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的碗
作者: 鄞珊鄞珊,中国作协会员,二级作家,《作品》杂志社编辑。从事散文非虚构写作,作品发表于《散文》《青年文学》《小说月刊》《星火》《四川文学》等刊,被《读者》《作家文摘》等刊转载,出版个人专集《刀耕墨旅》《草根纸上的流年》等8部。获第三届三毛散文奖。
它就叫“海碗”。海碗与海无关,人们一直叫它海碗,是因为它很能装饭吧!而我们镇上的人,直接叫它“竹碗”。
青花大竹碗,绘就几笔大写意竹子,画匠图个画得快吧!我想没有比毛笔画就的竹子更潦草而率性的了,几乎成了套路,白底青花。就这么大的碗,家家都有,别无选择,甚至它的青花竹子花纹,都是雷同的,没有第二种花纹,单调得像我们每天开水般的日子。
因着几笔竹子,它便叫“竹碗”,就像秃了头的阿青他爸,人们直接叫他“蛋伯”。我的那件绣着海螺的对襟衣服,每次我都会找,“妈,我的螺衣呢!”我们活得很直观,所有名词并无褒贬之意。
竹碗,说起来我真的不喜欢它,为着它的泛滥而对它充满抗拒之心。越贫穷的日子,越是需要用那么大的碗,这个碗就是我们的肚子,它需要填的饭很多。
前些年,我在一乡下农庄吃饭时意外地又遇到了这海碗(为了让诸君明白,也需让我的思维顺着自己的惯势,我必须“海碗”与“竹碗”两个名词轮番出现),当第一次见到海碗的人笑话它的粗大笨拙时,我却像他乡遇故知般,兴奋得直喊叫:这就是我们当时的竹碗!
我发现自己竟然在情感上进行了反转。
这农庄的瓷碗自然是现在时的产物,看它那烧制的工夫就显得比以前精细多了。相对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现在的机械化烧制对付它绰绰有余。家用的瓷具现今都非常精巧了,难得再现一次大竹碗的风范。我试着用眼前这样一个大竹碗装水,看能兑换成几个现在普通的碗,结果竟然是装了五六个日用碗的量。
可是这样的海碗,竟然还难以填饱那时候饥肠辘辘的人们。每个月配给的米还没到月中就告罄,从来就走不到遥远的月底!试想二三十斤大米,如何填满一个没有油荤的肚子?每个月有近半日子,我们的生活需要大量的杂粮铺排填补。
番薯是最好的补充,街上每个家庭的农村亲戚们,会自行对接。农村亲戚送来田间丰盛的出产,番薯、芋头、南瓜,然后,镇上的居民自然需要报之以大米—极其少量的大米。周边农村,虽然种有水稻,但只有在两次收割后自己才能拥有一点,一年的大部分时间,是粒米都没有的。我家亲戚便是这般境况,我们能照顾的自然是至亲—我母亲唯一的姐,她隔三岔五就来我家背走一点大米。
番薯是大地丰盛的馈赠,送番薯到我们家的是很多来自农村的番薯藤亲戚,当然送得最多的还是我大姨。
几乎不用怎么管,他们甚至在堤边荒野,任其自然生长,一锄头下去,就能收获很多的番薯。他们需要番薯喂猪。好品种的番薯自然需要多点心思了,专门种。“干部种”是其中一个很好的品种,焖熟的“干部种”肉质粉嫩发紫,散发着清香,甚至可以数出里面的圈圈。用柴火烧大鼎,焖熟的番薯极香,里面配搭上芋头,一大鼎的焖番薯芋头,依然用我们的大竹碗装。
没有米饭,有点委屈了这个碗。竹碗虽然见多识广,但它拥抱米饭的次数非常少,居多是各种杂粮的混搭,番薯粥是它的熟客。虽然叫番薯粥,要见到粥还真费眼神。特别是最慢打饭的,你翻遍锅底都难以见到一点粥的身影。
