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松林

作者: 〔英国〕威尔·迪恩

第一章

一只驼鹿突然从茂密的松树林里窜了出来。这只怪兽目测有半吨重,也许还不止。我猛踩刹车,厚厚的轮胎扎进砾石中,车身剧烈抖动起来。我摸了下脑后的马尾辫,打开助听器。提示音过后,我能听到声音了。驼鹿离我有30米远,一身灰毛乱蓬蓬的,体形大得惊人。

引擎空转着。我想起了12年前爸爸遇到的那场车祸,他的车被撞得动弹不得。我用拳头砸了砸喇叭,一阵噪音冲入耳中。我听到的声音不像常人那么真实,经由耳朵后面的塑料卷线放大后,喇叭声成了噪音。驼鹿显然受到了惊吓,顺着小路往前跑了,我能看到它的一对睾丸晃悠悠地垂在瘦骨嶙峋的双腿之间。

我稍稍提了提速,跟在驼鹿后面,心怦怦直跳。驼鹿走进前方一小片洒满斑驳阳光的空地后,突然停了下来。它看起来像一头巨型的史前怪兽,一种未被驯服的古老生物,站着时比我租的这辆皮卡还高。我刹住车,再次按了按喇叭,但它好像不怕了。我有些喘不过气来,额头上渗出了汗珠。车内空气不足。附近没有警察,也看不到任何其他汽车灯光。

驼鹿转过沉重的脑袋,正面看着我,鹿角上的茸毛在阳光下闪着光泽。它的姿势变了。周边的树林愈发暗淡。驼鹿跺了跺蹄子,踩破了一块洼地上的薄冰。顺着车头灯光,我看到一滴脏水溅到鹿毛上。驼鹿两眼直直地盯着我看了片刻,低头冲了过来。

我一惊,赶紧把变速杆推到倒车挡上,穿着橡胶底厚靴子的脚狠狠踩在油门上。我的尖叫听起来很陌生。随着车往后退,我和驼鹿之间拉开了一个清晰可见的空间——我的脸和它的脸,我精心修过的眉毛和它坚硬的鹿角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

虽然明知森林里没有信号,我还是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搁在膝上。我的目光在挡风玻璃和后视镜之间不停游移,观察着前后方的情况。林间一个灰扑扑的影子一闪而过,难道有人在那里?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跟在驼鹿后面。透过鹿角我看到阴郁的天空,还看到了爸爸,我不禁伸出手来想够到他。皮卡不时碾过地面的坑洼,撞上掉落的树枝。车头灯仍照得到驼鹿的黑眼睛,因为我倒车的速度只有每小时30公里。手机从膝盖上掉下,啪嗒一声落在脚边。我加快速度。光线越来越暗,驼鹿对我紧追不舍。突然,左轮胎卡进了路边的沟渠,我用力打方向盘想把车挣脱出来。驼鹿追上来了,鹿角碰到了车的保险杠,刺耳的刮擦声传进我耳朵里。我什么都看不见,只感觉到牛仔裤兜里的润唇膏死死挤压着大腿。突然,后视镜里闪过刺眼的光,身后远远地来了一辆车。

这本该是件好事,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条小路只容得下一辆车通过。鹿角此时刮碰到了皮卡的引擎盖上,我尖叫起来,面容扭曲,口干舌燥,罩在毛衣下的身体像着了火。现在,前有驼鹿,后有来车,我进退不得。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声枪响。

驼鹿再次受到惊吓,猛地转身跃过沟渠,冲向黑暗的乌特加德森林,转眼就不见了。

我手心出了很多汗,方向盘摸着又湿又滑。我刹住车但没有熄火,来的那辆车——可能是狩猎队用的四轮摩托——已冲进了松树林。

“呼吸,”我对自己道,“呼吸。”

今天是驼鹿狩猎季的第一天,我被一声枪响救了。若退回到三年前,在伦敦,一声枪响会成为引起大众恐慌的头条新闻。但今天,在瑞典韦姆兰省加夫里克镇的这片森林,听到枪声再正常不过,甚至还让人觉得安全。

我把毛衣翻到头上想脱下来,但毛衣被安全带缠住了。我又热又慌,费了好大一番劲才把毛衣从安全带上解下来。由于静电作用,一缕细细的金发从毛衣上飘了起来。

我把变速杆换到前进挡上,继续前行。车速没有之前快,也没有我惯常开得那么快。我开得很小心,不仅把车前灯设置成远光,还警惕地不断扫视着路两边。之后我把车拐上柏油路,准备返回加夫里克镇。E16高速公路上仍然堵得厉害,但我决定再堵也要走高速,不想抄捷径走与高速平行的林间小路了。

