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四个坚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作者: 肖之云2022年以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以“四个坚持”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立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创新,规范机制运行,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驱动力。黄梅县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先行区建设获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
坚持高点定位,强化组织领导。该院推动成立黄梅县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先行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16家县直单位为成员单位,在县检察院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日常事务。推动召开全县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尽责,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改革。
坚持立足本职,强化案件办理。该院将办好涉案企业合规案件作为改革先行区创建工作的第一要务,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充分发挥基层创新活力。对涉案企业合规两种办案模式,做到应适用尽适用。2022年,该院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2件,其中检察建议模式7件,合规考察模式5件,涉及企业14家、企业相关责任人员20人。
坚持惩防结合,强化溯源治理。该院注重犯罪预防,督促建章立制,对于按检察建议模式办理的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在检察建议中融入企业合规因素,通过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召开员工大会、组织公开听证等形式,增强企业的合规意识。在做好刑事合规的同时,努力做好刑行衔接工作,建议行政部门对涉案企业后续管理进行合理引导、长效监管,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强化溯源治理。
坚持总结提炼,强化机制创新。该院在上级检察院已有的涉案企业合规的机制上,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程序、政法部门协作配合、行刑双向衔接等机制,总结出涉企非法采矿案件和串通投标案件的合规标准,为办理企业合规类案提供指导。加强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先行区创建工作的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相关做法经验多次被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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