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还有什么用(短篇小说)
作者: 牛健哲起初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惊醒过来,我看看周围,一切似乎都该继续下去。天黑着,看窗外的灯火和月影,夜还没消耗多少。空气里和身上的溽湿都是我已经熟悉了的。身前的书桌上亮着台灯,大概是我在这段瞌睡之前按亮的。压在胳膊下的书稿摊开着第十六页和第十七页,下面还有五百来页,足够与我继续厮守下去。
这段时间我也接纳了自己打瞌睡的方式,几乎用它代替了一大半的正式睡眠。一般是在读到书稿的第九页或者第十页时,我开始觉得椅子和书桌不舒服,让阅读兴味严重下挫,同时也在消磨我离案的力气。接着翻几页,这套桌椅又显得过于舒服了,引我耽溺,让我两眼一次次失焦。想必我的上身是迅速萎软下去的,随后一侧脸皮死死地压在书稿上,两条胳膊娇憨地在脑袋外围环抱起来。
每次起身腰背都会作痛,我想我读弯了腰椎,或是睡弯了它。
书稿是白老师留下的,她写它一定就是在这张书桌上。加之出版社退了稿,没让它面世,我成了最偏得的读者。每次决意阅读时我都横下心,要扫清之前睡意留下的记忆盲区再图强力掘进,结果盲区牵连出盲区,我总是不断回溯,总是索性从头读起。也就是说我每次翻弄的都是前十六七页。这些反复刷入眼帘的文字塑成了我的瞌睡习惯。我睡倒得势如沉沦,在睡中历尽起伏,每段瞌睡之间醒得很浅,就像向水面浮升时懒得伸出头喘口气,噘噘嘴做做样子就直接勾头沉降下去。在那潦草浮升的分秒,我可能会懂事地整理一下手边的书稿边角,抹抹嘴角或者按亮台灯。
这些小动作连同我每次读下去的决心,无不证明我对这部书稿的尊重或说记恨。我与它关系非同寻常,有足够的理由保持尊重和记恨。写它的白老师是我妻子,写完它她就死了,一年前的事。我早就知道她有这样一间屋子,她会任性地来去,也会在里面做自己的事,但我没想到她在这里写出一部叫《软骨》的小说,还养了一条狗。她那个出版社的朋友把书稿交还给我,房东把狗指给我,两次让我惊慌失措。
处理完她的后事,我续租了这间房,我想我应该仔细地对待那些字句章节,好好完成这份私人阅读。
也可以说,阅读《软骨》的这份私密,是对白老师的弟弟小白的一种回击。小白是我以前的同事,也是把白老师带给我的人。在他入职的实习期我帮过他,他也孺子可教。我们之间的敌对情绪是从白老师死后才一发难收的。简单些说,他怀疑白老师的死与我有关,说是我让他姐姐经历了创痛,厌倦了过活,是我损毁了她活下去的意志,导致她了结了自己。书稿的事他说他早知道,我不配私藏它。
“把《软骨》给我。你要是擅自毁了它,只会坐实你的罪孽。”
一般他就是这个腔调。一开始我不知道如何辩解,只会说他姐姐被捞上来时是穿着泳衣的。后来我也跟他较上了劲,故意奸笑着告诉他,书稿太过意味深长,他这辈子都消受不起。
身负尊重、记恨和敌对相交杂的情绪,又交足了房租,一个阅读者是不该被打扰的。然而这天,什么东西惊醒了我。或许这段瞌睡略微沉冗了一些,我睁开眼,并没有觉知到截断它的是什么响动,只是醒来后看到那条狗在外屋打转。狗一定是受了惊,在急躁地追咬自己的尾巴。这一年来它被我闷在室内,变得越来越胆小敏感,追咬尾巴打转是它以应对现实的姿态来逃避现实的办法。可它太瘦了,做出再滑稽的动作也没法显得可爱。
这条狗是我续租这里的理由之一——我带不走它,房东也绝不留它,说白老师在这里养狗是违约,还不客气地要我去除房子里它的屎臭尿臊。我哪肯做这么卑贱的劳力,就当即硬气地说要继续长租他的房,让他少管我家的事。于是我搬进来,每天亲自忍受狗的屎臭尿臊。与我相处,它拉屎渐渐干结,气味愈发古怪,有时还带一点腥气。我也不大懂得带它出去便溺,试过一两次效果不佳,便只是隔两天为它做一次粗略的、斩草留根的清理。可我不愧为一个有隐居心性的阅读者,过了一阵子,我适应了那气味。
