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良吏第一【张瑞玑在陕西】
作者: 卫洪平一
1906年仲春,张瑞玑署韩城知县。
到任后“日以振兴学堂为急务”,主要从三方面着手:
一是场地。韩城高等小学堂原来的校舍,借用旧日公所的屋宇堂舍,不光狭隘不堪,操场、自修室等基础设施一概没有。瑞玑决定将县署东面闲置的龙门书院略加修葺,已经废弃的常平仓旧址改为操场。迁建的费用大约需要六百两纹银,缺口很大,幸而县丞丁效固的母亲,愿意捐出多年积蓄的四百两纹银,用于学堂建设。瑞玑大受感动,拜谢后立马开工,秋季开学就迁到新校址了。他又踏勘学堂东面的太微宫,和一块公用地、大片菜地,觉得很适合做学生的内操室、游息所、农桑实习场,准备陆续购建。
二是经费。书院改为小学堂,按说原有的经费应划转,可一晃好几年,经费仍在原任斋长手里生息。经过清查,龙门书院、萝石书院、友竹书院和少梁书院的成本银两千三百二十四两零五钱,年息二百八十六两五钱;房租、地租银三百两,钱七十串文,生息二百四十串文。瑞玑将这些资金全部收回,入了小学堂账户。此外,还把每年由税收支出巡警经费改为铺捐(即按商铺大小等收取治安费),节省下来的巡警经费全部划转小学堂。再加上原来由税收支出的部分,使学堂经费有了可靠的保障。
三是师资和学堂的管理章程。高等小学堂原有四名教员,进士、举人、岁贡、生员各一名。薛位是举人出身,热心新式教育,代美术、地理、格致等科很受欢迎。岁贡高友彝有真才实学,读经、讲经、历史诸科,生员高建极代体操、算术诸科,都能胜任。唯独进士出身的曹邦彦体弱多病,不能正常教学。瑞玑便聘请壬寅科(1902)举人贾乐天接替曹邦彦,代修身课和中国文学。同时又选了三名生员作管理员,签订合同,各专其责。接下来,瑞玑亲自出题考试,补齐原定甲、乙两班六十名学生的数额,增加丙、丁两个班次,教学规模成倍扩大。
经过这一番变通,“高等小学颇称合格”。
瑞玑发现,偌大个韩城,除了县城有一所高等小学堂,乡村初等小学堂寥寥无几。不少村庄有私塾,但教学内容、方法仍是老一套。此地风气未开,乡村老百姓对兴学育材的大义“皆茫然莫明”,普遍诋毁新式学堂,认为进学堂跟进教堂一样,提到新学堂,满脸的疑惑惊惧。所以瑞玑向布政使樊增祥禀报:卑职到任,考察情形,除了上面所说的三项不得不急为变通,还有一项就是亟需在乡村推广初等小学堂。
于是,瑞玑在高等小学堂附设劝学所,亲自订立章程,请来由公众推举的党乾烈、薛向龢等十名绅士,商量劝学事宜。又请举人薛位编写《劝学问答》。
十名劝学绅带着瑞玑拟定的“初等小学堂章程”等文书,到各乡村分发,按《劝学问答》进行演说,解疑释惑,“激刺其爱国爱乡之热忱”。不到两个月,就有五十多个村庄办起初等小学堂,后来发展到一百多所。
进展如此顺利,瑞玑很兴奋,但很快发现新问题:“立学不难,难于得师。”
原来,新办的初等小学堂,师资都是原来的私塾先生。新瓶装旧酒,看似新学堂,跟私塾差不多。为培养师资,瑞玑想了两个办法:
一是在高等小学堂附设一处师范传习所,分常年传习班和暂时传习班。常年传习班的学员,从高等小学堂肄业生中选取,纳入正规教学。暂时传习班类似现今的在职教师培训班,学员都是各初等小学堂新聘任的教员(不少是私塾先生),每周集中学习一天。
二是在师范传习所附设初等小学堂。将高等小学堂程度偏低的学员,降到初等小学堂,由师范传习所常年传习班的学员轮流授课,以资实验。
高等小学堂、初等小学堂、师范传习所等的章程,瑞玑都“详加厘定”。
接下来是教材问题。
按学部规定,学堂教材可统一订购。但初等小学堂前二年的教科书,各地得按学部颁发的《乡土志例目》编写。这件事前任知县没有动手,瑞玑便在高等小学堂附设乡土志局,延请本县举人温恭、薛位、贾乐天,“朝夕考订,急修乡土志”。
因是初创,瑞玑对历史、地理、格致三个分册的编纂原则、编纂形式、目标要求等,都提出具体意见。如原则是“取简不取繁,尚确不尚博”。形式要图文并茂,“历史有表,物产有表,户口有表,地理形势系以说而附以图”;“至于动物、植物、制造之类,亦皆仿《毛诗》《尔雅》《山海经》图说之例,而分绘其图”。目标要求是“欣愉儿童之心志,开凿儿童之聪明”。
