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制度型开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作者: 王一鸣经济全球化以一种新的方式展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经济全球化从高速推进期进入调整期,2020年暴发的疫情和随后发生的乌克兰危机,造成全球化进一步退潮,展现出与高潮期不同的轨迹与逻辑,地域政治冲突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资本跨境流动放缓,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暴露,经济全球化呈现出新趋势新特点。
第一,经济全球化从高潮转入低潮。根据全球贸易预警组织(GTA)统计,过去15年,全球歧视性贸易政策数量远高于自由化政策,各国每年出台的歧视性贸易政策由74项增至513项,而贸易自由化政策仅由9项增至15项。
第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快重构。疫情引发部分国家对生产集中度提高的担忧,采取措施推进部分产业回流。跨国公司重新审视供应链安全问题,在经济效率和安全之间寻求新的平衡。特朗普第二任期大幅加征关税,推动制造业回流,将带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新一轮调整和重组。
第三,“全球南方”成为推动全球化重要力量。2002—2022年,发展中经济体GDP全球占比从19.8%升至40.4%,出口占比从29.7%升至45.1%,直接投资占比从28.0%升至70.8%。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全球生产价值链当中,在跨境贸易与投资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第四,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加快重塑。经济全球化在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繁荣的同时,客观上带来收益不平衡、产业空心化等问题,发达经济体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的自由贸易理念受到“公平贸易”“对等关税”的挑战。世界贸易组织(WTO)等传统多边机制改革步履维艰,新兴多边机制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在推进全球经济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
应该看到,经济全球化并没有停滞,而是以一种新的方式展开。首先,全球贸易增长速度快于全球GDP增速,2022年全球贸易占全球GDP比重达到60.74%,超过2019年的56.07%。其次,在新科技革命推动下,数字贸易成为国际贸易增长新引擎,2019—2023年,全球可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年均增速达10.8%,远高于同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增速。2023年,全球可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额占全球服务出口的比重达到54.2%。再次,大型跨国公司的跨国指数(海外资产比例+海外销售比例+海外雇员比例)仍保持高位,特别是大型数字企业全球化表现出巨大活力。

正如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所判断,“我们所知道的全球化正在走向终结”,而未来所开启的则是一个新的全球化时代。无论逆全球化思潮如何抬头,全球化既不会停止,更不会终结。未来的经济全球化必将以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新的原则构建新的全球化秩序。
中国是推进经济全球化的稳定力量
经济全球化进入调整期,将给中国经济带来新挑战。首先,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大。特朗普第二任期加征关税将直接冲击中美贸易和中国经济。如果进一步加大科技限制及脱钩,将进一步增大不确定性。其次,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调整带来冲击。一些国家推动供应链“近岸化”和“在岸化”,推进“友岸外包”和产业回迁,实施“去中国化”,给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带来新的挑战。再次,国际经贸规则面临新挑战。一些国家从规制制定者变为规制破坏者,奉行单边主义,肆意践踏国际经贸规制,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
中国经济是在开放条件下实现快速发展的,未来推进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中国所具有的市场优势、产业链优势、开放优势,为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一,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坚实基础。中国不仅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也是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中国有14亿多人口,人均GDP已突破1.3万美元,目前城市人口规模超过发达国家人口总和,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中等收入群体扩大,市场潜力和成长性将日趋显现。一方面,超大规模市场可以摊薄制造业的研发、投资、物流、营销、采购等成本,形成的综合成本优势将对冲劳动力成本优势减弱,增强中国产业竞争力。另一方面,中国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对外部商品和服务吸纳能力不断扩大,提升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互动性。
第二,中国完整的产业链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创造条件。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中心和生产组织中心,近年来制造业规模稳定在全球30%左右。从供给端看,中国正在从中低端加工制造基地转向高端制造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参与方。从需求端看,中国已是15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世界多数经济体对中国市场的依赖度明显提高。完备的产业体系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提供有利条件,也为各国企业投资中国创造了极为有利的产业和市场环境。
第三,日益开放的制度环境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支撑。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推动中国发展的根本动力。中国货物贸易规模连续8年全球第一,服务贸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外商累计在华投资设立的企业超过123.9万家,实际使用外资20.6万亿元。中国越发展,就越需要开放。当前,中国正在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推动重点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同国际更高水平对接。
以制度型开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制度型开放”是指通过对接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和标准,让市场在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中发挥更重要作用,以促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国扩大制度型开放,旨在提升国内规则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兼容性,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一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当前,国际经贸规则加快重构,呈现从边境措施向边境后措施扩展的发展态势。中国将以加入CPTPP、DEPA为契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等领域实现规制、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产权保护领域,构建数字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框架,建立以数字版权保护为核心的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体系。产业补贴领域,对标WTO规则相关规定,避免采用新的禁止性补贴,强化补贴政策的可问责性。政府采购领域,积极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扩大政府采购对外开放。明确政府采购领域“中国境内生产”的具体标准。数据跨境流动领域,积极优化和创新数据跨境管理模式,制定低风险跨境流动数据目录,构建数据出境的安全信任体系。金融领域,提升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便利性,支持浦东率先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施路径,扩大境外人民币返程投资金融产品范围,促进人民币资金跨境双向流动。
二是进一步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
立足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以我为主”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商品市场开放。加大自主降税力度特别是中间产品降税力度。有序扩大服务市场开放。逐步放宽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准入限制,减少或取消外资在服务业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资在更多领域设立独资企业。有序推进资本市场开放。逐步放宽资本账户下的外汇管制,促进资本自由流动。稳步扩大劳务市场开放。简化外籍专业人才来华工作和居留手续,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给予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完善非洲农产品输华“绿色通道”。
三是以服务业为重点推进制度型开放。
将服务业作为下一阶段负面清单缩减的主要着力点,在保障产业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优化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两单合一”。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开放试点。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主要城市取消外商独资医疗机构限制后,逐步向全国拓展。
四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制度型开放的目标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开放型营商环境,更加注重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化环境,更加注重建设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更加注重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国际化贸易和投资规则。以世界银行新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B-READY)为参照,加快推进营商环境改革。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补齐短板弱项,支持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
五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坚定维护并不断推动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积极参与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国际经贸新领域规则制定,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本文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本刊记者孙庭阳据其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 2025 年年会上的演讲整理,经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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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编:孟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