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全方位评查案件质量

作者: 马冬梅

2022年,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采取“4+4”评查模式,实现对案件质量全方位评查。

本地评查+异地评查相结合。该院根据江苏省检察院要求,对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移送单位撤回等重点案件全部推送异地进行评查。案管部门每季度对异地评查发现的案件质量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举一反三,根除问题根源并通报相关部门。同时,对推送该院评查的异地案件,认真开展评查,注重发现实体性问题和未履行监督职能问题,并及时予以移送。

全面抽查+专项评查相结合。该院根据每位承办人的办案量,每年选取一定比例的案件进行抽查,除对刑事检察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外,对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案件开展同步评查。根据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该院每季度对本院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查找类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实体评查+流程监控相结合。该院对全部案件实行流程监控,对最高检和江苏省检察院监控规则发现的问题案件,当日处理、当日移送、当日整改、当日反馈。在实时流程监控的基础上,注重对案件的实体评查,着力发现个案办理中存在的实体性问题,以及通过个案反映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助推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智能评查+人工评查相结合。该院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积极探索智能化评查模式。根据该院办案实际,设置符合本院实际的案件质量评查点,实现案件预警评查。对撤回起诉、诉判不一、捕后判轻缓刑等重点案件,实行逐案人工评查,对经案管部门评查确认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移送检务督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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