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
作者: 苏赢201X年
昨天。昨夜。昨夜雨疏风骤,我守在病房里,守着沉沉昏睡的萧冉,感觉世间的一切全都潮湿起来。物质世界潮湿了,秋雨绵绵,淅淅沥沥,颇有一些情深深雨濛濛的样子;我的心也潮湿了,心雨潺潺,如泣如诉,仿佛只要随便拧几下,就能拧出一把苦汁来。我突然意识到,尽管萧冉并不显老,还是明艳动人,温文尔雅,可谓知性美人,追求者众,但她毕竟已经四十二岁,还是有些沧桑了,令我猝不及防。今日。今晨。今晨浓雾渐起,濡湿的雾气缠绕着密密麻麻的建筑物,使得整个世界更虚幻起来,显得极不真实。住院部前,那些树冠茂密的桂树上结满露水所做的果子,断断续续地坠落,融进昨夜的水痕里。
我从树下走过,发间微凉,心更苍凉。
那天下午,萧冉去孤儿院看望孩子们,本来一直好端端的,结果仅是轻微一趔趄,她就突然晕倒了,并被紧急送进了医院。此后,经过一系列检查,她被查出患有严重的冠心病,心血管堵塞已达百分之七十以上,必须尽快做心脏搭桥手术。直到这时,我才开始恶补这种手术的原理,并想到了爱情,我们人类的各种爱情不也同样是心脏搭桥吗?否则人们又怎么会老是爱说“千里姻缘一线牵”呢?
萧冉住院后,每天都会有很多朋友来探视她,病房被挤得不成样子。尤其是孤儿院的孩子们,每次来都面色凝重,难掩悲声,仿佛他们亲爱的“萧妈妈”真的已经是去日无多,弄得我也极其紧张。幸好,被护士嫌弃过几次后,大家才渐渐来得少了。只有我一如既往,就像家属一样,还是坚持天天来。于是,经常有人会在微信上问:“那家伙今天来了吗?”有时,我被问烦了,假装没看见,对方就会一直问。某日,有个家伙竟然一连问了十八次,直到我回了一句“没有”,他才终于“唉”一下,并附带一个沮丧的表情。
其实,我很理解他们,包括我自己在内,大家都在等那个人。
尤其是萧冉,一等就是十几天。
所有认识萧冉的人,对她印象都非常好。虽然她文化不高,连初中都没毕业,但是她待人接物的神韵、舒缓的语气、轻步慢摇的风姿却蕴含着高贵典雅的气质,使人常常以为她出身名门望族,如今在做大学教授一类的工作。得知并非如此,大家也不会失望,反而更敬重她,惊讶于她这种天生的气质。我却知道,这都是她后天磨炼出来的,就像私塾先生那样,她是一鞭一板把自己调教成了贵妇人。再者,每当人们得知她至今仍然单身时,往往都会瞬间呆滞起来,瞳孔放大,嘴巴微张,或咂几下,却无声息,好半天才会讷讷地说一句:“哦哦,是这样啊!”
我们都知道萧冉在等他。在等那个神秘人。
我忍不住抱怨:“唉,他应该来陪你的,这家伙……”
萧冉却是云淡风轻,款款抚摸着花瓶里的百合花:“嗨,他肯定会来的……”
花是他送的。每天清晨,她床边都会有一束清新水嫩的百合花。
事实上,我并不是着急,仅是失望而已,替她不值而已。算起来,他们已经谈了将近三十年的恋爱,她不曾对他有过任何要求,事到如今,他总该有些回报吧!既然天天送花,难道就不能亲自来一趟吗?更何况,这事简直太荒谬了,因为,尽管我是萧冉最好的朋友,可是这些年来,我却从没真正见过他,仅是远距离瞅过他几眼,加之萧冉又一直讳莫如深,根本不想透露他的真实身份,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究竟姓甚名谁,是何许人。
其实,感同身受的并不止我一个人。
由此,我就总会联想到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他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主人公,因对费尔米娜·达萨不可思议的痴恋而著称。可是,我却深深地知道,萧冉已经不可能再像阿里萨那样苦等几十年了,今天她就要做手术,医生让我们一定要有心理准备。
萧冉又缓缓抬起手,放到我的手背上,虚握着。
我的手背上宛如盖着一层冰凉的薄纱。
萧冉保持微笑:“来,苏颉,咱们聊点有意思的,你晓得吗,印度教中的轮回,跟我们的轮回可不一样哦……”
我回握她的手,心戚戚焉。
198X年
