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的锋芒

作者: 杨知寒

大家好。这是我第一次做文学的讲座,想来想去,能够讲一讲的还是中短篇小说的写作,最后确定讲短篇,讲短篇小说的锋芒。我会从几个经典短篇入手,当然它们也是我个人所偏爱的。

谈及这些作品之前,我会给每篇小说标注一个讨论的方向。真正好的小说,各方各面都达优秀,但我们在此还是要选取一个最精粹的方面,来方便识别这些小说的好中之好,找到它脱颖而出的理由。因为没做过类似的工作,所以这对我个人也是一次认真的小说梳理,来回顾当时我被它们打动的时刻。

我想到的第一个方向是细节。代表作家是美国小说家理查德·耶茨,我们就称耶茨吧。耶茨在国内最享盛名的短篇集,题为《十一种孤独》。这是一本我看了多遍的小说集,收录十二个短篇,每篇都很精彩,今天选取的是集子里的第一篇《南瓜灯博士》。故事不复杂,讲一个男孩是插班生,喜爱绘画,家庭条件不好,像所有心怀自卑走进青春期的男孩一样,他别扭、冷淡、不合作,用东北话说,是个格色的孩子。转学的第一天,他很早出现在教室,和新同学见面,被新老师介绍给大家。耶茨没有把笔墨用在描写他如何不适上,这是耶茨在这篇小说里第一次施展魔法的时刻——没写不适,没写心理活动,没写任何的不愉快,但读者都知道这个叫文森特的男孩不舒服了。如果他碰上的是一个冷淡教条的有经验的老师,也许这种不舒服还不那么叫人难挨,但他碰上的恰恰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年轻女老师。女老师当着全班问他,喜欢被怎么称呼?文森特说他希望被叫做文尼。女老师又问了一遍,她没有听清,可男孩的第二遍回答,在同学们的交头接耳中又一次被减弱了分贝,女老师反复叫着男孩不愿意被叫做的名字,好的文森特,好的,你会适应的文森特。耶茨在这里用了一个让人过目难忘的形容,他写男孩含糊不清地咕噜了一句什么,脸上笑容一闪就没了,刚好露出发绿的牙龈。

牙龈可能是绿色的吗?不太可能,牙龈可能看起来不那么嫩红,我们于是猜想,那是一种发青的笑容。尴尬的时候,人往往借笑掩盖,当这个男孩刚学会大人的作风,还不是个大人,于是他全力模仿,模仿不像,暴露了他的窘困——不单是心理上的,还有生理上的。通过前后文,我们确认了对男孩家境不好的判断,那么一个绿色的笑容是最好的佐证,他营养不良,更暗示了人物的性格。发青的,在狼狈时刻近乎野兽的笑容。这个孩子心思很重。女老师隐隐觉察到了这一点,她还不明白这种性格具体会带来什么,她天真而善良地当作是初来乍到的不适,为缓解这种不适,就像我们在面对身有残疾的人时,会刻意忽略他的缺陷,女老师刻意忽视文森特,不把他当作新来的成员,她继续进行惯例,即每周一由学生上台汇报,刚度过的周末都做了什么。在这里我们看见了班级的群像——孩子们有的会讲述得毫无逻辑,有的会编一点儿瞎话,我上学时也这么干过,孩子的想象总是丰沛,总想争取同龄人的好感,用冒险经历彰显勇气,用特立独行彰显个性。文森特冷冷地观察着别人,女老师则富有同情地观察着他。

在这段观察新生文森特的日子里,耶茨又来了一段很神的细节描写。站在女老师的视角,他这样说,课间时候,文森特独自一人待在教学楼附近的操场上,像运动员那样试着跑上几步,跳几下;然后又蹲下来,重新忙着系鞋带。在鞋带上忙活了五分钟后,他放弃了。转而抓起一把石子,开始朝几米外一个看不见的靶子飞快地扔着。在他想不起还有什么好做的时候,只得站在那里,手先是插在口袋,然后又拿出来搁在胯骨上,接着像个男人似的双手交叉,抱在胸前。

我观察过多回人群之外的人,也做过很多回人群之外的人。如果你不想融入,就能保持松弛,可如果你想,但是不能,便会做出许多的小动作来化解寂寞,让别人但凡留意到你的每一眼,都看见你在做事,在被占据精力,仿佛根本没察觉到被忽视了的处境,你怡然自得。也许耶茨是个有着感受力天赋的作家,也许他经历过类似的场面,深刻地记住了。但为何他能如此生动的描绘这一细节,且激发强烈共鸣——答案更可能是,细节的准确。有时我们会读到那种细若发丝的描写,有时我们会觉得累赘,不知道作者到底想表达什么,当细节太多,也是种过犹不及。出众的细节描写,永远细而准确,缺乏了任何一个标尺,都会流于平庸。就好像小说里女老师随后做过的那些努力一样,她不停地对文森特示好,却没有任何一次打动这个男孩的心,因她不知道文森特想要什么,平庸的小说家则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对人物的缺乏了解不能够被面面俱到所代替,相反,带来南辕北辙,将无法实现射击的精准。

