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赶走了审美
作者: 李少威
小区草地上一排鸭脚木,又被砍得只剩下主干,没有叶子,连枝条也被砍光了。
夏天的早晨,吹着晨风和5岁的孩子一起往外走,孩子望着光溜溜的树干说了一句:“好丑啊。”
心中一震。
我也注意到了它们,但我一直在观察它们的位置遮挡了谁家的窗户。孩子眼中,没有功利现实,只有美与丑。
美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你不需要认识这个对象,不需要了解它有什么用,以及与周围环境构成的利害关系,只需要凭借直觉去感知。
它不是逻辑的结果,不是思维的结果,不是一种科学判断。朱光潜先生认为,美就是意象。
意象不是外物本身,而是人对外物的心灵反应,是外物与心灵之间的瞬间契合。心灵是人类独有的,所以意象只有人类才能感知。
连5岁的孩子都能迅速地捕捉到美与丑,为什么在社会生活当中,美却总是稀缺呢?这一问不科学。科学认知、社会能力会随着年龄而增长,但心灵的能力却往往被那些增长了的东西所遮蔽。
美的对立面不是丑,而是遮蔽美的东西。
稻粱谋消解美
遮蔽美,指的是遮蔽人的审美能力。当一种外物出现在人的眼前的时候,遮蔽的力量把人引向认知、思维,而不是引向意象的生成。
我和孩子都很喜欢所有的生命,动物的、植物的,所以我们都很喜欢鱼。
我们偶尔会去海洋动物世界,常常会去海鲜市场,看鱼。
我们还会在网上看一些赶海的视频。博主伸手在浑浊的水里、阴暗的石缝里到处摸,孩子会不由自主地把脸凑到电脑屏幕前面,一动不动地盯着。
抓起来一条斑马一样的石鲷,或是一条金色斑马似的三刀鱼,孩子会兴奋地赞叹:“好美呀!”
而博主则在解说“:大货”“一百多块钱一斤”“发财了”“煲汤特别鲜”。
那些漂亮的鱼被抓起来之后,被头朝下重重地扔到小桶里,到最后盘点“渔获”的时候,都已奄奄一息。孩子看了很不理解,他会问:为什么桶这么小,为什么桶里水这么少?
卖海鲜的和赶海的人们没有任何问题,这是他们的生活。我想说的是,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用实用的眼光去看待外物,而不是用美的眼光,这是客观现实,有史以来便是如此,这是人类社会的常态。
当我们对此习以为常,也就会对美视而不见。“我们对于某种事物见的次数愈多,所见到的也就愈少。”农民们一直身处优美自然之中,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从来没有感受过自然之美。
辛弃疾写道:“自有渊明方有菊,若无和靖便无梅。”柳宗元认为,“夫美不自美,因人而彰。兰亭也,不遭右军,则清湍修竹,芜没于空山矣”。
他们用陶渊明、林逋、王羲之的例子来说明,如果不能获得一种超出常态的、超越实用的眼光,就不能发现各种外物的美。正如王夫之所说,“天不靳以其风日而为人和,物不靳以其情态而为人赏,无能取者不知有尔”。外物之美,需要遇到有能力把握它的心灵才会朗然显现。
朱光潜论述得更加直接而辩证。“我们可以说,每人所见到的世界都是他自己所创造的。物的意蕴深浅与人的性分情趣深浅成正比例,深人所见于物者亦深,浅人所见于物者亦浅。诗人与常人的分别就在此。同是一个世界,对于诗人常呈现新鲜有趣的境界,对于凡人则永远是那么一个平凡乏味的混乱体。”
如果不能获得一种超出常态的、超越实用的眼光,就不能发现各种外物的美。正如王夫之所说,“天不靳以其风日而为人和,物不靳以其情态而为人赏,无能取者不知有尔”。外物之美,需要遇到有能力把握它的心灵才会朗然显现。
按照他们几位的思想引申而去,一个社会,“诗人”越多,平均审美能力就越高。反之就会流于粗陋。
这里的“诗人”,指代一切本真、敏感的心灵,能够与外物之间进行直觉的、瞬间的契合而形成意象的人。
