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歌
作者: 赵大河献给埃德加·爱伦·坡的玫瑰
我们到达巴尔的摩正好是1月19日。在宾馆住下后,我对妻子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去干吗?
向大师致敬。
谁?
埃德加·爱伦·坡。
我穿上黑色的风衣。我的衣服差不多都是黑色的。围上格子围巾。要是有一顶礼帽就好了,我说。妻子觉得奇怪,说,你从不戴礼帽的。我说,是,可是今天不一样。妻子问,有什么不一样?我说,今天是埃德加·爱伦·坡的生日,我们去他的墓地,献花。
这和礼帽有什么关系?
我说,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有一个神秘的访客,身穿黑衣,头戴礼帽,围着围巾,站在标有“埃德加·爱伦·坡最初埋葬地”的石头前,献上一瓶白兰地和三支玫瑰。
我们会碰见他吗?
不会,他一般出现在午夜。这个神秘人物第一次这样做是1949年,正好是爱伦·坡去世一百年。1993年,他留下一张纸条——“火炬会传承下去”,之后,爱伦·坡的崇拜者便效仿这一做法。午夜,古墓,神秘的黑衣人出没,是不是很爱伦·坡?
我们叫了出租车。先去花店买了三支玫瑰,然后去爱伦·坡的墓地。司机不知道爱伦·坡的墓地在哪儿,还好,GPS能搜到。司机是个大块头,白人,我问他,知道埃德加·爱伦·坡吗?他问,他是干什么的?我说,是个诗人、作家。他说他不看书,只看视频。我问他,知道福尔摩斯吗?他说,知道。我向他解释福尔摩斯与爱伦·坡的关系。我说,福尔摩斯的爹是柯南·道尔,他爷就是爱伦·坡。司机哦了一声,稍停片刻,补充说,我对福尔摩斯的爹和爷不感兴趣。妻子碰我一下,我打住了,不再做文学普及工作。
下车后,妻子笑道,胡扯什么爹啊爷的,俗不俗啊?
我说,不是吗?柯南·道尔塑造了福尔摩斯,他不就是福尔摩斯的爹吗?而爱伦·坡是推理小说的祖师爷,说他是福尔摩斯的爷不为过吧?
妻子撇撇嘴,不屑于与我争辩。
埃德加·爱伦·坡的墓碑很朴素,一块白色的花岗岩,经历风雨的侵蚀,颇有些岁月的沧桑感。
已有人献花,九支玫瑰,三支三支地放在墓碑前,中间摆放着一瓶白兰地。是三个人还是一个人放的?搞不清楚。
妻子说,我们没带酒。我说,爱伦·坡戒酒了。
我献上玫瑰。在买玫瑰时,我向店主要了一张便签,写了一个谜语。爱伦·坡的一大爱好就是解谜,他曾向读者发起挑战,邀请他们出谜难倒他。他说无论多不寻常、多古怪的谜都难不倒他。我给他出的谜是:
是鸟不叫鸟,
自把名字叫。
人们不喜欢,
嫌它穿黑袍。
凡是熟悉爱伦·坡作品的人都不难解开这个谜,前提是得会中文。唯有会中文,才能理解这个谜面之美。
我们回到宾馆,前台服务员说有我的东西。他递给我一个纸袋,里面是一本小黑书。封面是暗黑色,上面是一个纯黑的乌鸦剪影。书名:《乌鸦》;作者:埃德加·爱伦·坡。
我翻一下书,里面夹着我留在埃德加·爱伦·坡的墓前的便签。我明白了,这是有人解开了谜语。当然,谜底就是这本书的书名:乌鸦。
我又仔细翻翻,里面没有留言。我问前台服务员,这是谁留的?他摊摊手说,不知道。我让他描述一下。他说,黑大衣,黑围巾,黑礼帽,围巾挡着脸,看不清面容,瘦,高。
他说什么了吗?