在乡土志局同仁的眼中,瑞玑既是父母官,又是文章知己,事业同道。各自如同鼓满风帆的小船,奋楫前进。
历史分册每篇50至80字,“以激发童蒙之天良,鼓舞其保家爱国之能力”。
格致分册,分物产类、植物制造类、动物类、动物制造类、矿物类、矿物制造类。旨在“俾蒙童习之,知凡习见习闻之物,莫不具有可知可求之理”,从而“去其浮气,而使之沉,戒其粗心,而使之细”,“养成爱乡土之志气,并以为农、工、商实业之基础”。
三个分册中,地理志最费事,因为韩城以前没有稍微精细的舆地图。负责编纂的薛位“自造经纬仪,率同高等小学堂肄业生,测绘考究而成是编”,可谓筚路蓝缕。新绘制的地图有《韩城县四境山水图》《韩城县治城关图》等。测量道路所用工具是工部营造尺,比旧志更准确了,如“县南行八里为白公铺(旧为十里),再八里为芝川镇”。芝川是司马迁出生地,太史公的祠和墓都在这里。
数月后编成乡土志,瑞玑写了序,落款为“光绪丙午九月张瑞玑序于龙门官廨”。丙午即1906年。在序言中,瑞玑指出中国文化传统中“学”与“文”的弊端:
夫欲兴人材,必先讲实学,欲兴实学,必先讲教科书。中国无所谓教科书,中国之载籍即教科书也;中国无所谓学,中国之载籍文章即学也。以文章为学,以专讲文章之载籍为教科书,遂使人人知有文而不知有学,并且以文为学焉。而经济实业、农工商矿之学,若屏诸学校庠序之外,为文人之所不必讲。即讲矣,亦摇笔鼓舌,纸上谈兵而已也,则讲犹不讲。呜乎!实学之不讲,人材之不兴,中国之载籍文章为之也。不举此空疏浮华之习一洗而空之,中国学界岂复有疏通之日乎!
最后说:
嗟乎!文与学本一事也,自实学不讲,而文成为虚物矣。处此实学竞争之世界,苟能率天下之子弟,而尽祛其孤陋华靡之习,则他日切实有用之学,皆发为颠扑不破之文,未始非保全国粹之一道也。
这样的见识、情怀和气魄,在当时及后来地方官员中实属罕见。而这种明大道、能担当、祛华糜、求实学的思想言行,贯穿了瑞玑的一生。
《韩城县乡土志》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抄本,后由中国科学院图书馆 (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收藏,制成微缩胶片。1980年代初,韩城县改为韩城市,市志编委会根据中科院图书馆藏本,印行《韩城县乡土志》,指出“这是一部内容简约、体例特殊的地方志,也是一套排列有序、语言通俗的教科书。它为我们了解地方情况,特别是清末的经济发展状况提供了宝贵资料,又为我们对青少年进行爱乡土、爱祖国的教育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近年出版的《百年中国乡土教材研究》(李新著),“清末的乡土教材”一章重点介绍了《韩城县乡土志》,认为“它系目前现存的、1905年《乡土志例目》颁布后较早的、完整的乡土志”。该书全文引录瑞玑的序言。
瑞玑将兴办学堂一系列事,撰成《办理各小学堂暨劝学所师范传习所禀》上报,藩台樊增祥大加赞赏,批了下面一段话:
学堂之事可与知者道,难与俗吏言。同寅中孰学孰不学,兴办学堂某能办某不能办,本司皆默识之。韩城王令非不老成安静,而于学堂事宜则不知,不能选择而使。子固知韩原学务必有起色,而欲为前任纠谬补阙,自非变通旧日章程不可。该令首先变通教授管理章程, 务令监学者各专责成,教士者各分门类,科学不紊,钟点无差,甲、乙、丙、丁四班并授。而又附设劝学所,选派正绅十人分乡劝谕,并附设师范传习所,多招中年寒士,造就师资,以备各乡塾聘订,法良意美,体格完全。教员薛孝廉位本从前游艺学塾,高足弟子,所编《劝学问答》浅显切要,足以抵排谬论,唤醒愚蒙。韩城有此官师,学堂风气何患不蒸蒸日上耶!应一切照准立案,禀批并登报,以资各属矜式。表、摺、图、书并存。所谓书者,即《劝学问答》也,应由学务处排印多本,以广其传。
樊增祥的批语和瑞玑的禀文一同登在《秦中官报》上。
二
瑞玑端详着樊增祥的批语,知己之感的快慰涌上心头。来韩城半年多,兴学这件急务总算能松口气了。