郑板桥以画竹闻名,他有一段很有名的对艺术体验过程的论述:“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纸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
第一阶段,眼中之竹,就是外物,是所有人可见的;第二阶段,胸中之竹,这是意象,只有有审美能力的心灵才能拥有;第三阶段,手中之竹,就是把意象加强、固化在纸上而成为艺术作品,这是艺术家的能力。
“诗人”与常人的分别,就是在第二阶段之前发生了分岔。诗人走向了胸中之竹,形成意象,感受到美;而常人走向了竹子的实用性,想到的是竹笋、篱笆、竹篮子。
引导人们走向实用的社会性因素,就是在日常里遮蔽美的因素,也就是美的对立面。
这个对立面不是丑,丑只是美的一种形态,如果我们给美打分,丑只是一种得分很低的美。美与丑一定是并存的,如果我们能够认识丑,自然也就能够感知美。所以你读莫言小说,其中的生活、人物和场景,经常令人感觉十分丑陋,但这种丑陋被感知的过程,正是对美的直觉建构过程。
美的对立面,是遮蔽和遏制审美能力的因素。这种因素,王国维先生称之为“眩惑”。
清华大学教授叶朗在《美学原理》一书中认为,所谓“眩惑”,就是陷入实用利害关系的欲念之中。而美感,是超功利的。
我们前面所举的孩子与海鲜档主、视频博主看待鱼的不同角度,就是理解“眩惑”对美的遮蔽与消解的好例子。
禁锢遏制美
实用利害关系的欲念,也就是“眩惑”,并不值得批判。任何时代都是如此,这是人生存的需要,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来源。一个社会里,不可能人人都是艺术家,否则就没有饭可吃了。
社会审美水平高下,区别既在于“诗人心灵”的多寡,更在于常人靠近“诗人心灵”的程度。人们看见一个外物,既能辨识实用利害,又能捕捉到意象感受到美,这样的社会就含有一种令人愉悦的审美气质。
前面已经说到,“诗人”心灵其实是一种从外物到意象的过程能力,它是直觉的,本真的。正如海德格尔所说,“美是作为无蔽的真理的一种现身方式”,“美属于真理的自行发生”。这里的真理,不是本质、规律,不是“实事求是”的“是”,而是不加修饰的瞬间感受,就像孩子看到被砍秃的树、被抓住的鱼的那种反应。
社会审美水平高下,区别既在于“诗人心灵”的多寡,更在于常人靠近“诗人心灵”的程度。
什么东西会阻挡这种反应的呈现呢?“眩惑”,只是其中一种,是最普遍的、最自然的一种。也就是说,还有不普遍的、不自然的另一种。
皇帝的新衣的故事,尽人皆知。所有夸赞皇帝衣服漂亮的人们,都被遮蔽了心灵能力,只有那个说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孩子,他的心灵是本真的,是自然的,是完全属于审美的。
这种场景之下,被遮蔽的心灵能力,也同样可以解释为实用利害(不说假话会有麻烦),但显然并不是我们熟习的那种发乎人的功利性的普遍的欲念,而是来自强制力的禁锢。
审美能力既然是一种本真的心灵能力,那它就必须以自由为前提,不受干扰,至少要在某种审美空间里不受干扰。韩国总统尹锡悦宴请宋康昊等电影人,表达“给予支援,但不干涉”的原则,就是认可这一关系并在现实中兑现。
过去一段时间,电视剧《梦华录》很受欢迎,人们从中感受到宋朝社会的开放、繁荣、自由,更感受到了这个社会散发着的强烈审美气质。作为一个市场经济发达的市井社会,宋朝存在的“眩惑”肯定不会少于其它时代,为什么它的“眩惑”没有压倒审美?原因就在于它的自由开放。
日本历史学的京都学派创始人之一内藤湖南认为,宋以前的中国,是“贵族—半贵族”社会,宋以后的中国变成了平民社会。
宋朝通过科举制,消灭了贵族、士族,中央权力空前巩固,对权力易手不像前朝那样终日忧心,因此赋予社会以空前的自由,商业市场、新闻出版、集会结社,只要遵守基本规则都能获得宽容。皇帝治国理政能力不一,有宋仁宗那样的明君,也有宋徽宗那样的昏君,但是他们都有容人雅量,不像前面朝代那样绝对神圣不可侵犯。
