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来信(1293)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父亲去世后,我们违背他的遗言,“擅自”通知了叔叔、姑妈。叔叔那边没有任何回复,姑妈说她腿脚不便,两人最终没来送父亲最后一程。
他们兄妹彻底断交是在奶奶去世之后。奶奶没有留下遗嘱,和她居住在一起的姑妈,事实继承了住房。虽然房子属于“老破小”,然而位于上海静安区天潼路,价值几百万,父亲和叔叔自然意难平。
父亲尤其觉得自己冤,因为房子在解放前是他生父买的,叔叔、姑妈是奶奶和父亲的继父生的。从法律上讲,父亲的生父去世后,父亲就应继承四分之一产权。奶奶去世后,应该再继承奶奶那部分的三分之一,合计应享有房子的一半产权。
父亲的退休金并不高,算算那一半产权的价值,自然心里难受。然而他良知未泯,想起继父对他比亲生儿女还好,不便与姑妈对簿公堂。虽然忍无可忍,最后还是忍了。叔叔和父亲住得很近,两人一度经常探讨那套房子的问题。叔叔对于父亲应继承一半产权不敢苟同,两人发生过激烈的口舌之争。最终他们兄妹三人,彼此都没有了往来。
前年父亲去世,并没有留下财产方面的遗嘱。今年母亲突然查出胸部有恶性肿瘤,恐怕来日无多。老问题再次出现,和她住在一起的二哥很可能事实继承房产。
姑妈当年毕竟长期照顾奶奶,而二哥离婚后在横店当“横漂”,每回父母病重,都是大哥和我负责照顾。以姑妈的收入,假如把老房子卖掉,即便兄妹平分,她也买不起上海的房子,会无家可归。二哥和我们的收入水平差不多,唯独他没买房,纯粹因为一贯大手大脚、寅吃卯粮。
大哥和我都感受到了父亲当年的意难平,我们身后的“家属”更是激愤不已。父母的房子也属于“老破小”,但位于武汉内环,因为有拆迁传闻,市场价一度飙升到两万元一平方米。眼见我们兄弟将重蹈覆辙,也将老死不相往来。不久前,母亲楼下的邻居卖了房。一打听,由于这两年二手房价格暴跌,加之拆迁传闻被辟谣,那套预制板旧房仅卖出45万元。
“就算每人分15万元,这点钱也派不上大用场。”大嫂首先对遗产失去了兴趣,她儿子年薪都有20多万元。我那口子也不再关心此事,看来我们的兄弟关系还有救,估计起码好于父亲兄妹仨。
其实因为房子造成兄弟姐妹反目的事例,生活中并不鲜见。根源在于老人性格上的缺陷,不愿担事,将矛盾留给了下一代。明明白白写一份遗嘱,清清楚楚捋顺身后事,是现代老人应该给自己人生画上的句号。这个句号,我们以后再不能含糊成省略号了……
(读者 天潼) 读者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