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条河和解

作者: 左右

凿开书中的光

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尤其是失聪之后,觉得读书是童年里最有乐趣的事。

失聪之后休学在家,在家也一整天不爱说话。为了打发时间,我喜欢带上我的狗在村里四处溜达,或者挨家挨户地找有字的书或报纸看。

虽然那时只有七岁,认识的字有限,但不影响我把内容从头到尾看完。没有人告诉我该如何识字该如何读完一本书,但我有自己的笨方法:遇到不认识的,根据上下文意思去猜,大多时候总能猜对。实在猜不出来,就跳过去往下看。虽然有个别字词、段落没看明白,但整个故事的内容我算是整明白了。

村里有文化的人不多,爱读书的人也不多,书和报纸在村里唯一的用途就是糊墙,或当厕纸。要找一本完整的书比出去要饭还难。平时在村里转悠,我最爱去的地方就是别人家的茅房,在茅房里,我能找到很多带字的旧杂志,或者报纸,有时候是一些连封皮或者结尾都没有的书,遇到比较喜欢的,我会占为己有,将它们藏在衣服里带走。后来也不知道是哪个小伙伴放出的风声,说我比较喜欢钻女茅房。每次从别人茅房里出来,路上的人看我的眼神总是怪怪的。

农村流行用报纸或者杂志糊墙,倒着贴的报纸上有很多精彩的民间故事。好不容易看见邻居家的墙上有报纸,我把报纸给抠下来蹲在石凳上看。邻居新刷的墙被我弄得面目全非。为此邻居闹到我家,闹得全村的人都知道了。邻居家坚持要我点头认错,跟他们道歉,我爸坚持要加倍赔偿,不让我道歉。尽管后来在村长的调解下,我们与邻居一家和解了,但我再也不愿去他们家串门了。我撕下了别人家的墙纸,也撕开了一段不大不小的邻间仇怨。

看得出来,我爸是疼爱我的,他不认为读书有什么错,他觉得读书是最有出息的事情。

我爸怕我有心理负担,为此还特别叮嘱我:“以后遇到喜欢的书就去读,出了事有爸呢,但不能撕别人家的墙纸,也不能偷别人家的书,除了偷和抢,你可以光明正大地去读。”

痴迷的好奇心在体内疯狂滋长。有时听见村口有收破烂的在大声吆喝,我便跑过去追随其后,从他那自行车里看见几本故事书或者民间小说,大多都是缺了页码的书。我怂恿我妈拿家里的粮食跟收破烂的换。我妈不愿意,我就一路缠着收破烂的从村头走到村尾。我对收破烂的说:“叔叔让我看看吧,等你收完破烂快要走了我就还给你。”那些收破烂的或许是心软,或许是缠不过我的穷追不舍,或许是被我的痴心给打动了,就把那一箩筐书全送给我了。后来每次收破烂的来我们村,他总是绕着我家走。

虽然是收获了一些缺了页的书,但我如获至宝。我一般会先把书看完,看完之后根据故事情节展开想象力来自己丰富故事的开头和结局。有时候我会把我想到的开头和结局和姐姐、妈妈一起讨论,她们都有自己的答案。尽管各人的答案不一样,我也觉得很有趣,一本书竟然有很多答案,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有时我会为了让我的答案更具说服力,把书看上个七八回。有些书,故事结局我猜不到,我总不甘心。爸爸妈妈为了哄我早些上床休息,总会哄我说主人公最后不是死了就是消失了。为了让主人公的结局更美好一些,有时我会自编故事,把结局简单地在烟盒纸上写了出来。我收藏了很多烟盒纸,我将它们如珍宝般藏在家里的屋顶上或树洞里,任它发霉,或被遗忘。

失聪的童年,岁月是缺页的。但它从不缺惊艳的色彩和丰富的内容。以前看过的书貌似无法满足日后羽毛渐丰的我了,我需要想新的法子去找更多的书。

同学之间流行一种游戏,叫打四角包。小伙伴从家里想方设法把一些旧书、旧报纸折成四角包,然后找一块空地和别人斗。这是一种需要力气和智力才能赢的游戏,用自己的四角去砸别人的四角,只要别人的四角正面被砸翻,翻到反面,那就属于赢来的战利品。为了赢下最多的四角包,我问我爸,怎样才能练出臂力。爸爸想了半天说,可以对着河扔石头,扔得越远,手臂越有力量。为此我跑到河边练了好几个星期。等我跃跃欲试去和别的小伙伴下赌的时候,村里没有人是我的对手。赢了那么多的四角包,我迫不及待地将它们一个个拆开,仔细读完,再折回去,用读过字的四角包,去赢更多没读过的。但我赢的越多,越容易遭到其他小伙伴的嫉妒,于是他们联合起来欺骗、诋毁、排挤我,我没少和他们打架,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在村里孤立无援。尽管如此,我为了有书读,总是没心没肺地在同学家门口转悠,受尽白眼。

