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巷

作者: 侯德云

1

连续两个月,老唐萎成一截朽木,一点儿活力都没有。事发突然,猝不及防,事后还不得不集中精力去应对,这对于老唐,无疑是双重碾压。老伴儿出车祸那天,他正在构思一篇小说,思路清晰得像山泉,游动的水族,静默的卵石,在斜阳下的波纹里熠熠闪光。他刚要把这些宜人景色从人脑输送给电脑,手机里却传出噩耗。事后不管老唐如何挠头,如何皱眉,那些水族,那些卵石,都再也不肯现身。

儿子请了事假,又把年假一起休了,从省城赶回,陪老唐处理老伴儿的后事。后事不少,葬礼、事故赔偿、烧七,等等,多亏了儿子。老唐第一次觉得,这个从上小学开始便整日跟他作对的独生子,多少还有点儿用处。

儿子临走的头一天,陪老唐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老唐活到退休年龄,还从来没跟儿子一起喝过那么多酒、说过那么多话。可他一觉醒来,只记得喝过多少酒,却忘了说过什么话。他站在小区门口冲儿子招手,心说,忘了也好,清静。

太清静了。要是不开电视,家里连一点点人声都没有。连续几个晚上,老唐缩在客厅的沙发上,听电视说话。电视里的话可真多,怎么听都听不完。他困了,沉沉睡去,醒来天已大亮,电视还在说话,都是标准的普通话。

作息紊乱,三餐紊乱,思绪紊乱。老唐不是老唐了,他不知道自己是谁,更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拒绝酒友、牌友、文友、驴友的善意邀请,整日窝在家里听电视说话。饿了,煮一包方便面。一个月后下决心出门,腰间松松垮垮,以为穿了别人的裤子。

没有更好的去处。小区南面,有一座矮山包,老唐叫它南山。别人怎么叫,他懒得问。好在山这东西,性子最憨厚,你叫它什么都行。它活生生的,却擅长沉默。而人类恰恰相反,只有在死后,才沉默如山。

南山的山脚,有一处长方形的休闲广场;山腰,有一条蜿蜒的林荫路。一早一晚,都有不少闲人在那里盘桓,大多是已经退休的老年男女。老唐是其中一员。

老唐去南山,跟其他人去南山,内容大致相同,无外乎走走坐坐。走的是林荫路,穿过柞树林,绕山包转一周,转到东侧观景台,驻足,居高临下,鸟瞰瓦城。风起,撩他头发,一起一落。落下,遮住一只眼,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两三个月没理发。下意识抬手,摸一把下巴,毛扎扎的,至少五六天没刮胡子。

观景台上横着几把休闲椅,老唐择一把坐下,垂下眼皮,看脚尖。脚尖处有细碎的枯枝,有破损的败叶,有枯黄的草梗,还有……看清了,还有三只蚂蚁。是那种体型中等的蚂蚁,比小蚂蚁大很多,比大蚂蚁小不少,像老唐在文坛的地位,比初学者高很多,比当红作家低不少。

三只蚂蚁排队行走,不知是结伙出游,还是执行任务。观景台上铺着石板,老唐脚尖前的一块,从中间裂开,裂出一道不规则的缝隙。蚂蚁发现了缝隙,几乎同时停下脚步,并很快有了异样的动作。第一只倾斜身体,将右前肢探进缝隙,像摸,不知摸什么,不知摸到没摸到;第二只用前肢撑住台面,触须一翘一翘,四条后腿都探进缝隙,像踩,不知踩什么,不知踩到没踩到;第三只身体倒挂,撅着屁股,将前半身探进缝隙,像捞,不知捞什么,不知捞到没捞到。摸了很久,踩了很久,捞了很久,均一无所获,三只蚂蚁重整队形,向前方开进。老唐看得津津有味。

从此老唐对蚂蚁有了兴趣,常去南山看它们。

不光是看,还上网把蚂蚁查个底儿掉。不查不知道,这厮遍布全球,竟有一万一千多种,中国境内,就有六百多种。说是查个底儿掉,可是转瞬就忘,末了,老唐只记得最小的蚂蚁叫小黄家蚁,最大的叫大头蚁,这两种他都见过。可是最常见的中等个头的那种叫什么,实在吃不准。面对电脑屏幕,老唐盯得眼珠子发皱,还是吃不准。长相都差不多,名称却列出一大串,别说入座,连对号都对不上。吃不准就不吃了,反正也不想当个什么蚂蚁专家。

不过看蚂蚁却成了老唐的最大消遣。不光是看蚂蚁,他还认识了其他一些昆虫,比如蚁蛉。

一只豆娘落到老唐脚边。他以为是豆娘,后来知道是蚁蛉。两者体型相似,纤细、瘦弱,区别在肤色,前者鲜艳,以红、蓝、绿居多,后者黯淡,以灰色为主。蚁蛉一动不动。身子不动,翅膀也不动。三只不大不小的蚂蚁走来,一字排开,与蚁蛉对峙。它们跟老唐想的一样,眼前这哥们儿,是不是死了?正想着,蚁蛉突然发起攻击,嗖嗖嗖三下,三只蚂蚁都消失了。蚁蛉的翅膀倏尔一抖,像是要把墨色的翅痣抖下来。