没有。
接下来的旅行,我一直在琢磨这件事:谜是谁解开的?终究是不得要领。旅途中我一直在读《乌鸦》。尽管以前读过,但重读还是很享受。
未来建筑师来到帕特农神庙
帕特农神庙,是至高的存在。
柯布西耶在东方游历了五个月,终于来到雅典,帕特农神庙就在眼前……
他和伙伴奥古斯特坐船,由圣山经萨洛尼卡,穿越爱琴海,前往雅典,拜谒卫城。船上还有八百头公牛。
连续航行两天。夜晚,星星在波浪的某个面上反射光芒。右舷方向,隐隐约约能看到埃维厄岛的轮廓。船头绕一个大弯,这边是卡提拉,那边是伯罗奔尼撒半岛。灯塔在为船指引着方向。
天亮后,柯布西耶发现,船并没有进港,而是围着一个小岛绕了一圈。岛边停着一二十条船,都挂着黄旗。黄旗表示发生了霍乱。他们的船停在海面上,也挂起了黄旗。他们要在这个荒岛上隔离。
这个岛叫圣乔治岛,连一棵遮阴的树都没有。
如何熬过隔离的痛苦日子?谈论《历史》和《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吧。所幸他们两个都看过这两本书,有共同话题。在这里,这是最相宜的话题。还有,心心念念的帕特农,像一盏黑夜中的明灯,给人以希望。
隔离结束之后,他们来到雅典。卫城就在上面。帕特农就在上面。他却却步了。焦虑,亢奋,喜悦,紧张……他必须按下暂停键,让时间静止一会儿,让心情平静一下。
我们都有类似的体验吧,面对巨大的喜悦,需要平复一下激动的心情。
柯布西耶对同伴说:“我不和你同上卫城,你自己去吧。”
同伴很惊讶:“为什么?”
他说:“不为什么,我只是现在不想去。”
“不看帕特农吗?”
“现在不看。”
他整个下午都泡在咖啡馆里。他让自己不去想帕特农。他怕自己像司汤达那样因为看到艺术杰作而震惊和晕倒(后来人们称此现象为司汤达综合征)。不想,却无时不想,这是个悖论。他幸福着,也被折磨着。忐忑不安。
参观帕特农是他人生的梦想之一,如今实现在即。崇拜高于理性。不需要理由。它的存在即是理由。
帕特农,你的名字让我崇拜!
他等到日落时分,游人稀少时才爬上山冈。
他仿佛穿越时间,走进了历史,来到两千五百年前。这是神圣的时刻。帕特农,这是你诞生的时刻。最初看到你的人们目瞪口呆,惊讶于你的宏伟和美。宏伟即智慧。美即神圣。一座建筑,集合了神圣、美丽和智慧,如何能不让人膜拜?
柯布西耶看到帕特农的第一眼,就愣住了,仿佛挨了当头一棒。天地之间,除了这神庙,仿佛别无他物。至少在他眼里,别的都不存在。
他把头埋于掌心,瘫倒在台阶上,全身震颤……尽管他有所准备,还是没法避免司汤达综合征。
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站起来,像梦游一般,在神庙中游荡……
卫城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年历史,有十五个世纪没有对它进行任何维护。1687年的一天,帕特农神庙成了火药库。进攻者的一发炮弹落入神庙,引爆了火药,引发了爆炸。神庙损毁很严重,但仍然存在。八根高大的柱子巍然屹立,与山海日月同在,亘古不变。
之后,柯布西耶——这个将来会被称为“现代建筑旗手”的人,每天都到卫城去看帕特农,如同朝拜。
我要一千次地看你,帕特农。
我要从一千个角度看你,帕特农。
我要一千次地拥抱你,帕特农。
我要一千次地与你交谈,帕特农。
我要一千次地陶醉于你,帕特农。
……
莎翁,请收下一英镑
亨利街。晴朗的上午。一个大腹便便的商人,叼着大雪茄,举着文明杖对莎士比亚故居指指点点。他的举动很快引起人们的注意。一个市民走上前去询问:“先生,您是——”
“我嘛,我来自遥远的大洋彼岸。”
“美国?”
“嗯,说得对,美国,我正是来自新大陆美国。”
“您看上去……”
“我看上去怎么样,像不像一个成功人士?”
“像,不是一般的像,而是太像了。”
“我是美国马戏团老板费尼斯·巴纳姆,您听过我的名字吗?”
“请原谅我孤陋寡闻。”
“没关系,我也没奢望我的名声能传这么远。”
“您来此有何贵干?”
