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铁匠

1

初次见到他的时侯,我正在婚姻的阵痛中。

季是出差路过这里,顺便看一看老部下。见面前,芳菲就把他描绘成一枝花。季的企业在苏北地区起步,芳菲做他的办公室主任,一直干到他进行产业转移回乡创业才离开他。跟季三年,且又分开五年了,还会把他说得这样好,我就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能让她这么上心。

我们店为某品牌手机做代理销售,两间门面五个人。上午十点,城区上空飘扬着细小雪花。街道行人极少,店里冷冷清清,两个小女孩太过无聊,见芳菲一直神神秘秘贴着我的耳朵唠叨,不禁也嬉皮笑脸过来凑热闹。经理有事出去了,都是姊妹,芳菲索性也把好事告诉了她们。应娟和杨小妮听说有神一样的人物来看芳菲,一时都激动起来。看芳菲用手机告诉季我们店的具体方位,女孩们兴奋得又蹦又跳。我毕竟孩子都已经四岁了,虽然心里也盼望着,但不会这样外露,只是看着她们微笑。

雪花中,一个身穿银灰色羽绒服的中年男子不疾不徐下了车。不知我的脑子如何一时断片,只觉得季从跨出车门直到进入店门,走路都毫无声息,似朵雪花轻轻飘了进来。

芳菲兴高采烈地把季引进门面。他的儒雅让人惊讶。从家乡西北的小城出来,又在苏北的县城生活了几年,我的工作基本在柜台上,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太多了,但像这样的男人,好像没有见过。

似乎不善言辞,不管芳菲如何热情,季也只是保持礼节性的微笑。两个女孩又是端水又是让座,他的态度始终如一。简单的几句寒暄,话声不高,略带磁性,拿捏得人心痒痒的。

季修长的身形,使落座后的姿势也显优雅,一脸笑意中有种未经世事的青涩,让我更有一种莫名的心动。

从季进门到坐了下来,芳菲激动得几乎乱了阵脚。她先是为季轻拍了身上的雪花,继而是嗔笑着对他叨咕了好一通,活像个乡下的快嘴阿嫂。是的,她有些失态了,大有把季当作相恋多年朝思暮想的人,有恨不得上去紧紧拥抱一下的意味。

季靠门而坐。他背对着我。

礼节也好,自尊也罢,别说还有好奇心驱使,我很想插上去交流几句。不错,哪怕只是打个招呼,至少也体现出我的存在,体现出作为对朋友客人的热情。

从什么地方开口?我忽然想起了芳菲不止一次对大家都讲过,他能看相。

“季总好,芳菲夸你三天了,说您看相很准,能借这个机会为我看一下吗?”

用这个话题开场交流,也显示我的不同。

爱美是人的天性,季总的儒雅风度,别说芳菲,就连两个小丫头几乎一时之间也便成了“大叔控”。我已做不到不动声色。

看似很随意地丢过一句,此后,我的眼睛就没离开他的背影。季的坐姿端正,一头微卷黑发里散发着一种优秀男人特有的气息,让人心生不安。

“可以呀。麻烦你就在我身后报一个字来,看我猜得准还是不准。”

季依然背对着我,语气平和中充满自信。

“缘分的缘。就这字吧。”

我话音刚落,面前的男人先是呵呵轻笑了两声,接着丢过话来,“朋友,爱听真话还是假话?”

季礼节性地问我,仍没回头。

既是看相,谁不想有个结果?芳菲先我笑喊,“真话!真话!”两个小丫头也跟着起哄,眼睛直盯着他,仿佛都要掉出来似的。

“缘,去掉左边的绞丝旁和右上一个夕阳的夕字,右下部分加一个辶,便成逐。”季停了一下,这才转身面对着我,含笑着细言慢语:“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那就是你出生之地。你几千里之外远嫁过来,儿子也该四岁左右了。很遗憾地告诉你,你没有与公婆搞好关系。先生很帅,但经常在外做生意,夫妻长期分居,婚姻亮起了红灯。”

刚才还叽叽喳喳的一群人,一时大眼瞪着小眼不出声了。她们三个对我的情况了如指掌,我所有情况竟与他所说的完全吻合。

怎么回事?哦,只有一种可能,是芳菲预先电话告诉他了。

当我的眼神带着责备转向芳菲,芳菲脸红脖子粗叫起屈来:“我早讲过,季总看相等同半仙,见识了吧?以为我把你的情况事先告诉他了?我赌咒,谁露了丁点口风谁是条母狗!”

