京坐近20小时的火车回去,第一时间到了派出所。二姐在电话里和我唠叨说:我不明白,明明原来户口本上没有注明他们已婚,为什么公安部门还是要他们另出未婚证明?难道他们真的赶回来,一起到民政部门露个脸,就能证明他们是未婚吗?

从家乡小镇到老家市区,再从北京回老家市区,二姐在两个月内不记得跑了多少次,花了多少时间。11月5日,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证、办户口。看过这段新闻后,我幽了她一默:要是你11月5日后迁户口就不会这么折腾了。二姐却回了我一句:“哪有那样的好事?现在去办说不定民警给我一句:我们还没接到上级通知,新闻不算数!”(文 / 广州 刘平清) 二姐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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