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助社保网织密织牢
作者: 寇佳丽
4月下旬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引起民众对我国社会保障的持续关注与讨论。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的社会保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以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从以覆盖国有单位职工为主向覆盖全体居民转变的过程。特别是自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立足国情,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经过不懈努力,中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9.5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5亿人,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民生保障网不断织密扎牢,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规模不断壮大,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创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保障道路。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正面临比以往更复杂的挑战,它需要不断调整、进行变革,以迎合我国社会发展需求和民众对生活的期待。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
中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也涉及住房保障、商业保险、慈善事业。
社会保险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除正在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外,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均依据《社会保险法》,多渠道筹资,建立专项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互济。其中适用于城镇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险依法强制实施,涉及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在政府组织和财政补贴引导下自愿参加。在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城镇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同时为城乡居民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
社会救助属于普遍保障制度,由各级政府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主要对城乡贫困或特定困难群体实行经济援助,保障方式有现金给付和提供相关服务等,通常需要对受救助者的经济状况设定条件。
社会福利的对象是老年人、孤儿、残疾人,通过福利机构向特定群体提供保障服务。对孤寡老人,部分入住专业养老机构(这部分较少),部分采用居家为主、社区服务的方式(这部分是多数),推进社会福利不断进步。对孤残儿童,不仅要保障基本生活,还要保障医疗康复和义务教育。对残疾人,除了基本生活、医疗康复等基本保障外,还设有福利企业以及规定各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比例,要求必须吸纳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全面维护其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
优抚安置的对象是军人及其家属。政府对烈士予以褒扬,对烈士遗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伤残军人实行国家抚恤;对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实行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义务兵家属普遍发放优待金;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可享受医疗、住房、交通、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优待。此外,2012年颁布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规定设立军人保险基金,对军人伤亡给予保险待遇,对军人退役及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地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给予补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相互关联与街接。一方面,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个人购买储蓄型养老保险、健康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另一方面,允许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居民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充分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社会服务网点和专业经验等资源。不仅如此,我国政府还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社会成员的慈善捐赠与社会互助。
医疗保险双轨走
在上述社会保障框架中,适用于城镇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险、由政府引导自愿参加的城乡居民保险占据了重要位置。
我国《社会保险法》有如下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可见,我国城镇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以及生育保险,且此5种保险均为强制性的(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指这5种保险);我国城乡居民保险则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且二者均非强制。可以发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都享有的。
我国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医保”)的覆盖范围执行《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
职工基本医保制度主要适用于城镇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国有、集体、外商投资、股份制、私营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属于依法强制性参加的社会保险计划。同时,法律规范还对几类特定群体的参保作出了规定,比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在华就业外国人等。
与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并行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在我国,居民医保具备以下特征:自愿性,政府通过缴费补贴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参保,促进实现全覆盖目标;保基本,重点保障居民住院医疗等大病医疗费用需求,通常不建立个人账户;有弹性,中央政府确定筹资和待遇的最低标准,各地区可以依据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异因地制宜,从而制定具体标准。
养老保险“三支柱”
依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强制参加的养老保障计划,现行规定的参保单位及人员包括以下几类:各类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
1991年开始,全国统一规定,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应当缴费,且缴费从本人工资的2%逐步提高到8%。后来制度覆盖范围扩大,新加入的各类社会组织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都执行同样规定。现行政策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工资(不包括按国务院有关规定领发的创造发明等奖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等),且有上下限。当职工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超出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不计缴养老保险费:当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时,则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本人按缴费基数的8%缴费,全部计入其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养老保险”)遵循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模式,目标是保障参保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自愿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城乡居保制度的基础上,2014年我国政府开始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城乡居保参保人数接近5.24亿人,其中领取待遇1.67亿人,是全球覆盖人群最多的单一养老金计划。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一支柱。除此以外,我国还有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个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企业年金是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一般由有能力的企业自愿建立,由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费用,进入职工个人年金账户,由职工在退休后领取。建立企业年金的三个前提分别是已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资源建立、非强制性。通常,年金计划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职业年金的基本政策框架与企业年金大体一致,但职业年金仅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且强制性建立,即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和人员均必须建立职业年金。可以发现,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所覆盖的人群是很小一部分。
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两大支柱基础上,全力发展第三支柱已经成为我国各界共识。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
根据《意见》,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才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独立运行,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自担风险;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目前上限为12000元/年,账户资金可继承。
为什么需要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出,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讨论中,我们不得不承认两个基本事实:一个是,我国社会老龄化趋势短期内不可逆转,单单依靠第一支柱的养老渠道难以解决人口基数如此庞大的养老问题(第二支柱覆盖面太狭窄);另一个是,当前的养老金缺口已经规模庞大,难以忽视,相关部门必须有所作为。
2013年,我国养老保险金缺口为1540亿元,到2021年,这个数字已经是7000多亿元了。在中国,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工作的一代人交钱,同时给退休的一代人发钱。1963年,中国出现了生育率高峰,一直延续到1980年,这期间我国出生了3.7亿人口,也就是学术界说的“婴儿潮”。自2022年开始,这部分人陆续进入60岁。
国际上通用的指标是,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7%,或者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就是老龄化社会;达到14%就是老龄社会,21%就是超老龄社会。2000年,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已达7%;2021年,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005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4.2%。中国至此进入老龄社会。不仅如此,随着当初“婴儿潮”人群进入60岁,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会在未来进一步加深。
与此同时,人口出生率在我国已经连续多年下降。
2016年至2021年,中国的出生率分别为13.57‰、12.64‰、10.86‰、10.41‰、8.52‰、7.52‰。2021年,我国净人口增长仅40多万,更有观点指出,今年死亡人数很可能超过出生人数。也就是说,2022年,我国可能出现人口负增长现象。
人口结构失衡会导致社会养老金缺口愈来愈明显。交钱的人少,用钱的人多,所以一些省份、城市的养老金缺口已经非常严重。财政部公布的2021年中央调剂养老基金缴拨差额情况显示,黑吉辽三省养老金缺口超过1300亿元,如果不是中央拨付,当地退休老人将面临无法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