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全力保障刑事案件高质效办理

作者: 袁航 陈丽霞

今年以来,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凭借强化“专业+指导+监督”办案模式,全力保障刑事案件高质量办理,成效显著,多项成果在全省乃至全国崭露头角。

构建制度体系,让专业素养具象化。三门峡市检察院建立个案风险全方位把控机制,以2023年出台的《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基础,将其中的三张履职责任表嵌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借助表格化、可视化提示,指导两级院严格把控捕、诉案件标准。建立重点案件反向审视工作机制。该院制定《关于深化落实省检察院 “四查一通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把免予刑事处罚案件纳入审查范围,细化多项工作,使全市“诉判不一”刑事案件备案审查率达91.2%,位居全省第一。建立风险案件专项指导工作机制。该院在多方面助力基层院同时,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强化与市中级法院沟通,从市级层面把好案件关键关卡,确保依法准确处理。

完善管理体系,使指导模式科学化。三门峡市检察院强化流程管控,严把个案质效。在遵循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规定前提下,对有风险的案件启动质量风险管控流程,通过多层级把关严防质量风险。对基层院有争议案件、检法认识分歧案件等,按相应程序处理,同时审查了重大敏感案件,尽力消除质量隐患。探索专项管理,严把类案质效。跨条线组建刑事抗诉、知识产权等四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发挥专攻类案等功能。针对高发犯罪,联合公安机关制定证据标准指引,统一侦诉标准,保障类案办理质量。

强化内外合力,促监督模式多样化。该院加强业务数据巡视,设置数据专员,实时监控、分析业务数据,对异常情况下发提示函提醒,要求对数据反映的案件质量问题逐案分析解决。重点评查2023年以来捕诉质量不高的案件,并全市点评,不合格案件移交检务督察部门核查,重视结果运用。针对刑事诉讼监督突出问题,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部署开展三个专项活动,收效良好。联合市公安局举办首届检警工作会商会议,就8个议题达成共识,形成纪要、会签文件;围绕案件质量问题联合调研,共同探寻对策,构建协作有力、制约有效的新格局,保障刑事案件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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