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的西西弗斯
作者: 咔叽先生
1
天上下起了小雨,张忆存没有带伞。雨点淅淅沥沥地打在门檐上,门檐太矮,也太短了,雨落在张忆存的背上,浸湿单薄的衬衫。他知道老人耳背,于是敲门的力气愈发大起来。
羽毛被浸湿的乌鸦跑到树下躲雨,于是奇怪的乌鸦叫声穿过雨点,在狭小的胡同里四处徘徊,他觉得有些熟悉,但他想不起来。
门没有打开,张忆存拨了电话,嘟嘟嘟的响声之后,再无回音。原本他想就此作罢,但……
他转身要走,那只乌鸦扇动翅膀停在了门檐上,它用尖尖的喙梳理着羽毛,其中一根是白色的,张忆存的心猛跳了一下。
电话再次拨出,但他隐隐知道,不会有人接了。一次次沉闷的响声后,张忆存用肩膀撞开了那扇木门—— 一大块一大块的青苔,水流穿过大理石的缝隙,流到张忆存的脚边。
他生前有一米八五,现在倒在地上,细碎的水流仿佛要冲走一个巨人。
张忆存走了过去,院子里东北角,大大小小的陶瓷水缸的上面,鸟笼里没有了那只黑色的乌鸦,小小的笼门随着风飘动。
2
他躺在棺椁里,和按快门的时候一样安静。张忆存以前问过他,为什么要给这么多人照相。他说,照下他们的样子,记下名字,人便活在相片里了。他说了很多遍,张忆存也听了很多遍,他说要记住那些人。
但那些“活在相片里的人”,倒不一定能记得住他。他照了一辈子相,葬礼上也只有几个街坊邻居,他没有亲人,只有张忆存一个养子,令人唏嘘。他用相机养活自己,到头来也没有多少人把他当作挚友,更别提是亲人。
至于那些被他拍下的照片,锁在床下或是衣柜里,成箱成箱的照片,再也无人问津。若不是老头子生前叮嘱,张忆存或许会把那些照片随他一起烧掉,权当作是纪念。
两岁那年,张忆存被遗弃在桥洞底下,恰巧被桥洞边拍照的老先生捡走。待到张忆存识字,那老先生,也就是自己的养父,叫什么名字,他也依然不清楚,只听得街坊邻居叫他老四。按理说,既然叫老四,那就该有三个兄姊,但老四每每谈起这个,只是摇摇头。
拍照的老先生给自己饭吃,变成了自己的养父。但对于张忆存来说,他更像是一个有着养育之恩的陌生人。他们之间没有多少交流,似乎也不需要。老四从不和张忆存提起拍照的事,他早起去拍照,叫张忆存待在家里,往炉子里扔进煤块之后,便让张忆存在家待上一天。至于去哪儿拍照,什么时候回来,他一概不知。回来的时候,老四便到房间里把胶卷取出来,照片要冲两份,给客人一份,自己留上一份。
张忆存问他:“别个拍照的都是只给客人,您怎么还自己留一份?”
老先生拿出自己的钢笔,落笔之前总要再三思索,好像那字不会写一般,片刻之后,他把照片上人的名字写在背面,他说,要记得。
张忆存觉得自己长大就能懂他说的“记得”是什么意思,但如今,这个问题可能已经没有答案了。
3
被伐去的梅树留下空荡荡的树桩,但这条街倒是没有变,十几年前它就是这个样子,几十家摊贩在叫卖,与其说是嘈杂,倒不如说是热闹。他穿过这条街,是要去取一个客户的合同,路过这条步行街的时候,那种香味又唤起了他的回忆。
煎饼店门口的招牌,深棕色的木牌匾上,印着金色的“陈氏煎饼”四个字。他听说过,人对气味的记忆比其他任何东西都要牢固。十多年前,自己还在上高中的时候,焦黄的面饼便停留在他的脑海里,终于在此刻被唤醒。
但老板已经换了人,面前的女人熟练地翻转着面饼。
张忆存问她:“这里换了老板吗?”
