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动物保护法”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邹金红)

前日我丈夫在自家店铺前乘凉,忽然听见狗叫,声音非常凄厉。当时正是上午8点多钟,路上行人不少,但并没看到狗狗。他觉得奇怪,就顺着声音找了过去。没想到,在距离我家店铺50米远的一家干洗店前,一名30多岁的男子正在对一只一个月大的白色狗狗施暴。我丈夫觉得不可思议,因为那么小的狗,叫声竟然传到50米外的地方,可见狗遭受了很大的痛苦。当时那男人正用脚去踩小狗的头部并狠踢狗腹,小狗的后腿明显已经折了。干洗店的几位女员工和两位环卫工人都来劝阻,但碍于男人的凶悍,没有人敢拉他。

我丈夫知道,如果再晚一会儿,小狗可能就会一命呜呼。而路上行人已经越聚越多,更有孩子在其间,这种残暴行为影响实在太坏。于是他走上去,问男人为什么打狗。男人的回答令人气愤。他说狗是他的,他爱打就打,爱杀就杀,跟别人没关系。我丈夫压制不住,拉住他说,不管狗是谁的,你都不能这么打。动物也是生命,你要多少钱我给你,算我买的。男人不同意,说什么也不卖。我丈夫愤怒了,要去揍那名男子。就在这时,来了两位蹬三轮车的大哥,把我丈夫拉开。不是我丈夫不理智,马路对面就是交警队,警察就在里面坐着,我丈夫多想请警察帮忙,哪怕拨打一下“110”。但事实上我们根本无权这么做,因为我们没有“动物保护法”。就算报警,警察又以何理由出警?即便来了,又该以什么标准进行处罚或干预?

在我丈夫和众人的痛斥中,男人抱起狗狗顺着马路走了。我丈夫不放心,一直跟着他。他心虚,没走几步,就打车消失在街头。事后我丈夫跟朋友提起,竟然有人说,就在这事发生的前一天,他们看见此人在超市门口把狗抱起来往地上摔。朋友慨叹,说幸好是只大白熊的崽,一两个月大,但毕竟是大型犬的幼崽,这要是小型犬,恐怕已经被摔死了。当时他们就进行了制止,可事实上,第二天,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且被我丈夫看见。

事情虽然过去几天了,他的心仍旧不能平静。他说:“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为什么不能再出台一部《动物保护法》?”我很赞同他的观点,现如今社会压力大,有人就通过各种途径发泄情绪,动物弱小,且没有法律保护,因此就有人格扭曲者在小动物身上施暴。当我们在大街上目击这种事时,正常人都不可能视若无睹,但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面对人群里孩子惊恐的目光和老人惋惜的眼神,我们觉得非常愧疚,因为我们什么都做不了。而且,一旦与这些虐待动物的人发生肢体冲突,我们又该如何保护自己? 动物呼唤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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