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森林

作者: 陶丽群

那条巷子很深,也窄,大石头块铺的路面被行人的脚步磨得光滑发亮,面对面站满巴掌大的小店铺,卖酸嘢小吃、女生饰品、手工艺品、民族服饰、小挂件、小件银器和水晶饰品、刺绣等等。在小巷最里处右侧倒数第二家是卖糕点奶茶的小铺,店名叫“奔月”,里面有一种草莓口味的黑森林蛋糕,是我一直刻骨铭心的。在小学四年级下学期的一个周六下午第一次吃以后,一直到高中毕业,假如没别的意外,我每个月都会光顾两次,进入小巷就直奔“奔月”,点一块半个巴掌大、四根手指那样厚的草莓味黑森林蛋糕,坐在店里仅有的两张小圆桌中的一张,小心翼翼却又迫不及待地吃起来。那缕甜美中带点酸的草莓味,简直让我像中蛊般欲罢不能。

高中毕业后,我就再也没去过了,就连这条巷子里那家几乎所有初中高中女孩都喜欢光顾的小熊女生饰品店也不再光顾。我有种隐隐的怨恨,并非怨恨这条巷子。说实话,我有好多次无意或有意经过这条巷子口时,差一点点就要拐进去了,但最后总是决然转身离开,带着满腹的委屈和怨恨。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再也没见过我爸。是我躲着不见他的,我的委屈和怨恨缘于他的离开。

师范毕业工作一年半后,我爸几经辗转给我递了张纸条(他一打听到我的电话号码,给我打第一个电话后我就会立刻换掉号码,我为此先后换了四次电话号码),说他非常想见我,并约我在这条小巷里的“奔月”糕点铺见面。没错,以前光顾“奔月”总是他陪我来,不知道他是如何发现这座城市里如此偏僻而老旧的小巷的。

我正在谈恋爱,恋爱的甜蜜让我觉得这世间万般美好,并产生了原谅一切的宽容。我把纸条看了一遍又一遍,他读过高中,钢笔字写得极好。我给他发了条短信,答应了。他一直没换号码,大概怕我找不到他吧。

出发之前我思忖良久,到底应该以什么面貌出现在他面前,才能让决绝离开的他产生愧疚。在镜前摆划好几件衣服,对着镜子,渐渐地,我却看见我爸离开那天的情景。那时我高考刚结束,分数还未知,我爸和我妈便结束了他们十九年的婚姻。我爸是上门女婿,从县城郊区的农村入赘到县城老区里。老区其实很破烂,房子比我爸村庄里的更破旧,门脸也窄,狭长,走进去深幽幽的,又阴又凉,通常需要点灯才能看清屋里的摆设。但白天点灯,对于老城区的人们来说是不存在的,灯火只有在天光散尽时才能亮起来,你认为抠门儿也罢,勤俭节约也成,反正事实如此。房子通常是二层半或三层半的砖瓦房,最上层那半间盖瓦片。每年临近雨水季节,家家户户都得翻修屋顶上的瓦片,以免在雨水连绵的雨季中漏水。条件稍好的人家在外墙抹上一层石灰,条件一般的就裸露着。就是这样和邻居墙壁贴墙壁的狭长的小楼房,通常挤着三四代人。

这片老区不知是不是坐落在好风水之上,老人特别长寿,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九十甚至百岁老人,七八十岁还上街摆地摊的比比皆是。一到冬天阳光温暖的午后时分,这些百岁老古董就穿着厚实的黑色棉衣棉裤,从黑洞洞的门里出来,聚集到一处宽敞地晒太阳,身上散发着强烈的风湿止痛膏气味。他们也不说话,只安静地晒太阳,远远望去,极像一群黑乎乎的老乌鸦。我也有一个祖祖,我八岁时祖祖就九十四岁了。成年的儿孙是不愿意靠近这帮老货物的,只有还不懂事的曾孙子们靠近,也并非很爱这些老家伙,而是打他们厚棉袄里藏的那几张破烂不堪的票子的主意,讨个三毛五毛,买些零嘴吃。他们往往会缓慢地动起来,抬起头拿迷茫的目光瞅你,等他确认是自家曾孙了,便摸索进黑棉袄里,哆哆嗦嗦摸出几张软塌塌的票子或陈旧的钢镚儿,一张张一枚枚数给你,递给你,每递一次就瞅你一次,不断确认。我通常会飞快地朝我的祖祖飞奔过去,从背后扑向他,有时他能把得住自己衰老的身体,晃了一下后稳稳接住我,有时我们祖孙便一块儿滚到地上了。那堆老家伙也不吭声,只是静静看着。给我钱。等从地上爬起来,我便朝九十四岁的祖祖喊叫。祖祖给我钱时从不一次次确认我,在这个家里,对我最好的就是他,其次是我爸。祖祖当然也如同老城区其他人那样又抠又精明,他之所以每次都痛快地给我递钱,主要是因为我爸每个星期都会帮他洗两次澡。别家的老家伙可就没这待遇了,饭桌上能有你一副碗筷就不错了。而多半时候这些老东西常因为身上散发出来的酸馊味而被赶下饭桌,单独在一边的小饭桌上吃饭。他们只是活着,而活得怎么样并没什么人去关心。壮年的儿孙们都忙着挣钱糊口,实在没什么精神头儿去关心他们。