季站了起来,迎向我咧了口银牙,“开心一笑,开心一笑,玩一下而已。要说我猜出了一些,也是朋友你自己提示我的。”

不可能吧?看季浓眉下的一脸安慰神色,耳里回荡着他似真似假的玩笑话,我一时羞得语塞。

季并没与我们过多闲聊便起身出门,冒雪打开小车的后备厢,把带来的茶叶、百合这些家乡土特产让芳菲一一分给我们。他再三表示,只是途经这里,还要去扬州办事,并且真诚地邀请我们,有机会的话去他苏南公司做客。

芳菲和两个小姐妹恋恋不舍地簇拥着他出门的时候,季回头对我这个看似无动于衷的人投来微笑,算作告别。我也只是报之微笑,身子在柜台前一动没动。我知道,他应该洞察了我不随她们相送的原因。我相信季投给我的微笑中除了道别还另有其意。他用眼神告诉了我,对我有兴趣。

哦,真是谜一样的男人啊。

2

睡眠本来不好,白天季的一番似真非真的话,直至半夜还在萦绕。

我的家乡在甘肃的河西走廊中部,它和法国在同一个纬度,所产的葡萄酒与法国产的无异。那里历史上就有塞上江南的美誉。季所说的“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这著名的诗句,正是说的家乡张掖。可惜的是家乡的葡萄酒始终打不开国内市场。

小黑的真名叫卢亮。小黑是我私下叫他的昵称。他个子一米八,人长得还可以,就是皮肤偏黑了点儿。他高中毕业后随父亲到张掖跑市场。他们市里生产的减速机,占国内市场的百分之八十。干工业的,说到减速机之乡便知道了他们所在的城市。苏北的这个小县城,有一半的人在全国各地推销这种产品,靠销售中的提成、返利生活。他父亲已来西北十多年,小黑高考失利,没有找到什么理想的工作,便过来帮忙。

小黑父亲的门面就在我隔壁,生意并不太好,只能说混口饭吃。

那年我二十岁,裁缝手艺已在当地有了名气。我以裁剪为主,下面还有四个徒弟帮衬,铺子生意挺好。他店里生意惨淡,一天要来我这里看个几次。毕竟都是年轻人,有共同语言,半年下来,大家也就熟悉了,当然,仅是熟悉。

家乡张掖,原是匈奴右贤王的领地。这里的民风向来彪悍,三句话不对头,便用拳头、刀子讲话,甚至父子之间也会是这样。我父亲虽是生意人,却是个粗汉,平时做事像踩着风火轮,说话如炸雷,在外是好汉,在家也属太上皇角色,母亲挨打是家常便饭,待一双儿女也如虎狼般凶狠,我们都是自小被揍到大的。哥哥愣是在他十七岁那年被酒后的父亲用木棍打得离了家,在外漂泊十年都没有回来。

习惯挨揍的出气筒被打出了门,父亲再发酒疯就将目标瞄准了我。一个姑娘家,时不时被这恶神往死里打。身子里究竟流淌着这个凶神恶煞男人一样的血,我和哥哥与从前一样,板凳、棍棒落在身上从不吭一声,只是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低头看地随他打。十六岁那年,一次,他在街上喝醉了回家,竟还要我去打酒,我没理他,他硬是将我的一把头发生生扯下了来。

根根带血啊,人世间竟有这样的老子,他连狗都不如!

吃够了苦头,便想快点找个合适的对象,远嫁他乡,离开这个鬼地方。

小黑还不知这个地方民风的彪悍。

一天中午,与我一墙之隔的小菜馆,几个男人喝了酒,一言不合,就有两个人动起手。先出手的是个四十岁出头的络腮胡子,别看他个子不足一米六,面对旁座身高马大出言不逊的同龄对手,先下手为强,一拳过去就打青了对方脸颊。敢以小欺大,战火一开这还了得?很快,那大汉就将络腮胡子压在身下,老拳雨点般地直落下去。

