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拍的人,被忽视的伤害

作者: 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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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一则有关偷拍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新闻中,一位女主播发现朋友送的镜子里装有偷拍设备。她报警后将此经历分享在社交媒体,却遭到网暴。有人说是炒作,也有人指责她的主播身份,在那些充斥着暴力的言语中,也有一些女孩分享了自己被偷拍的经历。

在移动设备高度发达的时代,偷拍并非难事。只消动动手指头,一段未经许可的影像生成,其后被上传到网络传播,或是定价销售,都远非被拍摄对象的个人意志可以左右。

任何人都可能被偷拍,而这一切与受害人的衣着、样貌没太大关系。虽然偷拍者男女皆有,但根据国内外目前的统计数据,被害人往往以女性占绝大多数。学界将偷拍、偷窥归为影像性暴力的范畴,在众多性暴力犯罪中,偷拍是最日常与隐秘的一种。

关于偷拍,最典型的误解就是:这是件小事。很多人会低估偷拍对受害者的伤害,而相关研究表明,大多数被偷拍者对自己的受害经验感到不知所措,被偷拍之后,她们常常会情绪不稳定、自责、不愿外出,严重者甚至会产生轻生念头。

一位受害者形容自己被偷拍的经历时说道:“整个世界都崩塌了。伤害盖过了一切,它会影响你的情感、身体、工作、人际关系,以及你生活中的每个毛细血孔。”

只是,囿于取证与定罪困难、社会观念重视不够,大部分受害者都选择了隐忍。

偷拍不是小事

刘心做娱乐主播三个月有余,每天直播六个小时,她和粉丝聊游戏、谈八卦,却甚少把话题扯到自己身上。

虽然从业时间不长,但她始终保持着某种警惕。“我觉得直播一直处在风口浪尖。”她常在经纪公司门口撞见蹲点的粉丝,“在门口偷拍。”

2022年3月,刘心从经纪公司辞职,计划做自由主播。通过公司同事介绍认识的网友张磊听说后,便寄了化妆镜和补光灯等直播工具给她,当作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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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犹豫再三还是收下了。本来想等礼物收齐后,一并道谢和还钱,可还没等到这么做,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收到化妆镜后的几天,张磊一直热络地与她聊天,话题总会带到化妆镜。她觉得烦,“怎么总关心我有没有用它?”有次她没回微信,直接收到对方的连环电话,还未开口,对方便急不可耐地解释:“忘记告诉你,这镜子有特殊功能,裸体美颜瘦身。”

刘心意识到不对劲,用螺丝刀撬开化妆镜,看到布满电线的内核,她懵了,将眼前这幕拍下发给学计算机的朋友,朋友说,可能是偷拍装置。听罢,她“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懵,是许多人发现自己被偷拍后的第一反应。随之而来的,是惊惧与愤怒。

过去几周,《南方人物周刊》联系了一些被偷拍的女孩,她们中有的在图书馆被偷拍,有的在独居的家中被偷拍。那些场景都是很日常的。

内蒙古女孩坨坨长期独居,两个月前的一晚,她在一楼家中洗澡时,余光瞥到墙壁窗户上多了一只白色手机,她反应了几秒,“整个人都吓傻了”,立刻拉开窗户骂了几句。

偷拍者消失于一片漆黑中。花洒还开着,水流汩汩,出于本能,坨坨将浴室的灯关掉了。她在水流与黑暗中呆站了半小时。

何苗是一位大学生,6月下旬,她在图书馆自习时,对面突然坐下一个男生,拿着手机在书桌上下来回游走。如此重复几次,她起了疑心,径直走过去,发现屏幕里的视频正是穿着紫色裙子的自己。

她向周围疾呼“我被偷拍了”,引来围观者,将二人围在一个圈里。偷拍者狡辩称自己手机掉地上了。向《南方人物周刊》复述这段经历时,何苗仍觉得愤怒。她注意到,自始至终,偷拍者并未有太大的情绪起伏。

事发前一个月,何苗的学校曾发生另一起偷拍事件—— 一个女生上厕所时被偷拍了,偷拍者被发现后删除了证据,被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一份针对南京大学在校生、校友和教职员工群体做的《2018 年南京大学性骚扰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基于对1586 份问卷的分析,大部分性骚扰案件均为非接触型性骚扰,其中包括裙底偷拍。

男性也有可能是潜在受害者。一篇聚焦于遭偷拍男性受害经验的研究论文指出,一方面,受限于传统男子气概的框架,男性在被偷拍后陷入“难求助”、“难开口”的处境;另一方面,社会上的受害者性别脚本往往认为只有女性能成为受害者,男性从未想过自己也会遇到伤害、被他人侵犯。

在学界,偷拍被视为影像性暴力的一种。2017年,英国学者Clare McGlynn、Erika Rackley等人在论文中提出了影像性暴力(image-based sexual abuse)的概念。他们认为,影像性暴力囊括的行为包括拍摄、散布、传阅、要挟、移花接木——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这些行为之间有紧密的关系、难以分割:散布的私密影像可能是偷拍得来的,将影像移花接木之后用来要胁对方或散布到网络。

至于偷拍的定义,曾开展有关偷拍行为的研究和访谈的香港岭南大学社会学及社会政策系副教授陈效能表示,偷拍者在未经对方同意之下拍摄或录影对方私密部分(如裙底)都属于此范畴。“偷拍不是小事,而是违背对方意愿的性暴力行为。”

直言的勇气

2021年3月,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了一个案例:一段时长8小时的视频,拍下了一对夫妻入住民宿后贴面膜、玩手机、讲私房话的日常。报道中贩卖者称,有更劲爆的,视频根据刺激程度定价,还可以先行提要求“私人定制”。