“有意思,”老唐在心里头说,“怎么这么有意思。”

更有意思的事在后边。雨后,老唐到南山,在休闲广场上闲逛。他已经习惯于盯着自己的脚尖走路。他看见数量颇多的蜗牛,跟他一样,也在广场上闲逛。他一次次弯腰,把误入歧途的蜗牛捡拾到路边的草丛里。在不知捡拾第几个蜗牛的时候,他看见一只大头蚁像狗一样坐在石板上。大头蚁会坐啊。他蹲下身子,眼睛一眨不眨,看清了,大头蚁不是坐在那里,而是困在那里,腹部扁扁地粘在地上,可能是被行人踩过。大头蚁后腿用力,想把自己从石板上拔起来,却怎么也拔不动,两条触须疼得一颤一颤。老唐看着不忍,捡起草棍轻轻拨弄,没想到,大头蚁直立的上半身却轰然倒下。对蚂蚁来说,那肯定是一声巨响。很快,七八只小黄家蚁围拢过来,合力抬起残尸,匆匆而去。

老唐这才意识到,每天离家觅食的蚂蚁,能不能活着回去,难说。别的虫类也一样。倏起倏落,广场上,山路上,有多少只脚啊,每只脚的每一步都可能意味着一个生命的结束,就像老唐不久前过世的老伴,只想横过一条马路,到斜对面的蔬菜超市买点儿葱蒜,早一秒没事,晚一秒也没事,怎么那么巧,不早不晚,有去无回。

死亡是永恒的必然,活着则是一时的偶然。当晚在餐桌上,老唐泪流满面。

2

有人在微信群里转发了一篇文章。噔一响,老唐听到了。手机每天都噔噔响,听到不一定要看,也没谁逼着他去看。看不看,是个心情问题。不料这一回,心情有了波动,他下意识打开那篇文章。是一个名叫“葵花巷”的公众号,推出了一篇同名的怀旧文章。怀的是童年。童年的小镇,童年的田野,童年的河流,童年的笑与闹,童年的葵花巷,巷子里年年盛开的葵花,以及因之而生的喜乐与忧戚。也不光是怀旧,还有眼前风景。葵花巷还在,人还在,记忆还在,情感还在,日子还在。文笔细腻、沉静、清爽、雅洁、俏皮、从容,有不外露的沧桑感,有掩饰不住的女儿心,有愈嚼愈浓的隐逸感。作者署名“毛嗑”。东北土话,把葵花籽叫毛嗑。老唐把文章连读两遍,得出结论,作者是一位资深的知识女性,年龄至少在五十以上。

手指往手机屏幕上轻轻一点,老唐关注了葵花巷。

葵花巷的推文,不是每天都有。大多是两三天更新一次。作者除了毛嗑,也有别的名字,只不过毛嗑的作品较多。老唐不看别人,只看毛嗑。

毛嗑取代了南山上的蚂蚁,把老唐的视线紧紧拴在手机上。

葵花巷开设的时间不长,才两年多。老唐一页页往前翻,把毛嗑的文字全部读完。过程中,一次次神情恍惚。他有心给毛嗑打赏,却发现该功能已被关闭。

毛嗑的文风,深受传统笔记和晚明小品的影响,跟老唐的文风,有共同的源流,但比老唐更为精细。更让老唐心动的是,从毛嗑的生活随笔和读书随笔中,可见其性情的刚柔与学识的长短。其刚其柔,其长其短,在他眼里,都是恰好。

到哪里找这么好的文字啊。老唐在电脑里建一专门的文件夹,叫《毛嗑文集》。他把那些文字一一复制到文件夹里,且时常打开佐酒。酒味越发醇厚,食欲随之大开。半个月后再出门,每次他都敢断定,这回裤子没穿错。

老唐从毛嗑的文章中知道,植物有视觉、嗅觉、触觉和听觉,还知道全世界的昆虫种类少说也有一百万,它们一旦消失,生态必然崩溃,二十五万种有花植物中的百分之八十七将随之灭绝,人类也将陷入饥饿。相反,人类若是灭绝,地球会心生窃喜,会更有生机。

“有意思,”老唐咂咂嘴,对自个儿说,“实在是有意思。”

老唐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有意思起来。他开始写日记,记录自己每日的行踪和阅读。他在日记里说,南山脚下,有好多株比他长得高的草本植物,菊芋就不说了,怎么益母草、苦荬菜、鬼针草和藜也都长得比我高了?很奇怪嘛。

老唐把那些长得高的草本植物拍下来,发给老马看。老马是他多年同事兼酒友,比他退休还早,两年前去滨城照看孙子,至今未归,不过两人常在微信上闲聊。

老马情绪好像不太好,回复说:“吃饱了撑的,你管它们长多高?”

