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阴:携手为维护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作者: 叶云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优势,日前,山西省山阴县检察院在朔州市率先与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诉讼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维护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意见》规定,要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进行信息共享,共同分析研判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出现的难题,研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的新方式和新措施。
《意见》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涉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为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公开听证、整改效果评估;同时还要利用媒体平台和实地宣传,落实机制成效,为平安山阴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山阴县检察院和县人社部门探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后,有力推动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地落实,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足额缴纳,较好实现了“司法+行政”优势互补,形成农民工权益保护合力,提升农民工权益保护水平。
下一步,该院将依托该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协作,深化履职监督,双方立足各自职能,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的同时,在妇女平等就业、特殊劳动权益保障以及失业救助金、养老金发放监管方面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机制合力,共同守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平安山阴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
上一篇
点击页面呼出菜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