老城区的居民显然才是这座城市真正的主人,但他们的本事不大,多是平庸之辈,这座城市的真正建设者是那些外来人,从周边县乡进城工作生活的人。老城区的人大部分都是小摊贩,卖米卖菜居多,男的去学个汽修美发,当汽修工美发工,女的去学个美甲美容,要不就进超市当导购员,总之没什么出息,祖坟冒了青烟的就是出了小学或中学老师,仅此而已。所以几年前我考上一所不错的师范学校时,街坊邻居都很吃惊。也就在那时,品性飞扬跋扈的我妈似乎才发觉和我爸的婚可能离错了,理由显而易见,我妈他们家世代以来就没一个读得好书的,我读好书的基因绝非遗传自他们家,多半遗传自我爸这边,而彼时他们的婚姻破裂还不到一个月。

我记得那个炎热的六月下旬傍晚,我爸把他的四季鞋袜衣裤都装进两只蛇皮袋里,身上背着沉甸甸的帆布工具包。他分别将两只鼓囊囊的蛇皮袋从楼上往下扛(只要稍微重一点的东西,他总喜欢往肩上扛,为此我妈总是讥讽他说这是农村人的习惯,不断提示他是农村人,以此来提高自身的优越感)。楼梯很窄,光线又很暗,扛第一只袋子时,他在楼梯拐角处踏空了,趔趄了一下,人和肩膀上的袋子一起扑到墙壁上了。那时我爷爷奶奶还在街上守他们的绿豆芽摊,我妈在厨房里嗑南瓜子,我站在楼梯下看着我爸从楼上下来,而祖祖坐在大门口。当我爸把扛下来的蛇皮袋倚靠在门框上时,祖祖从门的一边挪过去,用一只骨瘦嶙峋的手抚摸那只扎了口的蛇皮袋子。他老了,但并不糊涂,他明白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对于我爸的离去我有种很深的怨恨感和委屈。在我眼里,离开家就是不要家,他离开,当然意味着他不要这个家了,不要我了。对于他们的分开,他只给我一句话:“你跟你妈好,有住处,爸目前没这个条件。”他就这样带着他的全部家当——两只蛇皮袋子和一只帆布工具包离开他待了十九年的家。他最后递给我两百八十一块钱,其中有七个一块的硬币。我就这样在六月的黄昏里,看着他肩膀上扛着一只蛇皮袋,右手臂下夹着另一只,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拐弯处,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他那天穿一条棕色长裤和圆领黑色短袖T恤,脚下穿的是一双鞋帮已有些开裂的姜黄色布鞋,没有绑带的那种。我还看见他的眼眶有些潮湿。那天晚饭我们很晚才吃,对于我爸的离去爷爷奶奶并没说什么,我妈把消息告诉他们时,他们只是彼此朝对方看一眼。他们当然无话可说,因为这个家并未真正接受过我爸,在他们心里,我爸是高攀了他们的。少了一个人,饭桌变得很空,不,那天晚饭,祖祖并没上桌吃饭。

我不知道我爸能去哪里,回农村老家是不可能的。我祖祖从那以后身上也开始有酸馊味了,我爸离开后的第二年,祖祖便因一场春天的感冒引发肺炎而离开了人世。

我爸一直跟着人搞室内装修,也不知当初他是怎么干上这行的,整天背着工具包骑摩托车在县城奔忙。而我妈很清闲,她干过很多买卖,都干不长。没动手之前总是把所要做的事情前景想象得十分美好,可以让她日进斗金,很快暴富,干了之后不久就厌倦了。这些年来,家里积压的她所做过生意的货物一大堆,童装、成衣、棉服、鞋袜,甚至还有一款儿童智能枕头。这枕头里设有会讲一百零八个故事的装置,在给孩子讲故事开发智慧的同时还能起到哄孩子入睡的作用。但最终一个也没卖掉,五十只枕头原封不动码在二楼的杂物间里。当然,这些本钱毫无例外都是我爸掏的。我爸走后一段时间,爷爷奶奶和我妈开始眦睚相待,他们说无法养活三个人:祖祖、我、我妈,他们要我妈交生活费。我妈也不是什么善类,张牙舞爪翻老账,说这么多年来实际上都是她的男人在养家,如今这才几个月就忘本了。那时我才知道,这个家这么多年来的日常开支都是我爸挣的。

在我爸和我妈的婚姻存续期间,自从我懂事起,我记得我妈闹过三次绯闻,对象都是老城区里的,一个开电脑修理店,一个在县政府当小车司机,一个是跑运输的,事情都被老城区的人们知晓并当作茶余饭后的笑料。我爸擅长忍耐,这大概和他的入赘有关。而他的忍耐则被我妈当成懦弱,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不然她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同样的错误。她长得不错,有一张不显老的娃娃脸,但为人轻浮,年轻时也是玩多了名声不好,才找了我爸入赘。

