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能 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效
作者: 张元安会理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从健全制度体系、加强检查通报、抓实学习培训等方面着手,探索“室组地”交叉“阅卷打分” 、“直接审理+片区协作审理”等工作法,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效。
“乡案县审”促进基层查办案件“增质效”
抓责任落实,促“乡案县审”工作推进。根据省纪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案县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摸清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配备和案件审理方式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选择“直接审理+片区协作审理”的方式开展“乡案县审”工作。
抓制度建设,促“乡案县审”程序规范。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制定《会理市“乡案县审”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及时总结执行情况,梳理制作“乡案县审”流程图和统一规范的文书模板,对“乡案县审”工作进行规范,确保“乡案县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抓学习培训,促审理人员能力提升。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讲授“审理实务”“非法证据排除”等内容,通过“现场教学”和“培训辅导”等,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审理业务能力。共开展两轮集中培训,开设17个专题教学课程,200余人次参加专题培训。
“交叉打分”打造基层案件质量“共同体”
紧盯提升办案工作质效,促进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制定《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行动的工作方案》,从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抽调人员20余名,组成5个评查组,采取直接查阅卷宗材料、交叉评查的方式,对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57件案件,开展集中案件评查行动。
评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纪委《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5个方面开展,强调案件质量评查与“室组地”联合工作机制的融合。
同时,不断强化督促整改,对评查结果进行复核并形成《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反馈通报》《问题清单》,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反馈评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交叉回访”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
强化干部监督、灵活回访方式,各责任室结合“室组地”联合工作机制,将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纳入回访组交叉开展回访,同时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会理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行为纪律承诺书》145份。
及时安排调度,紧盯执纪执法回访成效,主要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推进会5次,安排部署执纪执法回访相关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回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
适时梳理总结、强化问题反馈,市委巡察办、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及时对执纪执法回访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发现回访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滞后、浮于表面等问题,及时督促各回访组整改。目前,共开展回访518人,召开座谈会36场次,谈心谈话624人次,发放回访表496份,发放征求意见函468份,征求意见建议152个,发现问题线索3条。
“铸魂提能”锻造基层审查调查“铁队伍”
按照“要什么教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教育导向,市纪委监委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由“填鸭式”向“互动式”转变,采用“集中授课+以案代训”的方式,确定线索初核与审查调查、日常监督检查等17个专题,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及邀请法院、检察院专家展开专题辅导和案例教学。
担当增劲,刀刃向内,深挖自身问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凉山州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及思想政治、能力素质、担当作为、纪律作风4个方面,在“铸魂提能转作风”教育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围绕自身存在问题及他人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发放征求意见表468份,梳理汇总意见建议117条;收集个人自查报告表172份;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23场次,梳理汇总批评意见236条,建立问题清单,督促制定整改措施182条。
实干提能,凝聚合力,打铁必须自身硬。通过日常监督回访、审查调查回访,向被监督、被调查、被处分及相关人员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不断强化“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同时,注重部门联动、强化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线索排查行动、案件质量评查行动、执纪执法回访行动、专项执纪行动“四项行动”,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作者系会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