女人抬起头,用袖套擦掉汗珠,她抬起头来的那一刻,张忆存确信自己从没见过她。她用沙哑的喉咙说:“没啊,这里一直是我一个人,哪里换过人了,都十几年了。”
张忆存有些不解,但也没有再追问下去。接过滚烫的煎饼,他的脚步便没有再慢下来。
半个小时之后,他看着合同上密密麻麻的文字,突然萌生出一个念头:
有一件事他记得清清楚楚,那家煎饼店的老板根本就不姓陈。
他签了字,看着自己的签名,居然有一丝陌生。
4
好多好多人扒在塔尖上,张忆存看着他们一个一个地掉下去,他想拉他们一把,但自己的双手也渐渐无力。塔尖上的风呼啸着刮过,他的肌肉开始发酸,旁边落下去的人惊恐地嚎叫,他转头看着那个掉下去的小女孩,双手突然放空。
电话铃融进梦里,他醒了,刺眼的阳光从窗户射进来,忙乱中,张忆存接了电话。
“干吗呢?就差你了。”
突然想起来了,今天是高中的同学会。陈奇说千方百计叫来了张忆存高中的老相好,但张忆存并没多少兴趣。
骑上电动车的时候,他的大脑仍是一片空白,偶尔有几个瞬间,他会觉得灵魂脱离了躯体,但这次,这种感觉持续了很久,像上了发条的玩具车,不用灵魂便要自己向前跑。
一张张尚且有印象的脸冲击着他的记忆,那是他高中的老同学。走进KTV的时候,突然所有人都朝自己欢呼,尚显富态的女人给他倒满了酒,张忆存喝了那杯酒,尴尬地笑笑,他转头看了看,偌大的包厢里大概有二十多人。
“老张,瘦多了啊。”一个叼着烟的胖子对他说。
张忆存记得他,林家骏,以前是很多人的追求对象,但现在毛孔里都散发出中年人特有的油腻味道。
“还好还好。”张忆存挥挥手,坐在了陈奇旁边,他是唯一一个现在还和自己有联系的高中同学了。
“怎么这么晚才起来啊。”陈奇贴着他的耳朵,有几个人在合唱,唱的是林宥嘉的歌,但张忆存听不清楚他们唱的是哪一首。
“昨天喝多了。”张忆存一字一顿地说,好让他听清。
迪斯科的灯球转动,蓝色和紫色的光打到墙壁上,他想起海洋馆里反射在幕墙上的波浪。
陈奇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情歌之王》唱完之后,天色也渐渐暗沉下来。气氛逐渐冷下来的时候,三五个人开始聊起近况,炫耀自己的新表或是车子。张忆存觉得同学会就是把所有人都叫在了一起,几个小团体之间却从来没有联系,从始至终都是各玩各的。他没有唱歌,陈奇看见他,提议出去走走。
外面的风是冰冷的,薄荷一样的风只要几口就让人清醒。
“怎么才来了这么点儿人?”张忆存搓着手取暖。
“除了十几个来不了的都来了啊。我说你有没有跟张怡说话啊,就坐在那儿发呆?我为了让她过来费了大功夫,你别浪费机会啊。”
陈奇从大衣的口袋里掏出烟来,张忆存却没有听后半句。
“还是不对。”
“什么不对,气氛不对?”
“我们班原本有五十二人吧?包厢里只有二十二个人,为什么少了这么多?”
“哪来的五十二个人,老张你是不是最近太累了?”
