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交易如何实现减排?
作者:谢九我国碳市场启动之初,首批交易主体是2225家电力公司,包括一些自备发电厂的石油企业,合计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二氧化碳,以此计算,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如果碳市场运行平稳,预计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高排放行业也将陆续加入。
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主要有两种产品,一是政府分配给企业的碳排放配额,二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简称CCER)。碳市场主要就是围绕这两种产品展开交易,尽量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实现节能减排。
碳市场的基本运作机制是,政府给重点排放企业免费发放一定的排放配额,那些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免费配额不够用,而那些节能减排做得比较好的企业,会有富余的配额,这样,污染型企业就必须向节能型企业购买配额。
对于减排企业而言,在节能环节的投入,最终可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收益;对于高耗能企业而言,高耗能就意味着高成本,如果配额的价格比高耗能企业减排的成本还要高,那么最终可以逼迫企业加快节能转型,增加对节能减排的投入。
除了企业之间互相购买配额之外,碳交易市场还有一个品种叫做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高耗能企业每年可以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总体来看,碳交易市场的运行包含两个层次:一是高耗能企业之间的配额交易,通过碳价抑制高耗能企业的排放;二是高耗能企业和新能源之间的交易,以此刺激新能源发展。从目前来看,我国的碳市场以配额交易为主,CCER交易为辅。
从配额交易来看,碳市场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应有的效力,核心问题在于如何确定碳价。
如何引导确立一个合理的碳价水平,将是我国碳市场成立初期的一大挑战。如果碳价过高,可能会在短期之内加大企业的减排压力,尤其在当前经济背景下,很多企业都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减排成本过高将会挤压企业的生存空间,甚至影响到中国经济的增速;如果碳价过低,对高污染企业的约束力不够,对减排企业的积极性也是一大打击,最终碳市场也就无法发挥真正的效力和作用。
表面上看,碳价是由市场供需来决定,但考虑到碳排放的配额总量是由政府免费发放,所以碳价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发放额度的松紧程度,如果额度紧张,碳价就会上涨,反之,如果额度发放宽松,碳价就会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从全国碳市场交易第一周来看,碳价大概保持在每吨40元到60元之间,目前欧盟市场的碳价折合人民币大概在200元左右,和国际市场相比,我国的碳价还算比较便宜。
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说法:“在配额分配的合理性上,目前配额采取的是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的行业基准法,实行免费分配。这个方法基于实际产出量,对标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配额免费分配而且与实际产出量挂钩,既体现了奖励先进、惩戒落后的原则,也兼顾了当前我国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列为约束性指标要求的制度安排。在配额分配制度设计中,考虑一些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对碳市场的适应性,对企业的配额缺口量做出了适当控制,需要通过购买配额来履约的企业,还可以通过抵销机制购买价格更低的自愿减排量,进一步降低履约成本。”
除了配额之外,CCER是碳市场的另一大重要产品。高耗能企业通过购买CCER,一方面可以减轻企业的减排成本,同时还可以刺激新能源发展。最近,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之后,股票市场上相关的新能源板块再度活跃,主要导火索就是CCER。
CCER的主要受益行业包括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目前来看,尤以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为重点。经过前几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都已经高居全球第一,截至2020年底,我国的风电装机容量为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2.5亿千瓦。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之下,预计未来“风光”的投资规模还会大幅增长。我国提出在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去年年底我国风电和光伏的装机总量为5.3亿千瓦,这就意味着,未来10年,中国的“风光”装机总量至少还要增长126%。以风电来看,去年召开的北京国际风能大会发布了《风能北京宣言》,提出“十四五”期间保证年均新增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2025年后,中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容量不低于6000万千瓦。光伏行业普遍预计,“十四五”期间的新增产能可能在每年7000万千瓦到9000万千瓦之间。总而言之,尽管经历多年的高速发展,甚至一度面临产能过剩的危机,但未来10年甚至更久,中国的“风光”发电还将保持高速增长。
过去几年,“风光”发电最大的挑战在于弃电率很高。由于“风光”发电具有一些先天缺陷,比如难以长距离传输,电力输出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对电网的消纳能力带来挑战等,所以我国弃风弃光的现象一度非常突出,最近几年虽然有所改善,但是“风光”发电的缺陷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
目前来看,为了解决新能源发电不稳定等问题,我国以大力发展储能技术作为主要路径。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预计未来几年,新型储能将成为新能源市场的一条重要赛道。 新能源碳排放交易市场分析低碳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