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37℃母爱
作者: 刘晓阳 管莹 宋春雨10平方米,可能是路边两排座椅的面积,可能是停车场两个紧紧相连的车位面积,还可以是一个焦急哺乳母亲的安身之所——江苏省《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规定的公共场所每万平方米母婴室的标准设置面积。
婴幼儿胃容量小,消化能力弱,需要频繁进行哺乳,并且对哺乳的需求不分时间段,平均每天需要喂养8至12次,而且母乳温度也要在接近人的体温37℃左右。母婴室的建设完善非常迫切。
她着急寻找母婴室
2024年年初,一名刚刚生育婴幼儿不久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来到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向我们反映其在带着发烧的孩子去医院就诊的过程中,孩子因饥饿哭闹不止,她只好抱着嗷嗷待哺的宝宝到处寻找母婴室,遍寻多个楼层无果后,无奈的她只能挤在狭窄的卫生间里进行哺乳。
“孩子本身就发烧不适,又有哺乳需求,虽然还没到说话的年龄,但当时一定非常难受,因为找不到母婴室,我迫不得已,只能抱着孩子在医院的卫生间里哺乳。”时至今日,我耳边仍然会响起她泣不成声的反问,“你会在卫生间里吃饭吗?为什么我的孩子要在卫生间里吃饭呢?”这位母亲的质问让家中同样也有一个幼小孩子的我感同身受。那几天,我刚好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一条视频:人来人往的医院,孩子因饥饿哭闹不止,年轻的妈妈手忙脚乱地给孩子喂奶,几名女性就医者自发为哺乳妈妈筑起一道“人墙”,为这位年轻的妈妈进行哺乳提供了一个临时的方寸空间。这个视频让我感动于陌生人之间温情守护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女性权益保护的思考。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在徐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我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林亲自挂帅,让我记忆深刻的话是他讲道:“以公益诉讼保障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是司法为民的重心所在,更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于是,我们成立调查小组对主城区大型医院等公共服务场进行实地摸排,调查的结果并不乐观,辖区内部分场所并未按照《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有关规定设置母婴室;部分场所虽设有专用母婴室,但存在设施配备不足、管理维护缺失等多种问题,不能充分满足哺乳期母亲及婴幼儿的实际需求。同时,在现场摸排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场所虽然按照《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要求配备了母婴室,但几乎没有任何指引标志,一个成熟冷静、时间充足的成年人要想在短时间内根据医院的标志找到母婴室都十分困难,更不用说因为孩子生病和啼哭而焦头烂额的母亲了。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随机向医院带着婴幼儿就医的市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母婴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结果显示,公共场所未设置母婴室或母婴室设施配备不完善是当前宝妈们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宝妈们纷纷表示,希望检察机关推动行政机关依法整改,提升母婴设施环境建设水平,切实保障哺乳期妇女合法权益。
问题是找到了,又该如何解决呢?
召开听证会凝聚共识
2023年1月1日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宝妈们希望公共场所能够提供一个可供母婴使用的独立房间。推动母婴室建设、为母爱创造“温暖空间”,是我们的情怀所指,更是职责所在。

2024年4月,一场由我院检察长主持的“督促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公开听证会如期举行。云龙区卫健部门、妇联、医院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群众代表、专家学者等30余人受邀参会。在我们详细阐述了公共场所配建母婴室的法律意义、政策要求和现实价值后,大家针对母婴室设置的科学合理性、位置面积以及配备的必要设施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会上,云龙区妇联代表王亮表示:“母婴室的科学布局是关键。像在交通枢纽、大型商场等人流量大的区域,母婴室应设置在显眼且易于抵达的位置,最好能与公共卫生间相邻但又保持相对独立,这样既方便使用,又能保证环境的卫生与安静。”云龙区人大代表叶文婧提出:“设施配备一定要齐全且实用。除了基本的哺乳椅、护理台,还应配备温奶器、饮水机、垃圾桶等,最好能有紧急呼叫按钮,以应对突发情况。另外,母婴室的装修材料也应选用环保无污染的,保障母婴健康。”
大家一致认为,母婴室虽小,却关乎大民生。尤其是婴幼儿聚集、人流量大的医院,新生儿免疫力较低,不仅会产生突发性健康问题,并且伴有随时哺乳需求的情况,母婴室的建设完善更是刻不容缓,这不仅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也是提升公共服务人性化水平的表现。
督促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听证会后,我们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并加强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母婴室舒适整洁和正常使用,切实保障哺乳期妇女合法权益。
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响应,在徐州市开展了“推进母婴室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全域医疗服务机构开展母婴设施整改提升工作,要求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整改措施,履行整改责任,迅速完成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并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其间,我们全程参与医疗结构整改提升工作,优化整改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评估验收,亲眼见证母婴设施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优”。
如何确保整改后的母婴室能满足哺乳期妈妈的需求?一定是宝妈们的亲身体验。2025年春节前夕,我们组织了代表委员、群众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和部分宝妈开展母婴设施整改情况“回头看”活动,逐个走访前期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
看到焕然一新的母婴室,一位宝妈激动地甚至有些哽咽地说:“母婴室舒适整洁、温馨便利,以后带宝宝就医再也不用顾虑喂奶和换尿布的问题了。母婴室的方寸空间,不仅是新手宝妈们的‘解忧站’,更是关乎宝宝健康的‘服务区’,检察机关为母婴群体争取的这一点‘小空间’,切实解决了就医宝宝的‘大难题’。”
不仅如此,我们在“回头看”实地走访环节结束后,立即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服务机构开展座谈交流,共同梳理母婴室管理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健全母婴室长效运行维护管理机制,以点带面全方位推动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加强母婴室日常管理和监管维护,实现公益诉讼办案效果有效延伸。
办好一案只是起点,治理一片方为价值所在。我们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建立信息共享等机制,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权益,让检察公益诉讼和协同治理的成果更广泛惠及特定群体,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现如今,徐州市二甲以上医疗机构都在前厅、楼道及走廊等显著位置设置“母婴哺乳室”“母爱小屋”等指示性标志,母婴室内均设有安心舒适、私密性强的哺乳隔间和安全卫生的婴幼儿护理台,温奶器、微波炉、饮水机、口罩、一次性婴儿垫等设备一应俱全,为母婴群体打造了一个温馨整洁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