而南瓜粥更是徒有虚名,里面根本不加米煮,哪有粥出来?我家甚至懒得用锅装,而是在大鼎煮熟后用一个铁桶装。对,就是打水的铁桶,那才装得多嘛!南瓜又不用钱,都是邻里还有亲戚种的,又大又多,吃不完。我每次看到家里堆那么多的南瓜,就感到绝望。南瓜是唯一比番薯更令人讨厌的东西。它连皮煮,一点都不好吃,虽然又粉又有粘质,我却一直不喜欢它,不喜欢的原因是里面还有一堆的南瓜籽。
南瓜太多,吃得我此后一辈子都没有在市场上买过南瓜。
另外一种常吃的粥汤类就是番薯芋头汤,番薯芋头煮汤还是容易下肚子的。我比较喜欢吃番薯芋头汤:剁大块的番薯芋头,煮一大锅,下几片生姜,吃的时候有两种口味,甜的和咸的。甜的直接下红糖,咸的下盐,加上葱花,也是蛮香的。不过我喜欢甜的,我会不断地在大锅里面捞芋头,番薯的品种不粉的时候,芋头显得更可口;番薯的品种甚好时,芋头就显得低番薯一等了。
当这两种杂粮在大海碗里供我选择时,我还真的很难抉择,究竟多打芋头还是多打番薯划算?我不知道我们的肚子如何度过一下子消化完后的时光。没得吃就没有幻想,饥饿的肚子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下一餐时间的到来,任何人都不会有非分之想。
海碗再大,没有肉没有油的食物消化得快,只有在次数上不断递增,于是乎,各种破纪录的数字不断刷新,这给我们素得翻白泡的生活增添了谈资。
“三碗”几乎是一个不成文的限数,每个人会在心里给自己定下这条线,就像景阳冈“三碗不过冈”的招牌一样,那店家肯定用的是我们这种海碗。能够有机会大吃米饭,基本是各种节庆,然后是婚丧宴席,再穷的婚事再穷的丧事也得四菜二汤或八菜二汤,再加上给你吃个满吃个饱的饭量。米饭提供是否充足关乎一家人的脸面。
婚丧的事毕竟少,各种节庆、长辈生日之类的家宴,也是可以嵌入平淡的日子,来个大快朵颐的。
我不知道大姨家的表哥来我家吃的是属于哪些可以蹭饭的庆事,长我两岁的表哥对于米饭的渴望如狼似虎。表哥几岁起就得落田间干活,毕竟是干粗活的,毕竟是长身体的时候,何况,肚子千年等一回,好不容易等到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时刻。
看他一早奔我家的冲劲,他那双小眼睛对还未上桌的食物那种逡巡的探照,我就知道什么是虎视眈眈了,我意识到自己随时需干点保家卫国的事。
小盘小碟等调料刚摆上,他的筷子已经在握,一副横扫千军的干劲。
餐桌上这第一碗米饭自然是主人打的,打满碗连同菜肴摆上餐桌,好看又排场。为了表示盛情,主人都是先把米饭打在碗里,堆得严严实实,让米饭呈现出一个小山包的气势,显示自家富足的气概。
这碗饭在表哥手里一下子就碗底朝天了,作为主人的我们必须赶紧给他添饭,以示盛情。表哥努力推开我们的手,这可不是客气推脱,他是真的需要自己装饭。他终于躲开了几双伸过来的手,杀开一条血路,径自走到了大铁锅前。长柄饭勺斜放在锅边,他用掘锄头的力气一勺深挖下去,满满地上来一个白米饭的高山,山头先倾倒进碗里,勺子顺着倒扣,然后压扁。紧接着他继续再打一勺,高山随即又垒起,他顺着勺子再用力一压,米饭随即像松软的土包被压进碗里,感觉就像抹平一座高山。再一勺,需要很大的平衡力和建筑能力,他把第三勺饭又一次反扣,垒起严严实实的喜马拉雅山。
表哥用牛般的冲劲直接甩开我们的热情。
这第二碗饭,他吃的速度慢了一点。我的眼睛看着他碗头的山峰很快下沉。有了第一碗的经验,当他扒完最下面的米饭,我眼疾手快,双手伸到他跟前,去抢他的碗,同时热情洋溢地说:“我帮你添饭!我来我来!”
