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如归去
作者:张天骄你愿意生活在城市还是农村?大部分人都会用脚投票。居住在城市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交通发达,物资丰富,就业机会多多。但对于文人来说,这似乎是一道艰难的选择题。
陶渊明眺望的南山,诸葛亮躬耕的南阳,是很多人心目中诗和远方的有机集合体。各种演义小说里也经常生硬地插上一段渔樵问答,营造出一个文化人都在隐居或者身处山林依旧不耽误学习的欢乐景象。其实,那句“大隐隐于市”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因为它把两者非常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精神上是可以追慕田园牧歌的,但这副躯壳最好还是留在大城市里寻找机会。
童话《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蟋蟀柴斯特因为演奏成名,每天都有无数的人挤到报刊摊来听它演出。但当它看到纽约城第一片落叶后,就下定决心要回到家乡康涅狄格州,“去看那些收获了的成堆成捆的玉米”。法国寓言家拉封丹写过一篇《城里的老鼠和乡下的老鼠》也是如此,两只老鼠相互到对方的家中做客,最后的结局自然是乡下老鼠不适应城市的生活,受到惊吓后回到了乡下,临行前赋诗一首,其中两句是:“我家照样能摆豪华盛宴,但乡下无人烦扰,吃饭落个自在悠闲。”这诗里透着一种天然的优越感,对于昆虫和啮齿动物来说,乡下的生活确实足够豪华,但是人呢?
社会学家李景汉曾做过一个调查,很说明问题:1930年,一个地主家庭为了躲避战乱跑到北平城里逃难。他们在四合院租了间房子,和卖水的、听差的、拉洋车的做了邻居。起初,地主瞧不起这些邻居,经过多日的接触,最终惊奇地发现:他们之前的生活还不如这些邻居。除去租车费,车夫每月可以拿回15元。全家四口每个月开两到三次荤,每天都能吃到炒菜和香油拌的咸菜,孩子们还会得到几个铜板去买瓜果零食。地主则抱怨:在乡村时自然不缺少新鲜青菜,但吃不了就要在腐坏之前腌制。食用油更是紧缺,炒煎都是稀罕的事。白面,一年到头才能吃上几次,而这里几乎天天都能吃到……
进而,李景汉得出结论:在北平,每月赚上15到20元就能让人过上“舒适的生活”。这样的群体包括一半的工人和劳工以及生意较好的人力车夫,他们都能享受略微像样的食物、穿着和居所,甚至可能留些闲钱看戏或者参加其他娱乐活动。
城市里的机会确实很多,但寻找机会的不仅仅是守法劳动的良民。柯南·道尔曾经形容伦敦是一座犯罪之城,用华生的话说,那就是“这个大污水坑,大英帝国所有的懒汉游民都要汇聚于此”。但在另一部小说里,他又盛赞伦敦是“万物之灵创造的”。城市就是这样,让人又爱又恨。但如果没有那么多犯罪分子,福尔摩斯恐怕早就失业了。不过,大侦探最后的结局还真跟中国文人的想法惊人地相似。在获得无数荣誉之后,福尔摩斯隐居乡间,当了养蜂人。 归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