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三双”素能培训增强履职本领

作者: 王安媛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检察院通过建立“三双”素能培训机制,不断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双身份”岗位锻炼。该院通过自荐、民主推荐的方式,将部分“想干、能干、会干”的年轻干警充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条线、各个领域。在业务上,调整部分人员进行AB轮岗锻炼;在服务上,实现党支部或群团组织干部“双职务”;在对外交流上,该院指定业务骨干作为“对标先进,追赶超越”主力军,看先进、学先进、追先进;在内部互助上,该院实行“导师制”,通过在双重身份“加持”,在交任务、压担子中历练年轻工作人员,培养其更多本领。

“双导师”传帮带。该院组建“政治部主任+办公室主任+信息员”的信息小组,指定写作导师、业务导师,培养年轻工作人员的文字功底和办案技能。组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传帮带“助学小组”,定期举办典型案例分享会,交流办案心得、学习办案经验。

“双培训”互学互促。该院把“传导式培训”作为全体检察人员的“必修课”,只要单位派出参加的培训,按照“一人学习全院受益”的理念,培训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在全院范围内传导培训内容,锻炼工作人员上讲台、能展示、会分享的能力。员额检察官发挥“头雁”作用,带头组建民事、刑事、公益诉讼、知识产权等6支专业办案团队,让优秀的人培养优秀的人,激发“群雁”活力,让年轻人“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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