竹碗被表哥的手紧紧攥着,我奇怪他一只手竟然能攥那么紧,另一只手还夹着筷子呢!他满嘴米饭声音含混不清,一个劲地摇头,碗被高举到头顶上。
表哥再次用他的力量粉碎了我的阴谋—他又一次冲到大铁锅边。
桌上有肉的菜肴已经只剩下盘子了。他的筷子游走于剩下的菜之间,顾不得再假惺惺礼让了。他在自己的位子上径自站了起来,一只脚踩上椅子,手里的筷子翻山越岭伸到最边远的地方,毫不客气地往回搬运着菜肴:一次、两次、三次……
我的不满情绪开始滋生,好歹也是客人,其他人也要吃饭,再多的菜肴都会精光的!表哥完全忽视了我渐渐阴沉的脸色,填饱肚子才是他最大的事情,客套、脸色都不能当饭吃,那就让它退后,吃才是真理。
其实我们也一样,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最大化地把眼前的饭菜装进肚子里去。
每一年到爷爷那里吃他的生日宴,我们不也是冲锋陷阵?弄得回来几天都吃不下饭,肚子胀得一直打嗝。可惜长辈没有教我们,放进肚子的东西并非越多越好。我们从盛宴拉回来的一肚子食物,得用半个月把它艰难地排出体外,而肠胃病的祸根因此不知不觉落下了。
贫穷,使得我们只考虑肚子的填充而无法顾及后果,就像吃树皮,甚至吃泥土一样。爷爷常说,再没有吃的,也不能吃泥土,一吃必定死。
而不吃也得死,饥饿,让人们的感官奋不顾身。
好歹我们还有一些可以填充肚子的粮食,更值得自豪的是,我们还有机会以节庆的名义犒劳我们的肚腹。这不,借着这样的日子表哥冲进来了,我们的眼睛都盯着他—表哥阿歪,他目不斜视,心中只有食物,这么丰盛的食物、这么香喷喷的白米饭。
他已经装了三次,别看我们闷声不响,我们眼睛都盯着那口大锅。连同第一次我们摆上的那碗,表哥已经吃了四海碗了。
表哥的个子比我矮,虽然长我两岁,黑黝黝的皮肤是太阳的杰作,把他整个人打磨得矮墩壮实。我们吃完桌上的第一碗饭,即使继续装饭,也仅仅加一碗,普通的小山,跟表哥那样夯实的地基没法比。
所有人基本上是两碗—区别在于山的高度而已;大人吃到第三碗的时候,一般会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哪怕是大男人。
在结束那餐饭之前,表哥阿歪站起来,跳了几跳,这样能把食物挤压一下,让东西放得更密。我明白,竹碗的饭能用饭勺压挤,肚子里面的没法子,这是最大化存放食物的方法。
表哥阿歪把纪录落定在四海碗米饭上,他的哥哥几乎不相上下。
纪录经常会在邻里的宴席上被打破。邻居永老叔家娶儿媳妇,宴席摆大了,延续到我家门口!我家由我爸作代表吃他们家的喜宴,这红包的喜钱是需要拿回点成本的。我爸在再三的推托之后,才姗姗参与宴席,以示谦让。
永老叔家的农村亲戚平时大多不曾见过。此刻大伙汇集于餐桌上,在白花花的米饭中见识了各自雄伟的力量。这喜宴的碗是邻里凑的,谁家一下子有那么多的碗呀?东借西借,一家有事大伙出力,何况只出盘碗呢!一色青花竹碗。
盛宴的喧嚣响彻整条街,喜事越热闹越给主人长脸,摆的餐桌数目不断地攀爬。
开餐不久,某张饭桌上一个亲戚异军突起:他已经装了第五碗米饭!别看都言笑晏晏,谁端着碗去锅边盛饭大伙还是看在眼里,数在心里的。
这位不知从哪里来的亲戚鹤立鸡群,吃第五碗时,一长街的宴席开始静了下来。剩下吃饭声音了,桌上的菜肴基本被消灭得七七八八,越是这样的时刻,越是需要给留下点脸面,素菜自是可以留下的选择。
盘子里的菜真的被处理得非常巧妙,五花肉炒芥兰,五花肉早就不见踪影。谁会留下五花肉孤独待在盘子里?那真的是瞎了眼。要知道五花肉是猪肉店最抢手的部位,花猪肉票不说,还需要走店员的后门才能买到。班里那个流鼻涕的同学读书都是把船尾的舵,却受到班主任老师的百般呵护,因为她爸就是猪肉店卖肉的,老师能从她爸那里买到五花肉,特别是还拖着块肥膘。
肥膘是最受大家喜爱的部位,有油,能炒菜,能节约花生油。大宴席上八菜二汤,留下点素菜芥兰绝对没问题,当然,当需要消灭它的时候也没有人会与它客气,但故意留下点菜是给主人留下点面子,不然还以为准备得不够呢!
那个连垃圾堆都很干净的时代,即使准备一个池塘的东西相信大家也能够把它放进肚子里。
肚子真能装啊!永老叔那个农村亲戚从第六碗起就开始置身众目睽睽之下了。
六海碗的米饭都装进他肚子里了,而一斤米还煮不出三碗米饭呢!我指的是这种海碗。是不是他边吃边消化?也没见他上茅厕啊!
那几笔竹子无精打采地斜依在碗上,好像累了。人也累了,边吃边散,先吃完的先回家,最慢吃完的最终草草而就,打发了面前的盘子。特别是十多个桌子都剩下不了几个人时,他们已经意兴阑珊。
这一餐,够几个月、甚至几年回味。那个装了六碗米饭的亲戚,盖住了其他四五碗的来宾,那些人肯定心底里暗自庆幸:有人垫底,有人树立了一个醒目的标杆,他们尽可放开肚子。人家数的是米饭的数量,米饭在鱼和肉面前居然也显示出了它至高无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