“是那狗。那狗我带不走。”我对别人这样解释自己住到这间房里来的原因。小白要书稿时似乎觉得狗能跟他暗通款曲,也试图弄走它,我自然不会就范,宁可让它在我这里一直便秘下去。
醒了醒神,我怎么也该猜到,刚才是有人重重地敲了门。
我想站起来,可腰一疼腿一软,打了个趔趄,同时也来了脾气。能来这里找我的,我只能想到房东和小白。前者是不会轻易来的,我看得出他怕狗,有事他一定是先打电话。小白会来拍门。他对我已经那么尖酸那么憎愤,就像我在虐待那狗,同时对那摞书稿搞着什么恶心勾当似的,冲撞进来夺走书稿顺便拐走狗,于他是随时干得出来的。我这冒出的脾气也便是为他准备的。
我站稳,朝门口走。这时敲门声也再次响起来,门厅里还没停转的狗则像个冰陀螺又被人补了一鞭子,转得连成个环。我打开门时,已经尽力不礼貌地扬起了下巴。
幽暗楼梯间的气息扑进来,竟有几分清新。门外是个更加不礼貌的女人。
女人两眼空洞,动作倒和想象中的小白相仿,趁我愣怔,直接擦掠过我往屋里走。她身上有一点点酒味儿。途中她看看狗,狗承受了那眼风,像又挨了一鞭子一样,继续狂转。我替狗吼了她一声,同时也觉出了她的眼熟。
她回过头来,过于放松地看我,样子算不上醺醉。我没领教过这样的到访。要想抵消眼前的粗鲁,她需要是个相当年轻的异邦美人,而实情是她也栖身在这几座偏离城区的楼里,有一张圆脸,我偶尔能在楼下见到她遛她的狗。
“狗不是这么养的。”她甩动胳膊让我看看它,然后又指着里间说,“读东西你也不能这么读。”
我愣了愣,快要被她气乐了。这话好像比小白的斥责更无理。我问她是何方神圣,我怎么招惹到她了。
“我看得清清楚楚,你从来不遛狗,一读东西就睡,比你老婆差劲太多了!”
她甩手在鼻子前扇扇,仿佛我时时吸入的狗味儿让她受了多大的委屈。接着她居然扭头进了里间,朝书桌比画,意思是读东西瞌睡的事有现场为证。
冒犯来得越发莫名其妙,可我也看得出,这女人不是可以即刻赶走了事的,何况她提起了白老师。我胸腹运气把火气缓和下来,再次调用隐士的心性。
“我在附近见过你。你认识我爱人?”
她倒极其简捷地指指窗外,算是做了回答。外边近处就挤挨着另一栋楼,那些窗子都像是在瞪着这边。我想她该是住在对面楼里,隔窗能看到我这屋里,而且没少那么干。知道亡妻和自己先后被人窥视了,我安心了一些。
“你老婆不就是那个野浴溺水的姓白的老师嘛。这附近人不多,闲话可不少,何况出了这种事。”她在书桌桌沿上半坐半靠,身上是一条睡裙加一件男式衬衫,“估计你也该听说过我吧?”
“没听说过。我不喜欢聊天。”
实际上这时我想起在楼下听到过别人的议论,大意是说这女人频繁地换狗,又总能把新的一只养得极肥。当时她牵着狗,离得不远不近,狗正信步用浑圆的身子把一片野草踩倒压平。估计我只要缓缓步子,就能听到别人对她私生活的点评。
难怪她不怕狗,也没怕我替狗发出的一吼。
“嗯,你不喜欢聊天,就喜欢自己边读边睡。”
她在衣兜里摸了摸,没摸出什么。我以为她会开口跟我要烟,但她顺势做了个搂抱的姿势,说:“你会跳舞吗?挺提神的。”
我只好当她喝醉了,皱起眉说:“你先说清楚,你经常偷看我爱人?”
她动动手指,再次示意这里的楼间距之近,“也不算偷看,到窗口就能看见。一开始我以为她也是个情妇呢。”
我斜眼瞄了瞄她,又有点扬下巴。“她是交通大学的副教授。”
女人令人生厌地笑了。看来她对自己的出格言行没打算收敛分毫。有点像那年的白老师,突然告诉我要搬出家里,随即忽地消失,狂悖至极,及至一年前丢了性命,也的确像是恣意为之的。可这女人的“野浴溺水”之说该让小白听听,这说明就连流言也没有对白老师的死因妄加推测,没有虚张出另外的说法。这样想着,我得到开释一样硬朗起来。
“她的事轮不到你来猜!”我给了女人冷厉的脸色。这话我对小白说过,脸色也对小白用过。所激起的反应当然不同——小白使足力气控制着自己的肢体,才没有走到我面前抓我的衣领,这女人则狠辣得多,冷笑起来——
“对对,应该先由你来猜,你猜到了吗?”