宋徽宗出门看戏,台上演的就是批评他政策不好的剧情,说因为他的政策,“只是百姓一般受无量苦”,而他“为恻然长思,弗以为罪”。秦桧走后门让自己的儿子成了状元,也有人编成一出戏公开演出,秦桧无可奈何。
在这样的政治社会环境下,人的本真表达不会被某种恐惧所压抑,对美丑的意见不会招致不必要的麻烦,社会审美能力自然也就能够更大程度地遵循直觉。有宋一代,诗词达于极致,戏剧触手可及;花鸟画和书法臻于化境,连皇帝都是此中好手;更重要的是,民间百姓也对美有空前的感受能力以及趋向性。
这不只是宋朝的特例,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社会生活受到的禁制少,文艺就会繁荣,社会审美能力就会提高。
在中国,春秋战国,中央权力削弱,涌现了诸子百家。
魏晋时期,山林之中的放浪空间,造就了名士风流,书画方面,王羲之矫若惊龙,吴道子吴带当风。
初唐、中唐政治开明,李氏朝堂的异族血脉让他们对风俗持有开放态度,形成了盛唐风华。白居易写《长恨歌》讽刺唐玄宗,作为被讽刺对象的后代,唐宪宗读了,“见而悦之,召入翰林学士”。
在西方,古希腊民主自由,催生了一批先哲;罗马共和国的开放与自信,留下了灿烂雕塑;自由城市的崛起,孕育了文艺复兴。
反之,秦朝政法严苛,文艺上几无建树;欧洲中世纪宗教禁锢严厉,城市和社会的交流被摧毁,民间几无审美可言。
明朝,皇权转向严格的社会控制,朱元璋对贵族、官员、老百姓住房的规模与装饰,穿衣服的颜色和样式都做了无所不包的规定,每一个人是什么身份,外表就是什么样子,行为也必须是什么样子。他还规定,祖上是干什么的,后代就必须干什么,铁匠的后代就是铁匠,乐工的后代就是乐工,“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表现在主流文化上,则是从朱元璋开始,科举采用八股文。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体制,而且变本加厉,加入了残酷的文字狱。乾隆朝文字狱空前绝后,人们不敢随便读书写字,一不留心就会丢掉脑袋。借着编撰《四库全书》这一所谓文化盛事,乾隆搜罗民间书籍,但不合意,纵火焚之,并严谕民间不得私藏;皇帝还亲自组织人力,删改戏剧剧本,大部分剧目被禁演。
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社会生活受到的禁制少,文艺就会繁荣,社会审美能力就会提高。
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思想缺乏拓展空间,真性情在日常中无法表现,而且动辄得咎,后果严重,这就必然导致社会发展停滞,人的本性被压抑,发乎本真的社会审美能力也就无从提振。相反,极其压抑的政治社会环境,导致审美走向病态,“三寸金莲”这种摧残女性的极致丑恶的审美,就是其必然结果。
内藤湖南、宫崎市定等京都学派学者都很崇尚宋朝,认为宋朝人的生活已经是中国的近代生活,离现代咫尺之遥。这种看法或待商榷,但回顾五四新文化运动,一众先贤猛烈攻击的“国粹”“儒家道德”,大多是在明清造就,而他们所期待的一个“发现个人”的中国,与宋朝又多有相似。
道理和经验,中西都是相通的。欧洲17、18世纪君主专制时代,上层过分作威作福,人被衣帽鞋袜严密包裹,审美也走向病态。异曲同工,女性被物化,主流也以脚小为美。爱德华·傅克斯在《欧洲风化史(风流世纪)》一书中写道:“纤小的脚是美的,她的移动像跳舞,勉强能走路,根本不能迈出坚定有力的步子。”
美因禁锢而消灭。
腐恶扼杀美
前面的论述已经说明,权力往往有一种在审美上“为民作主”的主动性,一种“致命的自负”。但事实上,审美是最发乎人的本性的心灵活动,也是人类社会最是从属私域的活动—尽管它的必然结果是社会审美的公共性,而这又导致权力的主导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