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强化“四抓”提升案管工作质效
作者: 马建军2022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检察院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中枢作用,强化“四抓”,推动案件管理工作质效整体提升,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狠抓统一受理和移送案件,控制进出口。该院对公安机关或自侦部门提请或报送的案件统一受理初审,严格进行形式审查,将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挡在“进口”外;对各业务部门办结的案件或需退查、移送其他机关或部门的案件统一进行结案审查,对有异议的案件提交检察长审核,把有问题的案件堵在“出口”内。
狠抓预警提示,加强流程监控。该院对纳入流程管理的案件,建立细致的管理台账,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办案中存在的违规违法情形,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对发现违反办案程序或者未落实工作制度的,及时发出《流程管理提示》,督促业务部门自查整改。目前已发口头或书面通知书13份。
狠抓业务分析研判,提高业务指导能力。该院通过数据统计、比较分析,研判检察业务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判断,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目前已召开业务分析研判会2次,发督促提示函2份。
狠抓业绩考评,激发队伍活力。该院建立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根据检察官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执法水平进行量化打分考核,并且将每起案件的评查结果都记入干警的执法档案。通过考评,提高了干警工作积极性,提升了案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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