我离开临城时,萧冉十四岁。此前,我们同住一条巷,我家在巷尾,她家在巷口,都上初中,且同班。由于我俩处得好,经常一起玩,两家大人也就亲近起来,时不时会聚在一起吃顿饭,或者互送一些小礼物。那时,我和萧冉经常会去邻居林教授家,因为林教授家有很多图书,可以让我们看个够。
某日,我去林教授家找萧冉。她一看到我,就笑起来,赶紧拉我去看那本有关轮回的书籍。她轻声地念给我听:“人生周而复始,六十甲子就蕴含着三界六道轮回之理……”我虽然听不懂,却还是频频点头,然后思绪飘忽,目光就落到了她身上。
我突然很吃惊,萧冉已经不再是小丫头了,她已经变成了美少女。
萧冉端坐在椅子上,腿上搁着那本大部头书,手扶书的两翼,读一段就会抬起头看看我。那天,她没有再梳小辫子,而是戴着一个漂亮的发箍,使得乌黑秀发垂泻在胸前,并弥漫着淡淡的发香。日光下,她纯美的脸颊、精致的耳垂,还有修长的脖颈全都隐隐泛着红光。她上身穿着一件细肩带的紧身上衣,露出柔润的肩膀,而下身则穿着一条蓝裙子。我很恍惚,今天她怎么穿裙子了?就在昨天,她还穿着沾满泥点的长裤,和我们在雨后的泥地上踢球玩,一脚就能掀起漫天的风和雨。
可是,我实在没想到,仅仅几天后,我就突然离开了临城。
我的新家在龙城,大概离临城百十里。等我们安顿好,我就赶紧给萧冉写信,写了一封又一封,却都石沉大海。直到大半年后,我才收到她的第一封信。因此,当拆开她这封信时,我颇为激动,思绪也再次飘忽起来。
然而,我却很快就呆住了。
萧冉在信里说:“……那天,我们突然接到一个噩耗,说我爸出车祸了……那天下午,我爸开着中巴车,突然撞上一辆大货车,当场就没了。当时,中巴车上载有三十二名乘客,他们也大部分都没了……再后来,我和妈妈就不得安宁了,因为那些死难者家属经常会来我家闹事……现在,只要走在大街上,就会有小孩拿东西来砸我,边砸边骂,以此取乐……现在,我家全靠我妈一个人硬撑着,她在纺织厂的处境也很不好,大家都排挤她……”
那天看完信,我一直翻来覆去睡不着。
第二天,我起了一个大早,骑上自行车,赶紧去临城。当时,我心里始终憋着一股劲,拼命骑,使劲蹬,感觉那股劲已经膨胀到我的四肢百骸,整个人都快要飞了起来。其实,我当时什么都没想,更不知道见到萧冉后,我究竟该说什么做什么,我只是觉得背后好像有一把刀,一直逼我向前冲。结果,我刚骑到一半路,就连人带车翻进了深沟里。
那天上午,我被人救起时,腿已经骨折了。起初,我还挺坚强,并没哭。后来,我突然听到不远处有人在唱《牡丹亭》,只唱“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这两句,反反复复,我才突然大哭起来,许久未停。
半个月后,我还躺在病床上,就收到了萧冉的第三封信。
“苏颉,我恋爱了。”萧冉仅用第一句话,就把我击倒了,她的笔锋和口吻充满了爱情的气息:“……我们的相遇就像小说一样,我都不敢多想,生怕这是假的,是自己胡编乱造的……那天,我正走在大街上,有一群人突然把我团团包围了……当时,我立马就明白自己的处境了,准备让他们好好打一顿,因为谁都不会来帮我的……可是,他却突然冲过来了,就像天兵天将那样,气壮山河,豪气冲天……当然,他肯定打不过人家八个人,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冲上来,几乎完全是来替我挨打的……那天,虽然他被打得鼻青脸肿,连腿都骨折了,可是在我心目中,他显然是一个大英雄……”
当时,这封信被我撕掉了。撕掉后,我又想复原它,却总也弄不好,这使我消沉了很长时间。那时候,我总觉得此信一撕,那个穿蓝裙子的萧冉就同样被我撕掉了,覆水难收。
此后几年,萧冉每次来信,都会不厌其烦地说到救她的那个他。他仅比萧冉大几个月,同样是龙城人。他是去临城走亲戚时英雄救美的。他和萧冉结识后,经常会去临城见萧冉。后来,他考上大学,去了北京,才渐渐和萧冉中断了联系。
有一次,萧冉在信中说:“我依然还爱他,大概,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爱别人了,我会一直爱他爱到我死的……”
那封信里,还夹着几片百合花的花瓣。当时,我抚摸着她的字迹,仿佛隐隐还能闻见百合花的香味。我想,这既是萧冉的初恋,肯定也是她最后的爱情。唉,我咋就没遇到那种英雄救美的机会呢?
