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幸福院成了谁的摆拍道具?
作者: 王巧捧好好的老人幸福院,有食堂、有活动室,新崭崭的,为什么却有的大门紧锁、有的门可罗雀?近日,据济南电视台曝光,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有几所老人幸福院存在建而不用的问题。
商河县玉皇庙镇富常村幸福院大门上着锁,负责给幸福院做饭的村民介绍,近期幸福院不再提供午餐,原因是给上级部门拍照上传的系统出了问题。贾庄镇甜水井村幸福院就建在村委大院里,设施齐全,但据当地村民说,只有每年九月初九重阳节的时候,幸福院才会为村里老人做一顿饭。
同样的现象,福建电视台在今年8月也有曝光,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柳浪村幸福院,就是这样一个“摆设”。据当地村民透露,只在上级检查时他们才会被请去幸福院“表演”,每年“演”几回。
据各地相关报道,这些老人幸福院大多在近几年刚刚建成,是按照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在农村因地制宜建设的服务于农村老人的公益活动场所。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曾在2016年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城镇社区和60%以上农村社区。根据这一行动计划,各地也分别进行了相应部署,不少农村建起了老人幸福院,一般由村(居)委会管理,有的还配套齐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体育、休闲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
想象一下,子女外出打工,农村老人留守在家,生活各种不便,要是能和邻居老友在幸福院里常常一聚,有免费的热菜热饭,有老友聊天互动,让远方子女也少了后顾之忧,这不就是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现实一幕吗?事实上,在农村老人幸福院的相关报道中,也可见热热闹闹、其乐融融的画面。
但这样一个好事,在有的地方怎么就办坏了呢?
从报道中可以了解到,有的地方老人幸福院的资金保障不能到位,有的运营机制不够完善;有的是因为村里老人少,村民一开始认为没必要建,但是为了完成任务,当地还是建了。其中问题集中指向对上级布置任务的折扣执行、机械落实上。
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国家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敬老助老的大好事,而有些地方显然并没有理解其中的重大意义,仅仅把这当作一项需要对上交差的任务,巴不得建成就了事,事后遇到检查就各种应付,这是典型的敷衍塞责,没有真正想着为百姓办点好事。
从一开始,老人幸福院建设工作,要的就不是数量,而是它发挥作用的那些场面,是院子里老人们松弛的笑脸,而不是被拒之门外的无奈。关于农村幸福院的建设,从执行之初,就应该做好相关论证,动员各方筹集好资金来源,设计好配套机制,做好长期运营的保障工作,这些都是这项工作的应有之义。
如果没有做好配套准备,或在建成后又不积极解决这些问题,那岂不是从一开始就在建一个摆设?铸锅又不做饭或不去找米做饭,那铸锅的意义是什么呢?
这样做表面功夫、在形式上搞应付的做法,不仅背离了政策宗旨,还使得幸福院荒置,造成前期资金、配套设施的浪费。并且对农村老人来说,他们作为本来的利好对象,不仅得不到利好,还要被迫当骗过检查的“帮凶”。这样的做法,对上级存在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之过;对服务对象,存在表里不一、名不副实之亏。
同时这一现象也暴露出,有些地方,上级在布置任务时,盲目笼统,背离实际;在监督检查时,又流于表面,背离真相,从而为幸福院空置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项好的政策,要真正发挥好的作用,不被歪曲,最关键是各级各部门充分理解政策精神,又要结合一时一地的实际,做好前期论证、后期配套。如何让幸福院真正发挥作用,每一级执行层都要清楚,幸福院是为谁而建,为什么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