老马跟老唐是相亲相杀的一对朋友,他喜欢拧着老唐说话。见他这样说,老唐不乐意了,说:“我就管,你能咋的?”

老马回复一个龇牙的表情,罢战。

老唐嘴角上龇一声,随手点开微信里的“订阅号消息”,眼睛唰的一亮,葵花巷又有推文了,作者是毛嗑。老唐一口气看了两遍。还是一如既往的好文章。文中有人物,有情节,有细节,还有螽斯。老唐对螽字感到陌生,去浏览器里查,知道念zhong,平声。看看网上的配图,明白了,小时候的玩伴,蝈蝈和山草驴,都是螽斯一族。此族是昆虫界的文艺世家,擅长鸣叫,草绿色居多,灰色、土黄色也有,突出标志是,都有一双细如丝线、长过自身的触角。它们是漂亮的虫,也是好听的虫。

人却长得丑。毛嗑在文中写了一个丑丫头,写丑丫头的童年、少年和青年,写她的言与行,写她的命运。老唐读得眼睛潮湿,瞬间做出决定,明天回老家一趟。

老唐的生命里,也有一个丑丫头。说起来也不是太丑,就是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这些物件,跟别人相比,显得比较团结。衣食住行,哪样都不影响,一点点问题都没有。问题是,有人给她取了绰号,丑妞。老唐觉得,丑妞是被人叫丑了。

老唐比丑妞小几岁,他叫她姐。不是亲姐,是邻居家的。

早年的乡村生活,离不开猪和鸡。家家都养。鸡还好说,一整天低头、背手、刨地,满哪找吃的。猪不行,穿一身劣质皮草,嘚瑟得不知姓啥,非得等人来喂才行,稍不如意就仰天干嚎。谁家都一样,学龄儿童,非学龄儿童,少年,青年,中老年,都包括在内,从春到秋,每天都得去山上山下挖野菜。现在是小康社会,猪啊鸡啊都吃上了精饲料,那时不行,那时猪的主食一是野菜二是糠,副食是泔水。鸡也一样。

挖野菜,老唐总跟丑妞一起去。丑妞将一把一把开着花的蒲公英,都扔进他的柳条筐。她知道他喜欢盛开的蒲公英。回家前,丑妞还要帮他把菜筐摆弄好,让一盏一盏金灿灿的花朵都直立向上。退几步再瞅,这哪是一筐野菜,简直就是一筐阳光。

老唐挎着一筐阳光,昂首,挺胸,大步走在前面。他故意绕远,在村里转一大圈儿。丑妞在他身后捂着嘴乐。他知道她在笑他,却假装毫无察觉。

老唐经常跟丑妞亲嘴。是丑妞主动。老唐求她讲故事,得亲一个,求她再讲一个故事,还得亲一个。丑妞嘴里有各种味道,黄瓜味,西红柿味,萝卜味,咸鱼味,螃蟹味,有时还有大蒜味。老唐最喜欢水果糖的甜味。

丑妞笑眯眯对老唐说:“弟,亲一个?”

亲一个就亲一个。

丑妞用舌尖顶开老唐的牙缝,老唐愣一下,呀,怎么这么甜?从此每一块糖,都是姐弟分着吃,姐吃一点点,弟吃一大坨。

老唐读高中那年,丑妞嫁人了,嫁给邻村一个残疾的木匠,给两个孩子当后妈。丑妞出嫁那天,老唐跟在马车后面走啊走,边走边喊,扯着嗓子,喊姐回家。丑妞趴在陪嫁的铺盖上,肩头一抖一抖。

驱车回老家的路上,老唐想起童年的丑妞和自己,心中就有了绵绵阴雨,继而又想到很多年后丑妞求他找牛的事,又陡然一笑。那是二十前的事,丑妞家丢了牛,乘车来瓦城找老唐想办法。老唐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可是当着丑妞的面,他不忍心这么说。他给老家皮镇的一位领导打电话,先介绍丢牛经过,随后强调,我姐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叮嘱一下派出所,用心找哈。那位领导是老唐的高中同学,两人关系处得还算不错。同学在电话里哼哼哈哈答应了。在老唐看来,这等于是变相演戏给丑妞看,是对姐的心理安慰,他不敢奢望真能把牛找回来。没成想三天后牛真就找到了。同学在电话里对老唐说,你姐一见大黄牛,一下子扑上去,搂着牛脖子,哭得一塌糊涂。同学边说边笑,老唐心里却五味杂陈。时过不久老唐听说,丑妞在村中到处宣扬,你们谁家要是牛丢了,别担心,跟俺弟说,俺弟最擅长找牛。

回老家的一路,老唐的思绪,一直围绕丑妞打转,最终却落在老伴身上。不知不觉,老伴儿过世快一年了。自从老伴儿过世,他还是第一次自驾出行,感觉有点儿笨手笨脚,不知是他对这辆本田冠道陌生了,还是车对他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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