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木耳

作者: 柳营

了不起的木耳0

1

他是个长腿男人,瘦脸,头发乌黑浓密,不需要像一些中年男人那样为不断后退的发际线焦虑。他皮肤相当白皙,显得十分斯文,眼神看似深邃有力却总喜欢躲闪,眉眼间有几条刀刻般的皱纹,倒是让人一眼便知是在世事中经了些磨砺的。

他的上嘴唇比下嘴唇薄,一笑起来,嘴唇往后拉,露出两颗虎牙,左脸侧的肌肤也随之会抽搐几下。他那张平时稍显严肃的脸,几乎一下子便消失在抽搐着的线条之中,显出一种与生俱来的羞涩感。

他出生时,父亲正在山里没日没夜地采木耳。一个月后回家,老婆已经生了。父亲进卧室抱他前,先去厨房擦了把脸。洗脸时,从头发间掉下一朵小木耳,父亲一时兴起,随口给他起了一个名字:木耳。直到上学后,他才知道自己姓王,老师叫他王木耳。

王木耳有一个正进入叛逆期的儿子,一只叫安妮的拉布拉多犬(他在外称它为女儿),一个“闲”在家里的太太小微,一份银行里的工作,家住长岛。

他每天搭火车进曼哈顿。

路上的时间,用来读书。他刚重读完《漫长的告别》《了不起的盖茨比》,新听了《思考,快与慢》和《黑天鹅》。他已年近五十岁,人生大半时间都在美国,习惯了用英文阅读。

小时候,木耳几乎没朋友。他肚子里藏着一个小人儿,没事他就找小人儿说话。小人儿也会提醒他该吃饭了,该喝水了,该出去玩儿了,或者该洗脸了,该睡觉了。后来,那小人儿从肚子里跑出来,整天待在他的耳朵边,帮助他,监督他,警告他,甚至恐吓他,告诉他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很长时间以来,他都视这个小人儿为他生命中唯一的朋友,是最值得信任的人。

在印第安纳州读完博士来纽约工作后的某一天,他突然意识到,耳边的小人儿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好久都没听到它的声音了。它用中文和他说话,而他已渐渐习惯用英文来思考。他第一次发现,日复一日身浸其中,语言带来无意识的改变,是强大的。他明白他离某些东西近了,离另一些东西远了。

意识到这点,先是觉得欣慰,随后又黯然神伤。他想到仍在东北采木耳的父亲,他那个高中都没耐心读完就跑去广东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四处乱窜的弟弟,还有早早结婚后来又被离婚、现在成都打工的妹妹,以及那个妹妹生下来的、两个月开始就由他那患高血压的母亲和患腰椎病的父亲抚养着的早产女孩儿。每每想到这些,他的身子都会无缘无故地单薄起来,在这单薄里,他感受到的是厚实的孤独,以及无处可逃却又承担不起的责任。

这既定的现实,无法逃脱和修改的过去,成了粘贴在木耳脊背后的一块癣,即便半夜醒来,他都会辗转难眠,身体会由暖渐寒,思绪幽深而空洞,带着无尽的空旷与忧伤,由小及大,大成一条河流或者整个东北的旷野……

2

这天下班,他独自去了公司旁边的酒吧,要了一杯啤酒。

他旁边围坐着几个耀眼的女孩儿,看样子也是刚下班约着出来见面聊天的。穿黄套裙的女孩儿微胖,圆脸,大眼。她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他连忙咧开嘴回笑了一下。他知道,他的那张脸是不放松的,就像他紧张时说话会结巴一样。又一想,周围如他这样从中国读书出来的中年男人,面对这些青春女孩,有几个是自然放松的?

几个女孩子,不停地叽叽喳喳,欢畅大笑。她们脸上浮着一层生动的光,眼神明亮干净,表情丰富,姿态健硕。她们不做作,不妖艳,她们喝酒时的状态就如在公园里奔跑时一样。他在她们的脸上,叠加进去他妹妹的脸、他母亲的脸、他初恋情人的脸,她们脸上的愁绪,她们的忧伤,她们无尽的麻烦与不安。

他举起酒杯,吞下一大口,似乎想消灭掉某些东西,不料却无法自控地打了一个响嗝儿,这让他觉得难堪。他偷偷环顾了一下四周,没人注意他。每个人都在他们自个儿的世界里。他定了定神,看向酒吧外行色匆匆的路人。牵手的老夫妇,放学回家的孩子,孩子身边的母亲,快速钻进地铁站穿西服的男子,将头发染成六种颜色戴耳环的男孩儿,蹲在街角沉浸于阅读中的流浪汉……不知不觉中,他发现街灯早已亮起,暮色淡薄……这眼前的一切都是浮动的,每个瞬间都有着微妙的变化。