现在,作为读者,我们已经知道文森特多不舒服了,可女老师还不知道,她还在做南辕北辙的努力。她不知道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更需要的是同龄男孩的佩服,而老师的同情让他更精确地体会到了自己的弱者身份,老师越是热情,他越要抗拒,他要用自己的方式来赢得关注。于是第二次汇报课上,文森特举起了脏兮兮的手,他走上讲台,看上去很自信,如果说有什么不妥的话,是他自信太过了。他编造了一个一听就能识别出谎言的周末经历,在谎言中,他表现得像个成年男人,撒谎去看了一场没看过的电影,他错把电影的名字讲成了南瓜灯博士。他讲父亲被人射穿了肩膀,无法开车,父亲问他你行吗文尼?他说,当然可以,他无师自通学会了开车,连妈妈也对他钦佩极了,我为你骄傲文尼,你一个人就完成了旅程。文森特自作聪明的汇报,收获了同学们的嘘声,他强撑着下了台,度过了一个更难熬的午休。随后女老师跟他私聊,温柔地鼓励他,如果以后能讲述自己的真实生活,大家会更喜欢你。她又一次忽略了人性的幽微,痛苦,是一个人的隐私。假装不痛苦,是一个人微茫的反抗。于是耶茨只能又提醒一次,他写文森特的反应,在从女老师面前走开后,他一个人到男厕所,吐了。跟着他转进一条小巷,在空空的水泥墙壁上,用粉笔写下他想得起来的,所有的脏话。

文森特的行为被同学报告给了女老师。女老师深感挫败,她第一次发觉了读者早就发觉的事实,她并不了解像文森特一类的孩子,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把文森特叫到面前,耶茨是这样形容的,一个神圣的时刻,一个有着拯救精神的教师,面对自己也无法了解的情况,孤注一掷,无的放矢地努力。看着我,她对男孩说,她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漂亮过,脸颊微微泛红,眼睛闪亮,那是一种人陷入了自我感动时,才有的反应。女老师甜美的嘴有意识向下撇着。这是个多么闪光的细节。如果女老师只是甜美的,循循善诱地开导着男孩,女老师的性格将失去丰满,也让读者无法体会她的不够自信——甜美的嘴,有意识地向下撇着。她要时刻提醒自己的师长身份,更提醒文森特,我虽然原谅了你,但这是一次冒犯,我是你的老师,你不能用脏话去冒犯我。

这时她欣慰地看到文森特眼里噙着泪水。她和他掏心挖肺,讲了许多,看到了男孩的被感染,她自觉有所效果,问他,你能答应我记住这些吗,亲爱的?耶茨写道,亲爱的一词,就像她纤细的手随意伸出来,打在他穿着运动衫的肩膀上那般漫不经意。漫不经意,证明女老师此时此刻,已不再将文森特视为一个问题学生,她自信看到了他的悔过,看到自己教育的成绩,将一声亲爱的带来的文森特的反应,视为不见——当叫出亲爱的这个词时,他的头垂得更低了。

故事在追折中走向高潮,噙着泪水告别老师的文森特,在放学路上碰到两个男同学。他们问文森特,是不是被狠狠教训了一顿?文森特拒绝回答,直到在男孩们穷追不舍下冷不防冒出一句叫他的名字,告诉我们吧,文尼。耶茨写,这一次,这名字实在让他受不了。那是他一直希望被叫到的名字,被认可的身份,熟悉,安全,令他自在。男孩被这个称呼剥夺了抵抗力,断开和女老师刚刚保有的情感联系,他膝盖松软了,脚步缓慢下来,不急着回家,和两个同学一道,开始轻松闲聊地散步。他告诉他们,女老师有多么可怕地体罚了自己,他绘声绘色地讲着,当女老师偶然看到了这一幕时,后者惊喜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是一个完全正常、非常快乐的男孩,正被他的同龄人簇拥着,这场面无疑让女老师欣慰,她快乐地大笑。她情不自禁,虽然觉得自己还是搞不懂孩子的行事之道,但文森特的转变还是让她相信,是刚刚交了心的缘故。她加快脚步,超过他们身边,转身朝他们笑着,晚安,孩子们。剩下三个男孩在她离开后面面相觑——文森特难堪至极,他的谎言又一次在同龄人中被识破,带来了比上一次更恶劣的效果。刚还簇拥着他的男孩们倒退着走,鄙夷地看着他,就像文森特说有人开枪打他爸爸一样,他全是撒谎。男孩们用上一次文森特谎言里的南瓜灯博士称呼他,南瓜灯博士,你再也不会让我们信你说的,任何一个字。