每逢端午、中秋、过年、红白喜事的时候,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离家三十公里远的五舅家。五舅他们世代是教师,可谓真正的书香门第。姐姐和妹妹走在路上都没有我那么欢快与兴奋,因为我知道,五舅家有很多连环画、小人书,以及普通家庭很难见到的《三侠五义》《杨家将》《岳家军》《呼家将》《三国演义》等好书,为了能不被姐姐他们找到我,我会把书拿到五舅屋后的山林里或者窑洞里,找一块隐蔽的地方一口气读完。等我读完的时候,家人们已经回家了,宴席也被收起来了。五舅和舅妈看我这么痴迷,哄我吃了饭,再挑了一些我没读过的书,骑车把我送回家。到了家里妈妈不怎么理我。姐姐告诉我,他们为了找我,急得都没怎么吃饭,好好的节日聚会被我搅黄了。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并不是全聋,关于我的听力,如果别人的喊声特别大,我还是有一点点感受的。每每看见别人书桌上有书或杂志,我都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拿起来看。有时会在别人家看到他们要吃饭了我才肯离开;有时看得入迷忘乎所以,把别人的书带走了。我听见有人在背后大声喊我还书,听见喊声我才意识到自己手里拿着别人的东西。我假装没听见,步子故意加快,在小路上飞奔,直到他们放弃了喊叫,我心里一阵窃喜。

童年祸事连连。岁月虽然褪掉了它的外壳和包浆,但没褪去我童年爱书的痴心。在这个所有孩子都拥有彩色童年的年纪,上帝并没有收走我所有的宝藏,比如一双痴迷的眼睛,一本书。那些书虽然破烂不堪,色调斑驳,但那一层层发黄的纸,拼全了我早已破碎的童心与好奇心。那一本本书,就像一条决定着命运的书海之舟,满载智慧与汗水,将我载到普通人家的孩子抵达不了的地方。我用自己的双手,凿开了厚厚的书墙,凿开了童年的光。

至今想起,连我也感到后怕,为了读到一些有字的东西,我简直近乎痴迷。但又所幸,儿时的那些所作所为,换取了今天的硕果累累,已得到村里人的大度原谅,成为村里部分人饭后教育自家孩子的谈资。村里人一直认为,我不吃百家饭却看百家书,能考上大学,能成为一名作家,是特别不可思议的事情。

那一阵阵书中清甜的书香,绕在那一面面纸糊的书墙周围,泛着岁月不曾有过的光芒。

那双发绿的眼睛

雨淅沥淅沥地下着。岭上的群山远远地飘着雾,时隐时现,那飘渺不定的白雾,像是在与大山、森林一起密谋着什么,给人神秘又遥不可及的感觉。清晨的雨珠如玩累了的孩子,静悄悄地歇在大地上,瓦房上,塔松上,鸡舍顶上,狗盆里……

麻地湾的雨一般都是斜着下的,绿豆大的雨很容易砸到人的脸上。雨砸到我的时候,我是高兴的。我是有多久没有触摸到雨了?我一直沉闷的心如沉睡的花蕾,久逢甘霖一般一点一点地在雨中铺开。

狗盆里注满了水。那一汪鲜活的雨水,涟漪如一双双细眼,让我陷入了沉思。

黑虎以前是多么喜欢雨呀。每逢下雨,黑虎就像一个拿到新玩具的孩子,在雨里打滚,在雨里欢跑,在雨里一个“箭”字消失,又一个“箭”字跑回来,它在雨里做着所有孩子都会做的开心事。

黑虎是在我七岁失聪那年来到我身边的。起初,父亲担心我失聪后性格变得孤僻,怕我整天不说话会憋出病来,不知从哪儿买回来的。

父亲说:“以后它就归你了,它就是你的小跟班了,你要把它照看好。”母亲坐在门外,一边剁猪草一边高兴地附和:“看它那傻样,多像你呀!不但像你,而且和你一样还是个哑巴呢。”

第一次听说狗还是哑的。父母亲叫它,它一言不发,不知所措;姐姐丢骨头给它,它也反应迟钝。看家人这样待它,我就信了。

它初到我们家,一身灰头灰脸、萌宠可爱的模样,有点胆怯,怕生,整天趴在窝棚里不爱出门。它躲在门后悄悄地吃着稀饭,啃着骨头,我坐在门墩上看着它吃饭。刚开始我是不愿意接纳它的。自从失聪之后,谁也走不进我的心,我见了谁就想躲着。看到它一副可怜楚楚、不会吠叫的模样,再加上母亲在一旁煽风点火,说它的身世如何如何可怜,我就想到了自己。人和狗一样,很容易产生感情,也很容易产生对比。经过这一身世对比,我从刚开始的抗拒慢慢变成了默许。

