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少字能写尽人的一生
作者:薛巍
传记难免写到传主的感情生活,这几乎是读者最喜欢的部分。1907年,王尔德和伊迪丝·华顿一起乘坐机动车环法旅行时,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去拜访乔治·桑位于诺昂的故居,看看她和情人们那么兴奋地厮混过的房间。他也满怀激动地阅读传记、回忆录和信件。
传记能满足人类自古以来对故事的普遍热爱。比如英国学者约翰·哈芬登在《威廉·燕卜荪传》中说,上世纪60年代,燕卜荪在课堂上读诗,他的声音太小,谁都听不清,一个女人在教室后面愤怒地喊道:“大声点儿,你这个愚蠢的老东西!”因为尴尬,整排整排的脖颈缩进肩膀,但后来得知,那个大声说话的女人是燕卜荪的妻子。
一般来说,传记是“由他人所讲的某个人的故事”,如钱穆写孔子传,梁启超写李鸿章传。历史上有过一些很特别的传记:托马斯·哈代假托他妻子的名义写自己的传记;美国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以她的伴侣艾丽斯·B.托克拉斯的名义书写自己的传记。传记的传主也可能是某个动物、事物而非个人:比如关于城市、神祇和疾病的传记,关于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的西班牙猎犬弗拉什的传记,巴约挂毯的传记,以及泰晤士河、尼罗河、伦敦城、大西洋的传记。
弗洛伊德的理论对传记的写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乔伊斯对精神分析既排斥又接受。他称荣格和弗洛伊德为“瑞士丁丁”和“维也纳当当”,但他一直在写一本梦境日记,而且对无意识的运作很感兴趣。丁丁和当当就是《阿丽思漫游镜中世界》里的腿得儿敦和腿得儿第,两个长得很像的小胖子,被用来形容品行不佳且几乎完全一样的两个人。乔伊斯在《芬尼根守灵夜》的第258页上也提到它们。
现代好多传记动辄上千页,分好几卷。英国评论家克雷格·布朗说,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的传记有800页,其有声版长31小时。罗斯活了85岁,他一生有75万小时。所以,即使最长的传记也只是它要记录的生平的一小部分。如果一部传记要写下传主从生到死的一生中每天所做、所说、所想的每一件事,那样一本书写下来所花的时间,会比传主的生命还要长。“约翰·理查德森的毕加索传,写了1500页才刚写到毕加索41岁的时候。2019年,传记作者在他跟传主的赛跑中失败了,在95岁时去世,书中的毕加索仍很健壮。一部无所不包的传记将会跟传主的一生一样长,甚至更长,因为它还会与其他人的生活交会。它会跟博尔赫斯说的世界地图一样,跟世界本身一样大。” 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