199X年
再次见到萧冉,是在南京。我已大学毕业,在出版社当编辑。那天,我突然接到萧冉的一封信,信里说她已经来了南京,就在新街口附近一家商场当营业员。我立刻去看望她。十年没见,萧冉容貌没变,还是楚楚动人,但个子却高多了,看上去基本跟我差不多。
当时,萧冉正在跟一个中年妇女道歉,态度诚恳,腰弯四十五度。该妇却仍然怒气冲天,手里甩着带有标签的衣服,声音尖锐,唾沫飞溅,极像戏台上的武生。萧冉低着头,既看不见她的表情,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怕她见到我会尴尬,就索性去了旁边的店里,直到那边没声音了,才去见她。
萧冉显然早就看见我了:“嗨,没事,偶尔才会遇到这种事情的。”
这是我们重逢后,萧冉所说的第一句话。她还一连做了几个小动作,先是朝我眨眨眼,接着吐一下舌尖,然后将额前几缕散发拢回了脑后。几滴汗珠顺势滑落到她微翘的唇角,宛如晶莹的珍珠。这种语调和神态,还跟小时候差不多,仿佛刚吃过午饭,欢悦地邀我一起去上学。其实,每次读她来信,我都有同样的感觉。
这年春天,临城纺织厂大批工人被买断了工龄,流入大城市,萧母也不例外。南京有萧父的朋友,生活上可以照应她们母女俩——这是她来南京的一个原因;此外,萧冉还说,其实她来南京还有一个私心,就是她所深爱的那个他,现在终于放弃北京的地下室生活,选择了南京的新单位和新房子。
我问她:“你们常见面吗?”
萧冉摇头:“偶尔见见,平时还是写信。”
真是奇怪,同在一个城市,还用得着继续写信?
萧冉突然说:“你肯定有女朋友了。”
我略一愣,问她是怎么知道的。大学期间,我曾谈过两个女友,一个长得不如她,一个脾气不如她,都是时间不长就分了手。现在这个女友是我同事,在出版社做美编,跟萧冉有百分之六十相似度。但是这些事,此前通信时我从没告诉过她。
萧冉又笑起来:“因为,恋爱中的人,都有一种十分明显的特质。”
我也笑了:“什么特质?”
萧冉语气极肯定,并指着我的脸说:“是气味,很刺鼻的气味。他身上也有像你这样的气味。”
我耸耸肩,不知该怎么回应她。
这时,一个染着黄头发的青年走了过来。
黄毛先是斜睨我,然后拍拍她肩膀说:“走吧小冉,我请你去吃饭。”
萧冉赶紧挽住我说:“不了,他是我男朋友。”
黄毛顿时就蔫了:“啊,他就是你所说的那个他?”
萧冉使劲点头:“对,我们已经相爱了十几年……”
黄毛悻悻然,很快就摇头晃脑地走了。
我忍不住笑起来:“这个小混混,他是在追你吧?”
萧冉亲昵地拍了我一下:“别这么说,人家现在已经改好啦……”
据萧冉说,黄毛是他们老板的儿子。她刚来这家店里时,黄毛经常会来撩逗她,使得店里的生意大受影响。有一次,她实在忍不住,就狠狠地教训了他几句,结果他竟然拿起板凳就砸了过来。当时她根本没避让,站得笔直,把他吓傻了。几天后,黄毛跟别人抢女人,被人追打,受了很重的伤,逃到这家店里,是她救了他。再后来,因为黄毛既不肯去医院,更不敢回家,她就只好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出租屋,一连照顾他好几天,直到把他的伤治好了。此后,黄毛不再犯浑,经常黏着她,就像一个小跟班那样听由她训斥,甚至还打算为她去考专升本。
后来,萧冉才谈起她自己。她是半年前来南京的,四处奔波,换过好几份工作,最后才在这家服装店里稳定下来,最近已经被老板夫妇提成了店长。她还解释说,因为起初不稳定,她一直没联系我,害怕给我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