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从业人员意识形态引领与管理的路径与方法

作者: 赵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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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网络视听行业蓬勃发展,给受众呈献了前所未有的视听盛宴,成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载体。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网络视听行业面临诸多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与挑战。本文通过梳理政策、分析实践经验,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旨在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提升从业人员意识形态素养,推动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网络视听从业人员意识形态引领与管理的意义

互联网飞速发展,促使我国网络视听行业迅猛崛起,微短剧、短视频、长视频等领域全面繁荣,用户规模庞大。截至202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近11亿人,网络视频用户规模10.68亿人,占网民整体的97.1%。网络视听产业已成为重要新兴产业,丰富了民众文化娱乐生活,扩大了文化产业影响力。

网络视听行业具有意识形态、公共服务、技术产业三大属性,其中意识形态属性至关重要。在智能媒体快速发展的当下,媒介技术与舆论环境巨变,网络视听内容生产人员参与链条拓展,监管难度日益增大。部分网络视听平台和机构受资本驱动,忽视意识形态管理,导致内容过度娱乐化、虚假信息传播等问题屡禁不止,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在此背景下,加强对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的意识形态引导、培训和管理,对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满足民众美好生活向往、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意义重大。

从理论层面看,意识形态是学术界的重要研究范畴。当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用新兴媒体推行意识形态霸权,国内市场经济发展引发社会思潮迭起,这些都严重威胁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深入研究网络视听从业人员意识形态管理,有助于丰富和发展意识形态理论,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在实践层面,智能媒体的发展使意识形态工作愈发复杂。网络视听行业从业人员作为意识形态阵地的守护者,能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至关重要。

网络视听从业人员意识形态引领与管理的发展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经1997年8月1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7年9月1日施行。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网络视听节目管理部门,开启网络视听节目意识形态管理的许可和内容管理。2003—2007年,网络视听业态繁荣,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法规,规范行业发展。2007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第56号令,明确行业准入标准和版权规制,对从业人员意识形态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管理链条延伸至上游制作方。2001—2008年,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自律公约,推动行业自律。2012年,国家要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平台建立审核员队伍,强化内容审核。

2013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设置网络视听节目总编辑岗位,明确其职责、资格要求,确保节目内容合法、健康、导向正确。同年,国家发布通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用语,后续又强调职业道德建设。2016年,针对网络直播乱象丛生,相关部门发文治理,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发布自律公约,明确对主播和平台的要求。2016—2017年,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引导内容创作者创作优秀作品,明确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渠道,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意识形态管理。

2018—2021年,国家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饭圈” 乱象等问题进行治理,出台一系列政策规范演艺人员行为,遏制不良倾向。各级广电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主流价值传播。2022年,广电总局印发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队伍政治建设、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建设。2023—2024年,国家对“合成媒体”“微短剧”等新业态进行治理,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推动网络视听行业健康发展。

2023—2024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开展“双治理”工作,精简收费项目,优化电视操作,提高用户体验,通过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协同发展、做好传统电视“供给侧”改革、强化先进技术创新引领,守好舆论宣传主阵地。各省积极推进“双治理”工作,开展酒店电视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对广电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提升网络视听从业人员意识形态引导与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建设明确分层分级管理体系。网络视听行业分级分层管理为从业人员提供创作导向,规范其行为。目前,我国在网络微短剧方面实施分类分层审核管理,提升了行业质量。在实施路径上,通过分级分层完善协同治理,进一步加强对平台、机构的规范管理,形成多方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体系;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服务引导,细化用户服务,实现从业人员和用户的双向促进;强化平台、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内容监管,优化推荐机制,建立监察和奖惩机制,促进网络视听行业健康发展。

建立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主播和网络经纪公司进行惩戒。通过发布警示名单,实施差异化惩戒措施,引导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强化主流价值观引领,维护网络表演行业的健康生态。

增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增强教育培训制度化,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制定统一的教育培训行业标准,确保培训规范化和专业化;强化实施保障,组建专业师资队伍,搭建多样化培训平台,保障培训经费投入;建立培训过程监督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跟踪监督,将培训情况与从业人员考核挂钩,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网络视听行业在新时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从业人员意识形态引领与管理至关重要。网络视听行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人民为中心,守正创新,壮大主流舆论,深耕内容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增强安全保障。通过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意识形态素养,努力开创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有限公司 本文系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网络视听从业人员意识形态引领与管理研究》(编号:GD223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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