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网络卖淫案中的被控制方与控制方
作者:王恺( 1月22日,警方抓获网络卖淫案犯罪嫌疑人 )
被控制的两个团体
“这个团伙中,专在网吧发送卖淫信息的那部分人,全都是20岁上下,许多都是初中刚毕业就被带到北京来的。”北京治安总队刑侦支队的一名队长说。他补充解释,可能是地域关系,身材偏瘦小,这伙人中很多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
2006年9月,为扩大卖淫生意,湖北省公安县人雷勇和郑祥海等回到老家,请亲朋好友广泛宣传,说在北京做了大生意,要招收20多个小伙子去帮忙,工资很高,还包吃住,唯一的要求就是会上网。“据他们自己交代,听到消息后,亲戚朋友来了很多,虽然都是农村长大的孩子,但几乎人人能上网。”10月初,20多个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来到了北京,住进早已经租好的西罗园地区一间地下室里,开始了他们奇特的打工生涯。
据警方介绍,这群想在北京赚大钱的孩子“普遍学历不高,最高就是初中毕业”。来北京的第一天,雷勇就给他们训话,说他们这种学历,在北京一个月最多也就能赚几百块钱,还累个半死。可是他给他们找的活很轻松,月收入几千元,但是要“绝对听话”。20多人中,有很多人相互间是亲戚关系,“身份证上的名字都差不多”。在家乡的时候,父母亲就叮嘱他们,一定要听雷勇等人的话,“以后也能和雷勇一样,回家时穿一身名牌,还能帮老家盖房子”。雷勇回老家公安县时,穿戴很阔绰,据他自己说一身西装上千元。于是雷勇成为村里多数人的羡慕对象,至于他做什么生意,大家并没有打听出来,“就知道是和网络有关”。
金钱诱惑和亲戚关系,成为雷勇等人控制这20多个人的最好手段。所以,当这些孩子知道他们的工作就是每天上网发送卖淫信息时,没一个人提出反对,而且,这工作简单得超乎寻常,他们只要用QQ撒网式聊天,把某条信息复制粘贴就可以了。
( 1月22日,警方封锁涉案人利用的网吧 )
20多个人虽然有多个化名,“都是莉、芳之流”,但是他们所传播的卖淫信息只有一条,把这条信息不断复制发送,“连信息里的错别字和其中使用的一个繁体字都一样”。当聊天的对方有反应时,他们就冒充女性和对方聊一会儿,“都是些诱惑性词语”。对方如果要视频,他们就放一段录制好的女孩子聊天的录像。警方介绍:“这些全是最简单的网上聊天技术,这批初中毕业的青年虽然没专门学习过,但很快都能熟练掌握。”除了QQ聊天,他们还发展出多种传播方式:在各处留言,建立专门的博客,“上面贴了很多美女图片,但都不是那些卖淫女,而是专门搜集来的色情图片”。几乎凡是可利用的网络联系方式,他们都利用了。
按统计,一人一天可发送8000条左右的信息,一个月,这群人就发送了700多万条信息,“这么多卖淫信息发出去,可谓‘广种博收’,所以这个团伙的卖淫生意也特别好”。
北京西罗园地区的金世纪网吧还在照常营业,并没有因为是事发现场而停业整顿。与想象中不同,网吧干净而整齐,显示屏也全是21英寸大屏幕,里面稀稀拉拉有20多人正在打游戏,空出来的座位有多半,管理者不情愿地指着角落里空出来的20多张桌子,说这就是那群人常坐的位置。
从他们所住的西罗园地区的地下室到网吧,一共只有200米路程,他们所过的是标准的“两点一线”生活。警方介绍,“全体人早上10点来网吧,中午不休息,就在网吧吃盒饭,一直工作到晚上22点多”。雷勇他们安排了四五个人驻守在网吧,自己也常来巡视,主要是督促工作进度,防止发信息的这批人开小差,毕竟单调而重复的劳动是很让人厌倦的。每晚收工时,每人可根据当天表现领到80元到100元的报酬,这样算下来,每人的月收入确实不低。
但是他们的生活却过得很差,“他们从2006年10月来北京,到今年1月被抓获,有几个甚至连天安门都没去过”。这批人居住的地下室房间不小,20多人全部住在一间里,走廊很狭窄,两个人需要侧转身才能经过,“虽然挣钱不算少,可是没人舍得自己花钱出去租房,而且雷勇等人也不允许他们出去租房”。
与发送卖淫信息的这批人相同,大部分卖淫女也来自湖北省公安县,最高学历也是初中毕业,“她们有的在家乡就知道来北京干什么,有的却是以谈恋爱、找工作等名义被骗来的,其中年纪最小的只有15岁”。一到北京,她们就被安排在各个高档公寓里,按照雷勇等人的规定,每天要接待多名嫖客,金钱同样成为控制她们的手段。按照她们接客的数量,每人每天可以拿到1000多元,这样的收入完全超过了这批初中毕业的女孩子的预期。
除此而外,雷勇等人还严密看管着这些女孩子,这批女孩子被分成多批,分别居住在16套公寓里,雷勇等为首5人分头掌握,他们每天在卖淫女的公寓和发送消息的网吧两头跑,亲自监控着这两个团体。
“公司化”的管理者
“整个团体不是一个金字塔形结构,而是一个平行的联合体。”治安总队的那名队长介绍。在控制“前端”的发送信息平台上,雷勇、郑祥海、黄祥辉等5人是合作关系,但各自掌管各自的卖淫女。“5个人不分大小”。
5人之间既有亲戚关系,也有朋友关系,所以联系紧密,尽管分成几个小团体,却采用了几乎一样的手法:他们给卖淫女租的高档公寓也是互通有无,经常把卖淫女在各公寓间调来调去。“目的是不引起小区保安和邻居注意,他们租的房子更新很快。”不会让相同的面孔在一个地方经常出入。
为了让嫖客满意,他们特地为卖淫女租了高档公寓,“都是那种全部精装修的地方”。一套公寓里住一人或几人,嫖客的出入也不那么引人注目。
雷勇他们还采取了统一定价的办法,每人每次300元。每次收入,他们和卖淫女对半分成。统一定价的吸引力是:众多网络上招来的嫖客觉得很安全,没有被敲诈的危险,也可能做些回头生意,雷勇他们也便于管理。“灰色行为”都有他们各自的行业规则,而雷勇等人将这些规则更加明确化了。
为了保证自己团伙的安全,嫖客的电话打过来,雷勇他们并不是直接告诉地址,而是在对方的行进途中不断联系,指挥对方线路,“去一次要打五六个电话,使他们不容易被公安抓获”。
发送招嫖信息的人和卖淫女虽然都来自于湖北公安,但他们之间并不认识,也从来没有碰过面,“这也是雷勇等人在维护自己团体的安全”。
除此以外,他们还为卖淫女找了医生,因为每人每天要接客多次,所以他们安排了定期检查身体,发放避孕工具。
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确实在像销售商品一样销售卖淫女:统一广告,统一定价,保证“安全和卫生”。网络卖淫所吸引到的嫖客很多是第一次尝试,警方说:“这样的方式对他们而言,吸引力很大,比起传统的歌舞厅、发廊中的卖淫行为要安全和快捷得多。”
治安总队的警察为雷勇等人算了一笔账,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整个团伙的收入已经达到百万,远远超过一般性的卖淫组织。“几个带头的人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没有谁显得特别聪明或者特别邪恶。”治安总队的一名负责抓捕的队长说。在他看来,这几年网络卖淫已经渐渐成为风潮,雷勇等人并无发明创造,所进行的不过是集合经营而已。 卖淫案北京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