不料麻烦还是来了,而且棘手。
先是本县天主教一些教民,不遵约缴纳办学费用,已经交纳的乡民对此意见很大,接连到县署告状。瑞玑担心引发大的事端,一面下乡劝喻乡民不可滋事,避免与教民发生冲突;一面传讯挑头抗缴的教民,晓以大义,要求遵约交纳。
新任县令的声威早已远播四乡。被传讯的教民跪在大堂,听这位身材魁梧、气宇轩昂的父母官训话,觉得句句在理,叩头表示遵命。按说事情已经顺利解决了。
没过几天,瑞玑却收到西安天主教堂主教胡定邦的来函。
胡主教是德国人,1905年担任陕西天主教区第五任主教。现存巴洛克风格的西安天主教堂,便是他重新修葺的。
胡主教的来函盛气凌人,劈头就指责瑞玑传讯教民的做法“有碍于教规”。接着说,教会准备兴办义学,培养教民子弟,加之教民子弟要读教堂经典,你那个初等小学堂教不了这些;况且教民子弟还要做礼拜,诵经,初等小学堂更难兼顾云云。
瑞玑看过胡的来函,提笔作复,逐一辩驳。雍容的文辞间充溢着凛凛正气,又暗含讥嘲。
针对胡定邦所谓有碍教规,瑞玑说:
鄙人以为,迎神赛戏之类的活动,与贵教教义是有违碍的。至于兴办学堂而不能普及,则有碍于敝国的政治;人人都为兴学集款而教民独抗,则有碍于敝国的法律。这两方面与贵教不发生任何关系。从宗教的角度来说,只要是正式登记在册的宗教,敝县都有责任维持保护。从政治、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与教案交涉无关,就不应该将教民和平民强行分割开来;只要涉及地方公益,教民和平民都有应尽的义务。这是公理,人人明白。所以无论教民还是平民,敝县都依公而论,不敢稍有偏袒,正如类似事情贵司铎不该过问一样。
针对胡定邦所谓在教堂设立义学,瑞玑说:
学堂是为开启民智设立的,在四乡兴办初等小学堂则是教育普及的基础。如今乡民入教者年年都有,甭说贵教的义学不能即刻设立,即便能够设立,充其量一个教堂只能设立一个学堂,数量有限,不能遍及四乡。即便能够遍及四乡,则平民与教民的分界越来越严,结怨会越来越深。同在一乡,共饮一井,语言如水火,相处多荆棘,时间长了,势必结成平民与教民、社会与教会不断冲突的恶果。一旦祸患形成,地方官不能禁止教民违约抗公,却专门惩办平民挟嫌生事,岂不是法律不公吗?如果强行压制,严刑苛罚,只能造成更大的祸乱。前车之鉴,以贵司铎的耳聪目明,当不至于把鄙人的话当作妄言吧?
瑞玑提到前车之鉴,显然是在暗示五年前义和团引发的祸乱。
针对胡定邦所谓韩城兴办的学堂没有教授宗教经典的师资,瑞玑说:
学堂教学生认的字,跟教堂经典中的字一样,点画音义没有什么差别。会读学堂教科书的,自会读教堂经典。培养一个读书识字的学生,等于增加了一个入教者的资格,这对贵教的发展前途大有好处啊!况且学堂所谓星期,就是贵教所谓礼拜,学校星期休息之日,正是贵教礼拜讲经之时,互不相妨。说不定哪一天,各乡的学生会成群结队加入贵教呢!这样看来,敝县作为地方官,理应照章办事,如果教民中仍有背约抗交学校费用的,便是法律上的顽民,教会中的败类。对这样的顽民、败类,敝县就不得不饬传严办了,贵司铎也应照章将他们驱逐出教才是。
胡主教收到瑞玑的复函,恼羞成怒,气冲冲来到巡抚衙门,要求抚宪大人向韩城知县施压。
前已述及,新任陕西巡抚曹鸿勋以严督官员闻名,半年前瑞玑尚在课吏馆,曹鸿勋就奏报朝廷传旨嘉奖过一次。这位状元巡抚很重视教育,一到任就扩建陕西高等学堂(今西北大学前身),增加了中西各式讲堂、图书馆、仪器室等。因此对瑞玑在韩城兴办高等小学堂、初等小学堂赞赏有加。还有件事瑞玑干得漂亮,使曹鸿勋更加赏识。两月前瑞玑到韩城上任,不出十天就革除了词讼积弊,采取的措施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凡不涉及教案纷争,原告、被告的呈词中一律不得出现“教民”字样。这样就消除了个别教民的特权心理,即自以为一入教门,就成了“法律以外之人,不应与平民讲公共之理”。曹鸿勋在瑞玑的禀文上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