狗不嫌家贫,狗更不嫌我这样的主人。它一改往日的胆怯,频繁地和我亲近。越是和我亲近,我越自卑。但这些并没有妨碍它对主人的忠诚和热情。

后来我才知道它是一只狼狗。刚来我们家时它和普通的家狗没什么区别:和一般的狗一样,除了装傻卖萌,在它身上实在找不到特别的地方。在母亲细心的照顾下,它长势喜人,双眼放着带电的光,原本无精打采的弯耳朵,尖尖地竖起来,嘴边几颗锋利的獠牙渐露峥嵘。不到几个月,它猛然由一只小奶狗变成了一只大狗,它的变化让我吃惊。最令我吃惊的是,它会说话了,它不叫则好,一叫惊人。父亲说,它的叫声,有狼的味道,和别的狗不同。

既然黑虎会说话了,我从它身上看见了奇迹,生命的奇迹。一只狗能从哑巴的状态找回自己说话的状态,是多么令人激动呀。于是我也开始练习说话。我每天对着黑虎说话。尽管它听不懂我的语言,我一直在自言自语。它是一个很聪明的倾听者,每当我对着它倾诉的时候,它或以水汪汪的眼睛与我对视,或以无精打采的状态在我脚下养神,或以似懂非懂的脑袋对着我吠叫。虽然我说话的能力没有长进,父母亲对我说的话也似懂非懂,但他们能看见我每一天的努力,对我和黑虎满眼期待。

日子一天比一天漫长。父亲说,黑虎长大了,该看家护院了。但我并不想让黑虎看家护院。我一直相信,黑虎和我一样,是愿意做一个与这个世界“摆烂”的人,一个在村子里被人们遗忘的存在。它那耳朵和体型,是它不看家护院的证词。为了证明它不看家护院,我经常偷偷把它的铁链子解开,让它在村子里到处乱窜;半夜里我偷偷给它喂食,引得它兴奋地吠叫,父母亲有些心烦……时间久了,父母亲不再指望它,它就归我了,成了我的小跟班。我从小人书里读了一个故事,就依照书里的意思,给它起了一个有武侠小说味道的名字——黑虎。

少了大人的教管,少了学校的束缚,多了乡村的野性和散漫,多了童年的无忧无虑,我索性和黑虎一样,成了不爱回家的野孩子。

童年里,黑虎是我唯一的朋友。失聪后,我休学在家。失聪那年,我整个人都是懵的和混沌状态,时常因为眼前出现一丁点的声响,担惊受怕。第一次面临这种听不着声音说不着话的困境,以及年少难以名状的悲痛,我除了害怕,根本不知道每一天做些什么。不读书的日子,父亲外出打工,母亲下地务农,姐姐们去学堂读书,放学后去地里给母亲帮忙,只有我一整天是个闲人。幸好我有黑虎陪着。

炙热的光穿过森林,照射在狗棚周边。刚下过雨,黑虎被阳光这双大手喊起来了,它摇一摇尾巴,抖掉身子的懒散和疲惫,将全身柔和的、精神无比的毛发披在身上

吃过早饭,我就匆匆提着铁链,拉着黑虎出门了。我和它穿过家门口的森林,走过一片玉米地和黄豆地,爬上了山坡。黑虎喜欢在黄豆地里转。地里有不少昆虫:蛐蛐、花姑娘、洋辣子、螳螂、蝴蝶,这些都是黑虎喜欢追逐的。运气好的时候,黑虎还能捉到田鼠和野兔。捉到野兔是值得炫耀的一件事,提着野兔飞奔回家,父母亲对黑虎又是夸又是赞。在田野里呆久了,黑虎也被大自然喂养得越来越精壮。

黑虎喜欢在林间撒欢。万物归于林野,黑虎的野性在这里得到了释放。它在林间,仿佛找到了自己的童年。它一会儿东躲躲,一会儿西藏藏,一会儿捉鸟,一会儿吠虫,一会儿刨坑……我从它身上找到了曾经的自己,我也跟着它一起开心地跑起来。我们漫山遍野地跑,漫无目的地走,有时是狗走到哪我跟到哪,有时是我走到哪狗跟到哪。它把自己一整天的快乐,毫无保留地呈现在我跟前。就连散落在它身上的阳光、影子,都是快乐的模样。在黑虎的影响下,我自闭已久的内心,如缝隙里的一道光,一点一点地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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