由于作案成本低,偷拍行为在世界各地泛滥。

根据新加坡教育部公布的统计数据,2015至2017年新加坡的多所大学共有56起与性有关的不当行为案,其中三分之二的案件均与偷拍有关;在英国,不同地区都有偷拍裙底的案件发生,受害者年纪最小的仅有10岁;美国的一份报告亦指出,每10名30岁以下的女性便有一名曾经历过影像性暴力事件,甚至有2%的美国网民在未经同意之下上传他人的裸露照片。

2013至2018年间,根据《卫报》的报道,韩国警方报告了三万多起使用隐藏式摄像头进行拍摄的案件。2018年,七万人曾走向首尔街头游行抗议,举着“我的生活不是你的色情片”(“My life is not your porn”)的标语。

在韩国,Molka(韩语词音译,字面意思为“隐藏的摄像机”)一词特指偷拍行为,也指由针孔摄像头拍摄并上传网络的影片,这些摄像头遍布于公共厕所、女子大学和汽车旅馆等场所,隐藏在日常物品中,比如塑料玻璃杯、钱包、手机充电器等等,多数难以被检测到。2018年,受害者向韩国警方报案的Molka案件大约6800起,但其中只有三分之一被移交审判,不到十分之一的案件被判入狱。

对许多受害者来说,直言自己的遭遇需要勇气。

发现化妆镜内的偷拍装置后,刘心想要报警。朋友们劝她息事宁人,担心她被报复。可她气不过,直接将镜子送去了派出所。后来,警方从镜子中拆出了一共四个针孔摄像头和五张32G的内存卡,其中一张还包含了2019年的信息。

2020年,香港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就影像性暴力经验展开过一次调查。报告显示,大多数偷拍、偷窥受害者皆对自己的受害经验感到不知所措,因为担心被认为小题大做,这些受害者普遍不愿意向外求助或报警。然而,在曾经报警求助的受害人中,遭警察拒绝备案的占多数,理由往往是证据不足、无相关法例。

意识到自己被偷拍的当晚,坨坨花了一些时间让自己冷静。她最后打了110。何苗也选择报警,拒绝了私下和解。

目前,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何苗的坚持下,偷拍者被处以三百元罚款。报案一周后,学校公示处理结果。与何苗的学校5月发生的厕所偷拍事件一样——偷拍者被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偷拍者“侧写”

偷拍者常常被视为心理变态。

即使有微信,刘心也没想过直接与对方对质。“能搞出针孔偷拍的人心理都很变态,如果被他发现有可能威胁我。”她说。

香港城市大学犯罪心理学者黎定基曾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偷拍行为不算是心理变态,而是上瘾的一种状态。

2021年9月底,香港《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草案》新增加了窥淫、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等四项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五年。2019年,陈效能与有关组织合作,展开有关偷拍的研究,在三年时间里访问了近50名偷拍者。她表示,新法条颁布后,有些偷拍者认为被抓判刑是件好事,“因为如果没有被发现的话,他们觉得自己是不会停止的。”

“我们的社会往往定义他们为变态,但他们很少会如此描述自己。”陈效能在采访中告诉《南方人物周刊》。

每次访问开始时,陈效能都会请受访者描述自己是怎样的人。“很多人喜欢打游戏,跟自己的孩子玩。”不少人形容自己的性格内敛、慢热、社交圈子窄,不喜欢有太多人的社交活动。

许多人开始偷拍始于一次无意拍摄——手机意外拍摄到陌生人的裙底,事后发现似乎没什么后果,便认为这是件“普通/不严重的事”。许多受访者称,偷拍能带来刺激与满足感,他们会积极地制定目标,去实践它。在他们看来,“偷拍没有身体接触,被偷拍的对象不知情,因此没什么大不了。”

黎定基将偷拍者的动机分为三类:互相炫耀成就类,偷拍者的心态是“我拍到别人不知道的事”;累积成绩、收藏和满足好奇心类,其中包括女性的身体部位、内裤,甚至性器官;引发遐想类,有性刺激作用。

在BBC纪录片《韩国性偷拍》中,一名于一年内偷拍了8000张照片的男子告诉调查记者Stacey Dooley,“我只是收集它们”,男子说,“我不作其他任何用途。我一直很孤独。拍这些照片已成为我收藏的一部分,它们让我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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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偷拍者的侧写,陈效能描述,许多受访者的偷拍时长超过12小时,有的甚至达到16小时之久。“当他们下班后,也没有精力和朋友打球或出去玩。上班很累,看到漂亮的女生,就想去拍。”很多人表示对被偷拍女性的脸并不感兴趣,只对某个部位好奇。“这就是物化。”陈效能说。

因为生活压力大而犯罪是香港法院审理非礼或店铺盗窃等案件时常常出现的抗辩理由。在由偷拍研究集结而成的调查报告中,陈效能写道:有些受访者确实在做出偷拍行为期间承受着各种压力,包括工作压力,婚姻或家庭问题导致的压力,或受社会环境、疫情等影响。换句话说,他们所承受的生活压力其实是一般香港人都会有所经历的,所以这些压力绝非导致偷拍出现的最主要原因。

世界卫生组织将性暴力定义为“在任何地点发生的由任何人强行施加的性行为、性行为企图或其他直接针对他人性特征的强迫行为,而不论该行为人与受害人的关系如何。它包括强奸,其定义为使用暴力强迫或其他强制方式,用阴茎、身体的其他部位或物体强行插入阴部或肛门;强奸未遂;不想有的性接触和其他非接触形式”。

在访谈中,陈效能也会询问偷拍者对性暴力的定义。许多人回答:“没有拍到对方的脸,不算侵犯。”在她看来,“偷拍者对自己偷拍的行为仍然缺乏彻底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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