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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探索挖掘数据要素
人类发展进入新纪元,数据时代已经到来,数字化发展浪潮翻涌,催生新变革新机遇。在新时代条件下,探究数据要素化是什么、怎么做及路径选择,有利于认识数据要素的基本特性和发展规律,廓清思想迷雾,凝聚改革共识,抢抓发展机遇,推动数字变革,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大数据是大家的数据,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合力开启中国式数据发展之门,共同探索中国式数据发展之路。
当前数据要素面临的“三大困境”是什么
理论困境、能力困境、话语困境,其根源在于思想认识。
理论困境——实践走在了理论前面。当前,在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加持下,各地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过程中,已触碰到数据权属、授权运营、统计核算、资产价值评估、跨境流动、合规安全等“硬骨头”,亟须通过理论创新指导改革实践。同时,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监管等基础制度尚未建立,数据要素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突出,制约着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能力困境——数字化能力亟待提高。领导干部是数字化发展的组织者和决策者,各类组织和个人是数据要素的生产者、消费者以及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者,其现有数字化能力距离推动数据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要求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另据《产业数字人才研究与发展报告(2023)》统计,我国数字人才缺口超过2500万,且缺口持续放大。
话语困境——数据领域“软实力”仍需加强。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数据保护主义抬头,打着自由主义的幌子大搞单边主义。中国在数据领域的话语体系的建设与体现我国大国地位、展示我国大国形象等新要求还不匹配,中国数据领域话语体系整体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什么是数据治理“六大思维”
构建数据发展价值主张应树立“六大思维”,以战略思维为引领,以系统思维推进数据治理体系建设,以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调整数据生产关系,以精准思维提高数据供给质量与效率,以底线思维夯实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战略思维。聚焦构建数据治理生态体系,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技术、文化等方面。应从全球发展战略层面出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和全球数字化变革大局,着眼数字时代的长远发展,完善相关战略规划、政策规则与法律体系,培育数据治理生态,构筑数据治理共同体。
系统思维。聚焦协同治理体制机制,应当从整体性、系统性着手,打破部门壁垒,打通国家、行业、组织等多层次,整合政府、企业、个人等利益相关方的力量,从政策、标准、技术、应用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考量,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数据治理环境。
辩证思维。聚焦数据要素市场一般规律,要从辩证法和认识论的角度入手,深刻理解数据要素的内涵及数据空间的内在本质,辨析虚拟与现实社会、安全保护与开发利用等辩证统一关系,归纳和总结数据治理的一般规律,推动数据由资源向要素转化,挖掘数据价值。
创新思维。聚焦数据要素前沿技术、先进文化,主动把握新概念、新理念、新应用、新需求,勇于探索运用新机制、新技术、新手段来防范和化解面临的新风险,聚焦管理方式、协调机制、组织文化等方面改革创新,推动数据治理体系建设。
精准思维。聚焦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只有流动起来才能创造价值,数据治理需要促进数据在不同主体之间有序流动,而数据流通的前提,需要建立在数据质量可靠的基础上。低质量甚至错误的数据,会影响数据流通,并最终影响价值的挖掘。
底线思维。聚焦保护国家安全和数据权益,数据是个人和组织的重要资产,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要注重防风险,做好风险评估,努力排除风险因素,加强先行先试、科学求证,健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筑牢安全网。
如何把握数据所有权与数据所有制的关系
数据所有权是由数据所有制决定的。所有制是所有权的经济基础,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因此,要想解决数据所有权问题,必须从数据所有制下手。“数据生产关系”处于我国社会生产关系体系中的运行层次,其重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数据所有制要适应数据生产力发展要求。数据所有制是数据生产关系的核心,数据归谁所有,由谁支配,不仅决定直接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而且决定着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这就要求数据所有制适应共享开放、协同共生、数实融合的数据生产力发展。
如何划分数据要素市场结构
第一种,按数据是否进现有数据交易场所划分:场内集中交易、场外自主交易(两类市场)。
第二种,按数据不同形态和阶段划分:数据资源市场、元件市场、产品/服务市场(三级市场)。
第三种,按数据价值评估方法划分:以成本法为导向的数据资源市场、以收益法为导向的数据资产市场、以市场法为导向的数据资本/证券化市场(三级市场)。
第四种,按数据价格形成机制划分:以政府指导价格形成机制为主的一级市场、以市场竞争价格形成机制为主的二级市场(两级市场)。
——摘自人民日报出版社《数据发展之路:广东实践》(傅建平、袁昭晅、牟冰清、罗漫、张宏建、杨婉仪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