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作者: 聂徐春2023年6月16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4年2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一次专题推进会。通过学习领会文件和会议精神,可以将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核心内容,概括为“3233”。
实施深化提升行动有“三大动因”
第一个动因是政策动因: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必须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必须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心任务,通过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坚定不移地做大,毫不动摇地做强做优,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
第二个动因是环境动因: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经历大调整、大分化、大重组,不确定、不稳定、不可预见因素增多,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国有企业大多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实现国家战略意图、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的主力军。必须通过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等功能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以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应对外部环境的复杂多变。
第三个动因是质量动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提出的首要要求是,“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2020—2022年,通过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果,但一些长期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尚未彻底破除,一些国有企业仍存在核心功能不强、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只有通过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才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深化提升行动有“两类任务”
第一类任务是功能使命性任务。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功能使命性任务就是要“突出抓好以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的功能性改革”。功能性改革包括三个核心内容:一是完善科技创新机制,更好服务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二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更好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更好支撑国家战略安全。
第二类任务是体制机制性任务。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体制机制性任务就是要“着力打造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现代新国企”。以“四新”为特征的现代新国企打造,就是要推动国有企业继续深化机制体制性改革。这项改革任务包括三个核心内容:一是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大市场化整合重组力度;二是围绕提升活力效率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运营机制;三是围绕完善监管服务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实施深化提升行动有“三大变化”
业内将《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称之为“新三年行动”,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称之为“老三年行动”。对照一下新老三年行动,不难发现有“三大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首次提出“强化国有企业对重点领域保障,支撑国家战略安全”。“新三年行动”的重要变化之一,是首次将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安全提升为国企改革重点,“要强化国企在能源、资源、粮食等重点领域布局,更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安全”。接下来,国有企业要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抓好改革。一方面要有效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增强与壮大全球竞争的中国力量,有效维护国家产业安全;一方面要更好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增强重要能源资源托底作用,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衍生或外溢,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第二个变化是,没有再提“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2021年以来,国企混改工作的重心有所变化,不再片面强调混改户数、混改面以及引入非公资本的比例,更重视“混”的质量与“改”的成效,要求引入优质的非公战略投资者,实施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差异化管控,率先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因此,“新三年行动”提出“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整合重组,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更切合实际。
第三个变化是,没有再提“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事实上,“老三年行动”组织实施的双百行动、科改行动、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等专项行动并没有结束,相反,试点企业还扩围了。国务院国资委还提出,科改企业要争当国有企业深化提升行动的主力军、排头兵。“新三年行动”没有把它当作一项独立的改革任务来抓,表明相关工作已经常态化了。
实施深化提升行动要实现“三个明显成效”
“新三年行动”与“老三年行动”有机衔接、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既充分体现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战略定力,又充分体现了主动适应形势之变、任务之变的战略主动。“新三年行动”始终锚定“三个明显成效”的目标任务聚力攻坚。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从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新使命新任务出发,“围绕国之所需”,围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提出要实现“三个明显成效”,即在增强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功能作用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上取得明显成效。这“三个明显成效”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作用,体现了国有企业经济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体现了使命导向、效率导向、结果导向的有效融合,体现了内在要求和外在需求的相互贯通,必须统筹把握、一体推进、全面落实。
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国有企业要切实担起改革的新使命,以更高站位、更细措施、更大力度把改革向纵深推进,夯实“稳”的基础,激发“进”的动能,增强“立”的主动,坚定“破”的决心,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见行见效,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