我爸离开后,我见过他一次。那还是我考上师范时,他在老城区往家必经的一个路口等我。他穿一身皱巴巴的迷彩服,裤腿上沾满灰白的石灰浆,背着他那只沉甸甸的帆布工具包。其实我早就看见他了,只是在远处张望他。我想念他,但他背着蛇皮袋毅然决然地离去伤透了我的心。我在远处的人流中望了他好一会儿,最后担心他等不耐烦走掉,才朝他走过去。我绷着脸,但见他一瞧见我便咧开嘴笑的模样,我就忍不住流泪了。我朝着他走,到了他跟前也没停下,和他擦身而过走掉了。我爸紧紧跟在我旁边,一个劲和我说话,他说他没办法,他在那个家实在待不下去了。他说他知道我考上师范了,很高兴,他会努力给我挣学费和生活费。我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流泪,一直到我快要拐进靠近家的那条小巷,他才一把拉住我,并将一张银行卡和写着密码的纸条塞给我,叫我拿好,还说以后他会将学费和生活费按时打进去。然后他放开我的手。我就这样头也不回地走掉了,一如他当初的离开。其实我很想问他离开家后住在哪里。高考结束后,我和几个要好的女同学把所有的课本和堆积如山的各类练习册、大大小小的模拟卷送到了回收站后就开始疯狂地玩,每天早早出家门,到晚饭时间才回。其实也没地方去,只是在城里的大街小巷像幽魂一样游走,也去郊区,甚至郊区外的垃圾场都不放过。高中三年,我们过着囚徒般的生活,每个人心里都压抑着莫名其妙的仇恨,如今终于到了宣泄它们的时候了。但我并不开心,我看见那些在街边翻垃圾桶寻找空矿泉水瓶,甚至是吃别人扔掉的半腐烂的水果,还有席地而睡的流浪汉时,我都会心惊肉跳地想到我爸,都觉得他们就是我爸。他不知道我有多爱他,假如他问我会选择和谁在一起,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他。这一点可能他从来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我爸在我和他擦身而过走掉时,在我身后站了多久。那次其实我并没看清他。远远的,泪水就模糊了我的双眼,一直到他走到跟前和他擦身而过,我一直在流泪,我根本不清楚他离开的这段时间是不是瘦了,他脸上是什么表情,他看我的目光是什么样的,我一概不知。

后来我就离开家去读师范了,有三个暑假我没回来,在打暑假工。我买了手机,只有少数几个关心我的人知道号码,这些人中有我和我爸共同认识的人,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潜意识里希望他联系我。而当他真的获悉号码并给我打电话时,我却又快速地换掉了号码。我想让他痛苦,想折磨他,这种折磨的背后其实隐藏着自己对他深切地想念。每个月15号我都会去银行查询银行卡上的钱,那是他打钱给我的日子,我想看见有一笔钱打进来的那个时候,我爸在那一刻一定在想我。我只在意这个,我太在意了。

在镜前换了好久衣服,我忽然难过起来:我为什么一定要打扮成春风得意的样子去见他?我想向这个不被老婆爱不被女儿待见的失败男人证明什么?我拥有的已经很多了。我指的是凌。师范毕业回来的动车上,他帮我把行李箱托到行李架上,然后我们相视一笑,因为发现彼此穿的是同一所学校的毕业生白色短袖棉T恤,只是所读的专业不同而已,更巧的是我们的家还在同一个市。我们当年就读的高中不一样,所以当年并不认识彼此。凌在单亲家庭长大,和他的妈妈相依为命,他人极开朗,大概是耳闻目睹他妈妈作为女性的艰辛,他很懂得照顾女生。似乎一切都水到渠成,谈恋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我把自己的任性、脆弱、敏感、依赖全给了他。有时候他为我忙一些琐事时,额头上忙出一层细密的汗珠,我居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无法确定那一刻我是把他当成爱人还是当成我爸……我和他谈过我和我爸的事情,他什么都没说,很宽容地笑笑。

小巷依旧深而长,熟悉的门店有的还在,有些已经易主换营生了。那家卖桂花糕和糯米甜酒的小店不见了踪影,和一段时间一起成了永恒的过去。与外面的繁华喧嚣相比,这条巷子多了一层显而易见的落寂,并不是什么人都喜欢这样的落寂,因此顾客也稀少。我最后穿了一件直筒浅蓝色牛仔裤和白色短袖T恤,也穿帆布鞋,扎一个马尾辫,在唇上涂一层有点发亮的无色润唇膏,尽量还原最后一次我爸见我时的模样。我当然明白自己其实已经改变得太多了,没有人能在流逝的时光里保持一成不变。五年半,我们整整五年半没见过面了。我忽然发觉自己是一个心狠的人,我不知道一个被自己的女儿拒绝了五年半的父亲会有什么样的感受,譬如他也一无所知当初留一个决绝的背影给我时我的感觉。

走在小巷里,心里忽然慌起来,假如那家“奔月”不在了呢?我们的见面、我们隐隐的期待又该安放何处?但很快我便安然了,我爸一定是来看过的,不然他不会建议我们在这里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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