即使菜馆惊叫声一片,并没什么人去凑热闹。这属于小城每天都会上演的“常规节目”,小城人见惯不怪。

络腮胡子杀猪般的痛苦嚎叫落进耳朵,终引来一个看客。

间隔个门面,没见过世面的小黑闲得无事,踱着轻松的脚步循声而来。

待小黑到了小菜馆门口,一场短暂战斗已告了个段落,交战双方全满脸血污,正进入论理阶段。

两个打架的一副狼狈相,小黑见了无意间轻声一笑,可坏了大事。刚干完架的两个粗汉本一时都下不了台,现在找着了不破坏双方友谊的合适机会,这好,竟同仇敌忾,一下子联手把小黑按在地上就往死里打。

小黑声嘶力竭的惨叫声传进我耳,我犯急,赶紧过去。毕竟这个外地人在张掖也就我一个可以算是朋友,这个时候我要是不站出来,估计他十有八九要被打残。

我快步如飞跨进了小菜馆的门。小黑正双手抱头趴在地上嚎叫。

两个凶暴男人对小黑拳打脚踢。我估摸着,两汉子一时决不会收手,只能自己硬着头皮上了。

挨揍已成了习惯,我已扛得住老拳恶棍,更知道大凡干仗,硬的怕不要命的。

我进了店门就成了主角,对正在下狠手的两个男人鄙视了一眼,轻描淡写道:“两个汉子合欺一个外地小青年,真为你们害羞。”

我的不屑果真让他们马上歇了手,小黑趁机很快从地上爬了起来。

或许受我镇静的气势鼓舞,又或是出于年轻男人的尊严,他起身后只是抹了把口鼻上的鲜血,就一声不吱地站在我一边,默看刚刚还毒打他的两个男人。他根本不会知道,事情还远没结束,我已引火烧身。事实也是如此,这两个汉子见一个妹子顶了上来,耍起酒疯,马上挥拳冲着我上来了。

我出奇冷静。

抓起一瓶啤酒,猛地往自己头上一砸,酒瓶砰的一声断为两截,碎玻璃刺进头皮,我就觉得脸上有热腾腾的东西在流。

没有顾及两个男人此刻的反应,我只是继续自己的表演,在冷笑中把自己的左手平放在桌面,右手把抓在手里的半截锋利的酒瓶慢慢插向手背。

我手背上顿时溅起的鲜血,让那几个汉子再没了声息,很快结了账走了人。一个女娃不要命了,他们该是感到见着了怪物。

我的手背缝了二十四针。

送我去医院缝合伤口时,小黑一直在哭。看到一个男人为他流了点血就像死了亲娘老子一般伤心,我心动了。就是那一夜,为他对我的哭声里,在他“会待你好、且好一生一世”的赌咒声中,我把二十岁的清白身子给了他。

肚子里有四个月身孕的时候,我牵着小黑的手去和父母告别。

我要走了,从甘肃到苏北。我对那个混账老子毫无怜悯,只可怜在地狱般世界里生活的母亲。我想,去苏北生活稳定一点儿后,我就要带走母亲,让她离开虎口。

凶神父亲一听我说了将远嫁他乡,顿如丢了魂魄,回过神来,瞬间拿起屋角的一柄铁锹。在他将铁锹飞舞着劈向小黑的时候,我坚定地挺了上去。

“来吧,是我勾引他的!你也算是个老子?我在这个世间算活够了,有种,你可以将我连同肚子里的一起打死!”

父亲听了愣在那里了,花白的头发下,脸上没有半点血色,手在颤抖,铁锹“砰”的一声掉在地上。他忽然间或许明白了什么,儿子打得永远回不来了,而现在女儿也要消失,他辛苦挣下的家业没有人要继承。

一辈子虎狼般凶狠的人,就忽地跪在我面前:“女儿啊,莫走吗,莫走哇……”哭声就如狼嚎,我自小至今从没听过。

报应。我心想,你当初对儿女是如何狠心下手的?就别装吧!

父亲长跪不起,在他的哭声中我与小黑走了。我没有回头一次。

坐了五天五夜火车,小黑带我来到了这里。河套平原的姑娘,从此成了苏北人家的媳妇,在这个远离故土的地方,在长江口的平原上,在春天的桃花水中,把我的儿子带到人间。

起初的一切都很美好。小黑待我太好了,是真疼我啊。每当看到我手上的伤疤,他总会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脸上亲了又亲。有时,我在灶台做菜时,他也会偷偷溜进来,从背后环抱着我的腰,亲我的脖子,亲我的头发。但西北人的特点,我个性刚烈,公婆在我来的时候便不舒服。我不会花言巧语,礼节性的东西总做不到位,往往就要看他们的脸色,心里总开心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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