林奇嘴里吐出烟来,那些烟好像去不掉了,就一直在张忆存的眼睛里,迪斯科球的灯光穿过那些烟,红和绿混在一起。
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了。高三那年,他是纪律委员,每天点一次名,全班五十二个人,这个数字,他记得清清楚楚。
5
他找了个借口回家,但不是自己的家,是那个下着淅淅沥沥小雨的家。
昏暗的路,嘎吱嘎吱响的木门,他把钥匙插进锁眼,东西还没搬走。他跑得太快,进门的时候摔了一跤,手重重地磕在粗糙的大理石上,手掌的皮肤破溃,照片被血染红,抽出照片,电视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打开了,新闻在说:
“阿根廷时间12月12日凌晨0点2分,一名3.6千克重的男婴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家医院降生,成为地球上的第50亿位居民。”
但老张没有听,他找到了,育才中学2007级3班毕业照。
食指每次在照片上触碰一次,便留下一丝血痕,他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也许是太过紧张,每当快要结束的时候又忘记了数字。抬起手来的时候,照片已经被血迹覆盖,伤口也几乎结痂。
三十六个人,他终于数清楚了。照片上的人,他都叫得出名字,也认得出长相,但那些失去的人,他忘记了,就像从没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一般。
新闻重播的时候,他看见那个数字了,50亿。今年是2021年,这个数字应该是77亿。
他无力地瘫坐在地上,他渐渐明白了,自己忘记或是从未记住过的人,正在一个个地离开这个世界。
6
大琴路门家巷37号,走到那里的时候,张忆存看着门牌上的数字核对了好几遍。
合欢树的叶子从巷子里探出来,现在不是开花的季节,那些叶子孱弱得像是白蚁的翅膀。父亲的院子里也有一棵合欢树,每年开花的时候,花就结成粉红色的伞。他曾经来过这里,高中的时候,他来找这里的一个同学。他不记得是谁了,也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但他记得这棵合欢树。
他敲了门,听见了拐杖的声音,老妇人开了门,驼着的背让张忆存只能弯下腰来和她说话。
“奶奶,我来找个人。”
老妇人操着方言,张忆存听不太懂她的回答。
“您家有没有孙女啊?”他只能继续说。
老太婆摆了摆手,转身就要关上门,他急忙说:
“您没有孙女是吧?”
“没——有。”她拖着长长的音。
“您一个人住在这儿?”
她点了点头。
原本张忆存想就此作罢,但转身的时候,他还是把相机从包里拿了出来。
地址已经记忆不清了,但这里他来过,便只能一家一家地找。他挨家挨户地敲门,没有音讯,于是拿起相机给陌生人拍照,然后把他们的名字写在照片后面,就像父亲曾经做的那样。
按下快门的那一刻,似乎有种超越时间的虚幻。
7
那些盒子上面全都是灰了,老四好像知道自己要走了一般,把相机放进包里,工整地放在盒子旁边。
盒子里是他拍的照片,背面是日期、名字,有些还有地点。老屋里几天没有打扫,灰尘已是厚厚一片,他把那些灰尘拂去,坐在父亲曾经的床上。
他打开盒子,一张一张地翻看那些照片。
在他的眼前,好像老四就在那里,就在那座雪山上。
拐杖插进雪地里,触碰到底下坚韧的岩石,老四对一些声音总是有特殊的喜欢,这就是其中之一。
老四喘着粗气,为了追上前面登山的那个人,他用尽了力气。雪在他的帽子上积了厚厚一层,逐渐渗进去,冷得老四直发哆嗦。
登山的人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老四给他拍照,雪花差点儿遮住了镜头,幸好还能看得清他的脸。
“你叫什么名字?”老四问一旁登山的人。
“秦梦毅。”登山的人大声说。
“毅力的毅?”
“对。”
“你在这种地方给人拍照?”
“啊?”
雪快要把人吹走了。
“我说,你在这里给人拍照?”
“爱——好——!”老四笑着,大声喊,两排牙齿露出来。
登山者向他挥了挥手,把金属的手杖深深地插进雪地里。他走了之后,老四从兜里掏出钢笔来,幸好墨水没有结冰,他在一张小纸片上写上那个人的名字,每一笔都清清楚楚。
这样的日子,老四过了几千遍,只是为了记住。
眼前的照片上,那个青年男人戴着厚厚的帽子,把登山的手杖举到头顶,张忆存看了这张照片许久,自己的父亲居然到这样的地方拍过照,他从未对这些照片产生兴趣,但他现在知道,一个没有名字的、寥寥几人认识的并叫他老四的男人,拿着相机登上几千米的高山,用胶卷记录下这些画面,目的只是为了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