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管教的赚差价“买卖”

作者: 王伟

看守所管教的赚差价“买卖”0

被留置的黄永均。

“给,这是给你带的肉,赶紧吃。”一名管教民警递给一名在押人员一碗扣肉。

“桌上这几包烟也是给你的,拿去省着点抽,记得喊你老婆及时预交‘生活费’。”管教指着桌上的香烟说。

这不是拍电视剧,而是发生在广安市看守所某办公室的一幕,看守所管教民警黄永均正在给在押人员蔡某违规“改善生活”。

作为广安市看守所警务技术三级主管,黄永均负责4个监室的管理工作。自2020年10月起,他一直做着“赚差价”的“生意”,收取在押人员亲友预缴的“生活费”,利用职务便利,将市场价20元、50元的香烟、扣肉等物品,以120元、2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在押人员,为在押人员提供“关照”,从中赚取“差价”。

直到2022年4月,被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走,黄永均才被迫结束这些赚钱的“买卖”。

宿舍成为超市,管教变身老板

当办案人员来到黄永均宿舍调取证据时,推开门映入眼帘的一幕惊呆了办案人员。只见两条货架上,摆满了香烟、泡面、蛋白粉、蜂蜜等各种各样的物品,如同超市一般琳琅满目。

黄永均作为看守所管教民警,本应教育在押人员遵守看守所规定与制度、学习法律知识、日常行为养成,让他们知敬畏、知服从、知廉耻,但黄永均却披着关照在押人员的羊皮外衣,行获取在押人员钱财之实。

通过安排人员传递或者主动告知能为在押人员提供关照等方式,黄永均让在押人员与其亲人取得联系后,通过银行、微信转账以及现金的方式收取在押人员亲友预缴的“生活费”。收到预缴的“生活费”后,黄永均就主动让在押人员到监室外活动,为其改善生活,并减轻其工作量。

因为黄永均的额外“关照”,在押人员听从其管教很少闹事,其所管理的4个监室也屡获“文明监室”称号。

追悔只能莫及,纪法铁面无情

这一切看似“多方共赢”,可黄永均却没有认识到其中的危害。

对在押人员而言,在看守所没受到严格管教,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品行改正不够到位,回归社会很有可能再次触犯法律,从而失去管教的意义;对看守所而言,则是纪律不严、管理松懈。

“我一直以为这只是违规行为,未曾想过这是违法。违法是会祸及子孙,就算给我再多的好处,我也不会碰。”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黄永均坦言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

违规、违纪、违法之间本就不存在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只要思想开始滑坡,贪欲之门一旦打开,就很难及时刹车,抛锚也是迟早的事。

据查,黄永均为蔡某、梁某、陈某等20余名在押人员转递物品(香烟、熟食、药品、衣物、信件等),私自带火源进监区,私自将手机带入监区供在押人员与外界进行视频及通话,私自接触、联系、约见在押人员家属,接受其宴请。1年半的时间,他共收受在押人员亲友钱财共计45.2万元。

“之前自己老是以生活压力大、‘赚差价’为借口,原来都是自己利欲熏心,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面对镜头,黄永均掩面痛哭。

2022年8月,黄永均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4月,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执纪人有话说

黄永均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明面上是管教民警,暗地里却是做着不法生意的“老板”,其行为不仅违规违纪违法,更是对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亵渎。黄永均腐败手段隐蔽,虽然单次收受的钱财数额不大,但收受笔数较多,是典型的“蚂蚁搬家”式腐败,情节恶劣。涉案在押人员及其亲友众多且分布在全国各地,社会影响面大、社会危害严重。该案暴露出的问题,除了黄永均本人理想信念缺失,还有看守所日常管理缺位、内部监督乏力、纪法教育不足,这将是下一步该单位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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