在这样的黄昏时分,他略带伤感地想起很多往事,遥远的,真实的。各种人物在他脑子里晃动,他的亲人,他的旧友,他的老师和同学,他们由远及近,从虚到实,所有人与物都被一团雾包围着,看似真实地涌动,却又全都是模糊的,像是幕布上的人物。心被牵动着,又感觉离他太遥远了。那些远旧的东西浮上来,堵满了他的脑袋,让他无法思考,可一瞬间,却又是空荡荡的。

喝完杯里的啤酒,他看了下时间,心里惊慌起来。他脑子里跳出位于长岛的厨房,这个时候,她肯定待在厨房里,一边炒菜一边没完没了地擦她的灶台。那个灶台,要一尘不染,要光可照人。

他连忙起身,小跑着去赶火车。只差几分钟,火车已经走了。只能等下一趟,他一边等,一边懊恼起来,觉得自己不该跑去喝那杯该死的啤酒。

坐上火车,心里有了更强烈的烦躁和不安。火车在他住的小镇停下后,他跳下车来,先是快走了一段,看了看时间,于是决定跑起来,步伐急促。

刚一推开门,他就听见里头传来不悦的、机关枪一样的声音:“下班了,也不知道要早些回来,这家难道是我一个人的吗?你倒是会享清福,一个人跑去酒吧喝酒。你不知道家里还有老婆孩子等着的吗?既然不愿早回,当初就不该成家。单身,怎么浪都行,没人管你。成家了,却还想着自个儿潇洒,那叫自私。想喝酒,家里有酒呀,我可以陪你喝呀。是不是我生养过孩子后,变胖了,皮松了,看腻烦了?好不容易苦熬着等你读完书,有了工作,儿子也大了,刚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心思就想活络起来。泡吧?想找刺激?碰运气找艳遇?有美女来勾搭你了吗?别说你没这个魅力,真有这个本事,真勾搭上了别的女子,你以为就可以甩了我?告诉你,没门儿!别忘了当初你是穷学生时,我是怎样跟着你一起受罪的……”

她每天习惯查看他们的共同账户,他每一分钱的开销,所有行踪,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他刚才去酒吧,刷的也是信用卡,她该是又查看了。

对他而言,就是一杯解忧放松的酒。一早六点起床,赶火车,追着点儿打卡,各种报表,各种会议,烧脑伤神,午后又因为之前工作上的疏忽,被日本上司叫去谈话。日本上司极为客气,可全身都是强势和不容置疑的姿态,更不容辩解。他从上司办公室出来,觉得委屈。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大老爷们儿,时常会有不平和委屈感,更多是对自己的不满,那种使过劲之后的无能感,似乎总是差一口气,怎么都不顺当。整个下午,他都处于敏感与不安的状态,盘算着在下班与回家的小小缝隙里,找个地方喝一杯,喘口气。

她擅长演义。将一杯解闷的酒演义成一个勾引与被勾引的男女故事,对她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他有时想,她闲下来的时间,真的可以利用她的想象力写点儿东西赚点儿钱。

他也想张嘴为自己辩解几句,可越辩解话头越多,千头万绪陈年旧账都会拉扯出来,于是索性不接话。

进屋,脱鞋,在她的碎碎念里,他敲了敲儿子的房门,想关心一下儿子的学习情况。他在儿子房门口站了会儿,儿子没回应。他也不敢随便去推儿子的房门,如果那样做的话,儿子会大声抗议。他穿过客厅,进了后院。站在院子里,他自顾自发呆起来,进入一片白茫茫心慌乱的状态,还好有他的“女儿”安妮。安妮自他进屋后,一直绕着他转。这个房子里,唯有安妮,最让他觉得亲近。他蹲下身去,摸了摸安妮的头,随手从地上捡起一个球扔了出去,安妮欢快地跑去叼了回来。

他一边看着安妮,一边替妻子开脱:“她其实不容易,怀孕生子,辞了工作当家庭主妇,性格内向,环境所限,也难交朋友,能忍则忍。”

他带着狗狗,在后院里玩儿了几圈儿。透过树篱笆,可以看到不远处的海。这片海,曾是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描写过的海。他不知翻了多少遍《了不起的盖茨比》,甚至可以背出其中的许多细节。因了这本书,他才选择定居在这个地方。

这里是菲茨杰拉德在初入文坛和新婚的热闹告一段落后,为了逃离纽约的喧嚣及沉重的生活压力所搬入之地。王木耳住到此地后,想平心静气地创作,但爱热闹的太太无法忍受郊区简单漫长而又宁静的生活,再次出门投入喧闹的社交之中。

王木耳想,其实对作家来说,生活中一切的不顺心,并非无益的消耗,至少当初夫妻俩在此地的生活,成了日后《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故事背景。看着大海,王木耳安慰自己,也许现在所承受的一切,也会成为自己以后可能会书写的背景。他看着院子外那些隐在树林里的房子,不禁忆起书中的一段描写:“汽车喇叭声达到了高潮,我转身穿过草坪回家去了。我回头张望过一次。一轮圆月照在盖茨比的别墅上,夜晚同以往一样美好,花园也依旧灯光璀璨,欢声笑语却已经消散。一股突如其来的空虚仿佛从窗户和硕大的门里涌了出来,让主人站在门廊上的身影显得茕茕孑立,他正挥动手臂做出正式告别的姿态……”