“我要买下莎士比亚故居,把它拆了,运到美国重建。”
“你要买下莎士比亚故居?”
“对,买下来。”
“然后,把它拆了?”
“是的,拆了。”
“运到美国?”
“运到美国。”
“噢,天啊,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瞧,这不是挂着牌子么,上面写着什么?你认字吗?好吧,我念给你听:此屋出售,售价三千英镑!——我认为这是个合理的价格,我不打算讨价还价。说实话,单凭莎士比亚这个名字,它就值这么多钱。”
“你说得没错,它的确值这么多钱。但是,我要阻止你。”
“为什么?”
“莎士比亚属于世界,但莎士比亚故居属于英国。”
“你怎么阻止我?”
“我要发起募捐活动,筹到足够的钱,把它买下来,让它保持原样。”
“请问尊姓大名?”
“在下狄更斯。”
这是街头小剧,据说再现的是一段真实故事。故事发生的年代是1847年。狄更斯为保护莎士比亚故居,发起募捐活动。很快他筹到三千英镑,保住了莎士比亚故居。若不是狄更斯,今天我们要看莎士比亚故居恐怕得到美国去。那确实有点荒唐。
接下来,是募捐环节。演戏,还真募捐啊?
“狄更斯”说:“游客也可捐款,捐款不要超过一英镑,捐款者每人会收到一张加盖纪念章的捐款纪念卡片,此卡片可留作纪念,也可凭此卡片到纪念品商店选一个自己喜爱的纪念品。”
我和妻子毫不犹豫各捐一英镑,分别领到一张盖章的卡片。卡片如同明信片,正面是莎士比亚头像,背面是莎士比亚故居照片,很是精美。
我将卡片留下作为纪念,妻子领了一个纪念品——哈姆雷特布偶。
蜥蜴舌头
传说锡兰离天堂只有四十英里,
在锡兰就可以听到天堂喷泉的水声。
——罗伯特·诺克斯
在斯里兰卡,我们一家三口住的客栈在一个橡胶种植园里。店主有三个孩子,都是男孩,老大11岁,老二9岁,老三7岁,一个比一个调皮。我们的儿子今年8岁,刚入住,就与那三个男孩打成一片。店主对我们很好,食物也可口。
一天早上,我们正要出门,一只蜥蜴从屋顶掉下来。在斯里兰卡,我们可没少见蜥蜴。这种脖子短小、四肢粗壮、体型较小的蜥蜴,叫塔拉戈亚,在斯里兰卡很常见,在世界其他地方却很稀少。它们色彩鲜艳,动作敏捷,不怎么怕人。只要它们认为距离安全,便不躲避。我们常常与它们对视,互相感到好奇。如果作势进攻,它们会调转身,尾巴一甩,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蜥蜴从屋顶掉下来并不会摔伤,它们自有一套保护措施。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店主闪电般地扑向这只不幸的蜥蜴,将它按在地上,用膝盖压住,用拳头狠狠地捶打它的头,直到它丧命为止。店主掰开它的嘴,手指伸进去,用力揪出它分叉的舌头。他的手指像钢爪一般有力。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店主的三个男孩躲在我们身后,惊愕地看着这残忍的一幕。
店主举着蜥蜴血淋淋的舌头,招呼他的三个儿子:“快过来,快过来——”
三个男孩受到惊吓,撒腿就跑,瞬间就没影儿了。
店主攥着蜥蜴舌头,边喊边追赶他的三个儿子。
一会儿,店主折返回来,嘴里骂骂咧咧。没有追上三个儿子,他很生气。他突然看到我们的儿子,便举起蜥蜴舌头,摇晃着说:“你,吃了它。”
儿子吓得躲到我们身后。
我们谢绝了店主的好意。
店主说小孩子吃了蜥蜴的舌头,长大后就可以能言善辩。他说他的表哥就因为吃了半条蜥蜴舌头,后来当了律师,他特意强调:“是很有名的律师,论小时收费,挣了很多钱,在科伦坡买了大房子。”
他表哥当时不吃,他姑姑就强迫他表哥吃,他勉强吃了半条。“瞧,就是这半条蜥蜴舌头,让他成了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