不知道是由于语塞还是恼火,我嘴唇有些发抖,但也学着做出某种冷笑。我四下看看,无以挥斥,就瞥了瞥外屋说:“好,你是女的,闯进来我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但如果我家的狗冲你来,你怪不得别人。它可不是只会养膘的那种。”
女人离开桌沿,却转到椅子那边,坐下了。“狗我可没少见,你叫它来嘛。”
整间屋子里的尴尬凝聚起来,缠绕着我和那条狗。它倒不转了,望着这边的冷场。
我索性甩起小腿,把脚边的一只烂拖鞋踢了过去,我是说,对着那瘦狗踢了过去。它这才闪身脱出我的视线。
“它在你旁边待过吗?”女人已经极度得意,“它叫什么名?”
朝她那边瞪了瞪眼睛,我硬起嗓门儿回答:“耳——朵——”
可她已经捻起了面前书稿的一页,歪着头,眼风在前两页扫掠。“嗬,你挺机灵,用上了这里的人物名。但又不够聪明,太容易穿帮了。我读东西很厉害的。”
的确,故事一开篇,主人公“我”就几次提及一个叫“耳朵”的人,这算是绰号也好昵称也罢,借给一条狗用用其实没什么不好。我懒得再说什么,一屁股坐在书桌对面的折叠椅上,交叠起两条胳膊,摆出一副看她能待多久的架势。我刚来这房子时,这个折叠椅上面有个沾满狗毛的垫子,大概白老师写书时,那条狗就趴在上面。我来后扔了那垫子,狗的确再没在里间久留过。
“《软骨》,白青。”她读了书稿的封皮,饶有兴味的样子,“果然。你爱人果然写了部长篇,可惜了……”
我知道她要说的话绝不会顺耳,就继续不理她。她在从头阅读,这引起了我一种诡异的感觉,像是熟知她所读内容的优越感,又像是因为什么东西过度暴露给她而产生的不适感。总之我与这部书稿之间的私密关系,第一次遭到了破坏。更过分的是,她咂咂嘴,读出声来。我立即假意用拳头撑着腮帮,同时用拇指按下右耳耳屏,减小入耳的音量。至于左耳,我只能转头让它背离声源。我不可能告饶似的用两只手捂住两只耳朵,这事关一个主人的尊严。这样,开头两段叙写还是断续地钻进了我的耳孔,我听到了一对闺密游历一片山林的情形,听到了一段路上无数旁逸斜出的树枝、那个明晃晃的太阳、山下若隐若现的一泊小湖,还有她们的疲劳干渴。
这时阅读记忆倒反常的灵光,我只需听到个把词,就会有一串意象在脑子里被唤醒。朗读继续,我知道主人公白若和黎青每次绕过碍眼的树木山石,都会望望那个小湖泊。在后面几页读者还会发现,两个人走进山林最初的目的就是上山找到并亲近这湖泊,但找着找着,它居然出现在了低处,而且越来越让她们难以抵及,只能远远地俯视。后来她们只好改换了目标。这程路上,黎青相对来说还是在安心行走,白若则频繁地要求歇脚,而且总是唠叨着一句话:“耳朵一定在沙地等着我。”
很奇怪吧,有人在沙地等着,她们为什么还要在山林里跋涉?耳朵是谁,他等的不是“她们”,而只是白若一个?也就是说,白老师这个故事,起初还是设置了些许悬念的,本来应该可以吸引我花些时间卒读到底,但下面,一旦我想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大量貌似还在情境中,其实游离于叙事逻辑之外的句段。我疑惑过这许多游离有多少来自白老师的笔法,又有多少来自我自己的睡意,貌似前者居多。总之很多前面读到的东西,会被后面的内容拉扯凌乱或者掩蔽起来。
“这两个女人,也并不像前面说的那样亲密嘛。”女人停下朗读,评论起来,“为了林子里的枯叶,她们也差点吵起来。”
她指的是写受潮枯叶的气味那一段。枯叶厚厚的铺在地上,一层层夹带着之前的雨水,黎青觉得那股潮气特别好闻,而白若厌恶地说那是“一股臊味儿”,为这两个人争辩了几句。
“而且在这里又插了几句关于耳朵和沙地的话,意图何在呢?”她拿起书稿,手指弹击纸张。我自然不会答她,那些疑惑也该是专属于我的,现在倒好,都随我一年来的私人阅读一同被她放肆地夺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