“你回来与狗狗躲到后院清静?别和我说你白天上班很累,我待在家里也并不轻松。你有工资可拿,我有什么?不过是一个被困的、被人厌弃的主妇……”王木耳听到屋里头的声音,连忙穿过后院,钻回屋内,然后站在屋子中间,不知所措地等着她的吩咐。

事实上,他确实不知该做些什么。

对于家务,他实在毫无头绪。他眼里的确没有活儿,他一直觉得屋子乱有乱的味道,无序之中有着生活的日常。书可以随便放,鞋子也不一定非得要摆在规定的地方,床也没必要非铺得像五星级酒店似的,喝过水的杯子为什么一定要摆回到原来的位置上?难道放在桌子上会犯罪吗?他环顾四周,觉得这个家整洁极了,整洁到让人紧张。

小微与他完全不同,她有她的标准和要求。桌子上除了吃饭时摆碗筷,平时绝对要一尘不染,除了有鲜花时放上水晶花瓶,桌面要保持明亮且不能放置任何物品。床必须要铺整齐,床头桌上除了台灯,不能摆放任何东西。衣服洗晾熨后,叠得方方正正地收进衣柜抽屉。平时进门脱下来的衣服绝对不能随便就扔在沙发上,必须挂在进门处的衣柜里。鞋子要摆正,鞋面不能有灰尘。地面一天清洁一次或者两次,赤脚走一圈儿,脚底要毫无灰尘。厨房更是重中之重,做完饭后,万物都该回到各自固定的去处,灶台上得光亮如新。

整个屋子,不能有一处显得杂乱。

最初,对于她整理屋子的能力,他是又佩服又欣赏。有那么一小段时间,他甚至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够找到这般能干的女人做妻子。

再后来,她对于干家务的“热爱”程度,让他不安。这样的不安,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屋子越来越洁净有序,开始变得越来越严重,严重到只要妻子在场,他就有坐立不安的感觉,老是担心自己哪里又做错了,东西是不是又乱摆放了。

譬如每晚洗漱,他经常会在刷完牙后,忘记擦一下被水弄湿了的台面,而她喜欢靠在洗手台台面上,他留在台面上的水便会弄湿她的睡衣。她每次都会大喊大叫地让他进去补擦,搞得他每晚洗漱时心里都特别不畅快,有种说不出的压抑。有几次,他就拿着牙刷在淋浴间里刷,可有时会忘记拿牙刷进淋浴间,也不敢走出来取,怕弄湿了卫生间的地面,于是他索性冲了澡后,连牙都懒得刷,直接上床睡觉。

所有这般鸡毛蒜皮的事,在她眼里,都是非常重大的。细节湮没了生活的全部。她活在她的世界与她的逻辑里,而她的逻辑永远都是对的、强大的、天衣无缝的。她是这个屋子的领袖,进到这个屋子,他必须听她的。

从小到大,他那强悍的母亲从没教过他如何整理屋子,也从没让他帮忙做家务,更别说炒菜做饭了。他小时候曾试着想扫地,或者帮母亲洗碗,却被母亲严厉地呵斥:“你只管读好书,出人头地,这活儿不是老爷们儿干的。”

可是,这里不是中国,这里没有母亲。

他曾在妻子怀孕临产前,接母亲来住过一段时间,原本计划待一年。可是,三个月不到母亲便提前走了,走得既匆忙又狼狈。她实在是待不下去了,鸡飞狗跳的日子,大家都没法过。两个互相看不顺眼性格又都相当强势,有时甚至有点儿野蛮的女人,怎么可能在同一个屋檐下过日子?

木耳是她的儿子,是她肚子里孕育过的,一手调养大的。他是她在人前抬得起头仰得起脸的全部骄傲。她一辈子受了很多苦,儿子出人头地了,她理当趾高气扬起来。多少年来,她也习惯了指挥丈夫,更习惯了在生活中指桑骂槐,在别的妇女面前挺胸叉腰。木耳是她的大儿子,一个出国留学让她可以骄傲几辈子的了不起的伟大的儿子。她儿子是当地的状元,她的屁股因此翘得高高的,就像刚生下鸡蛋咯咯咯叫的母鸡,三句话不离“我儿子是状元,去了美国留学,现在美国当官”(她也不知道自己儿子具体的工作内容,有次儿子说自己做了什么主管,她便想当然地以为儿子当了官)。在这个屋子里,她是功臣,她是婆婆,没有她,就没有他们的一切,她需要存在感,需要被儿媳妇尊重,被儿子嘘寒问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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