这篇小说的结尾令人难忘。在许多个准确细节的铺垫后,耶茨用最后的准确细节达成了小说的绝杀,匕首般的短篇小说,结尾出鞘,锋芒毕露。文森特没有回家,他又回到了被女老师要求清洗过的那面墙壁跟前,被擦过的地方还是湿的,时间没过去多久,人的心理却已反复转折,再次掏出粉笔时的文森特,迎来他个性的巩固——不会再变了,也不会再被拯救。耶茨写道,文森特非常仔细地画一个人头,是侧面的,长而浓密的头发,他花了好长时间来画这张脸,直到画出他所画过的最漂亮的脸:精致的鼻子,微微张开的嘴唇,长睫毛的眼睛,线条优美像小鸟的翅膀。他停下来,以恋人般专注的神情欣赏这幅画作。然后他在嘴唇边上画了个大大的对话气球框,在框里,他写下中午写过的每一句骂人话,文森特如此愤怒,粉笔都折断在手里。接着他用很粗的线条,画了美丽的头部之下,一个女人的裸体,狂乱地画了隐私部位。故事结尾,画的下面,他写下了女老师的名字。

《南瓜灯博士》讲述了一个满是误会的故事,所有的误会都发生在文森特和女老师之间,而所有的明白都被读者看在眼里,有此对比,才更显力量,仿佛是悬悬欲坠的铡刀终于落地,准确,利落,一击必中,且让人长久惦记,在阅读心理上形成环绕,既想前因想后果,也想许多的过程。耶茨用准确的细节描写在受限的篇幅里,笼中起舞,贡献了难忘的故事,难忘的人物,难忘的心理以及难忘的思考。如果没有这些细节,人物的行为将变得荒诞,不合情理,人物的心理也将流于表面,支撑不起故事的起伏。细节的准确和语言的劲道一样,给短篇小说增色不少,都属于我想谈及的锋芒。

聊起短篇小说的语言,我想拿一个国内的我们耳熟能详的大家举例,举例的也是一则经典名篇,老舍的《断魂枪》。

我一直很欣赏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他的描写和对话,都那么见分寸,知情味儿,把日常用语炼化得极生动耐咂摸,绝不刁钻晦涩,也绝不流于凡俗。《断魂枪》是一篇经典,讨论它的文章很多,从时代背景到民族心理到文化的传承,讲小说语言的也有很多,落在文本上,可以说正是语言的魅力吸引读者先喜欢上了故事,再去探求故事外的思想。于是我们回到语言,先走进这个故事看一看。大家应该都有些了解了,我草草交代下大致的过程,和另外两篇小说不同,这篇我会在情节上少谈一些。主人公沙子龙是个使枪的老师傅,老师傅面临新环境,玩意儿都不叫人看重了,过去是走镖的,镖走不成,他不愿再在人前舞动过去让他声名大噪的一套枪法。可他的徒弟们还多借此生活,撂地卖艺,卖卖老师的名声,希望借此刺激老师出山,使一套枪法给大家看,东西真是好东西,总有一天会重放光彩。这天,沙子龙的大徒弟王三胜在街上耍手艺,老舍没写沙子龙如何如何厉害,到小说这里之前,我们都没看到沙子龙是怎么使枪的。王三胜先出场,先使了,老舍用了很利落的一段话写这次亮相,仿佛王三胜使枪时起的尘土都扬到了读者面前:

大刀靠了身,眼珠努出多高,脸上绷紧,胸脯子鼓出,像两块老桦木根子。一跺脚,刀横起,大红缨子在肩前摆动。削砍劈拨,蹲越闪转,手起风生,忽忽直响。忽然刀在右手心上旋转,身弯下去,四围鸦雀无声,只有缨铃轻叫。刀顺过来,猛的一个“跺泥”,身子直挺,比众人高着一头,黑塔似的。收了势:“诸位!”一手持刀,一手叉腰,看着四围。稀稀地扔下几个铜钱,他点点头。“诸位!”他等着,等着,地上依旧是那几个亮而削薄的铜钱,外层的人偷偷散去。他咽了口气:“没人懂!”他低声地说,可是大家都听见了。

读者也在心里低声地说,“你真懂。”自己跟自己说的话会震耳欲聋,我当时就这么跟自己说的,我不知道老舍先生对武术对卖艺生活是不是真那么了解入微,起码就这一段形容,我确信他懂,他让我一个外行看到了精彩的表演,看到了落拓的卖艺人落拓的心情,看到了无数的看客对表演的“也就那样”的反应,毫无留恋,除了给出的几个铜钱外,没有对这次表演特别的兴奋,人群是平静的,与之对照的是王三胜行云流水的一套枪法,人群越安静,就显出刚刚的精彩越落寞,刚刚那些行云流水的招式比之迟滞了的观众反应,也越显出连贯,快,太快了。我总是会对这段描写中许多个的动词着迷,动词就像语言里的骨头,骨头冒出来了,位置接对了,血肉可以依附生长,调动一段话——这一整个的生命体,跟着行动起来。大刀靠了身,眼珠努出来,脸上绷紧,一跺脚,刀横起,忽然刀在右手心上旋转,身弯下去,四围鸦雀无声,只有缨铃轻叫。为证明老舍先生炼字的功夫,语言劲道的魔力,现在我们把这段话换其他动词,不炼字,不收缩地形容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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