我又累又饿,血液中的肾上腺素在下降。报纸在星期四晚上要送去付印,在那之前我有32个小时来完成八篇重要新闻报道。我把前灯调成近光,耳朵里仍回响着鹿角刮擦引擎盖的声音。经过标有加夫里克的路标后,道路两旁有了路灯。我回到文明世界了。我看到了第一个反光道钉,看到了道路中央的交通线。城里有市政照明,没有照明的森林见鬼去吧!我想要人行道、咖啡馆、电影院、快餐店、图书馆、酒吧和停车计时器。我希望周边的环境都是人造的、可预测的。

我从两旁有麦当劳和ICA超市的路上穿过,前往镇上的主街道——斯托尔大街。我的脉搏慢了下来,但我一直在想着爸爸遭遇的那场车祸。其实车祸发生时我不在现场,所以我关于车祸的记忆不是真的,但这些画面经过多年已在我脑中固化下来。我继续开着车。甘草厂的双烟囱像大教堂的尖顶在夜幕下若隐若现。商店都关门了,职员们三言两语地互道晚安,然后竖起衣领,拖着脚步走向各自的沃尔沃汽车,很快就会回到他们温暖舒适的家。

我的停车位标有我的名字,其实标不标无所谓,反正停车位多的是,早供过于求了。这个镇的建设是面向未来的,但没人知道那个未来——加夫里克镇的面积将扩大50%——是否会到来,以及何时到来。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本地居民长大后都想离开这里,而外地游客到此一游后,似乎没有再来的打算。

我锁好车门,推开报社的门。《加夫里克邮报》是在本镇发行的报纸,每周发行6000份,我就在这家报社工作。我没想过会来这里就职,但我来了。我面试了四家报社,都不错,离妈妈住的地方开车都在三小时内,四家都给我发来了录用通知。妈妈住在卡尔斯塔德市,我是她唯一的亲人,所以她生病后,我从伦敦搬了回来。这对我和她来说都不容易,但她是我妈妈。加夫里克离卡尔斯塔德不算太远,但也不算太近。报社主编莱娜有一半尼日利亚血统,在她身上我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报社接待室有两把椅子、一株种在塑料花盆里落满灰尘的绿植,以及一个带黄铜铃和诚实箱的接待台。

拉尔斯是社里的资深兼职记者,他还没来。我拉开接待台由整片松木做成的门,铰链发出一阵嘎吱响声。我把外套挂进去时,手指还在颤抖。我脱下靴子,换上室内鞋。办公区前面摆着的两张桌子是我和拉尔斯的办公桌,后面两间办公室分别是莱娜和尼尔斯的,尼尔斯是我们的广告业务员,脑子不太灵光。总的来说,这办公环境真不咋的,但我们每周五都会出一份相当不错的社区报纸。

我不想住在加夫里克,但我还是来这儿了,因为妈妈需要我。虽然她从没唠叨过她需要我,甚至都没怎么提起过,但我知道这想法已融入她骨子里和血液中。如果我能做些小事讨她欢喜,比如送上她喜欢的玫瑰香味护手霜,给她读她最爱的食谱书——她自己读太累了,带新鲜的肉桂卷给她品尝,我会做的。虽然我不擅长,也没天赋——她也没这方面的天赋,但我会尽力让她高兴。等到那一天——悲伤和快乐交织的那天——到来时,我会回到现实世界中去,我会回城里去——随便哪座城市都行,越大越好。

“图瓦·穆迪森,”尼尔斯从他的办公室走出来,头发像十几岁的男孩一样抹了很多发胶,根根竖立起来,“你怎么了?回家滚床单去了?”

我坐下来,发现汗湿了的T恤紧贴着皮肤,头发包括马尾辫都散开了,有几缕贴在脸上,真是一团糟。

“是啊,”我气愤地回了一句,“你是不是想入非非了……”

尼尔斯神色有些迷茫地转回办公室——那里也当作员工的厨房,慢慢关上门。

我把电脑从睡眠模式激活,找到已经完成以及只写了个题目和大纲的文章。我听到左耳助听器发出哔哔声,那是电池电量不足的警告声。再响两下,助听器就会自动关闭,耳朵只剩下10%的听力。

电脑防眩光屏幕上有八个排列在一起的Word文档,主要内容如下:本地一家托儿所正在扩建,新增三个保育员岗位和一份新工作;我家附近的公寓大楼外墙正在出新,因为原来的外墙不适合韦姆兰的天气,导致墙皮大面积脱落;加夫里克地方议会做出决定,今年冬天少买一台铲雪机,这意味着又有两名农民得随时待命准备人工铲雪了;2015年的露西亚比赛已经开始,申请需在月底前寄到埃里克街上的路德教会;由于莱姆病和脑炎病例激增,社区发出警告,要求全体市民提防蜱虫。这种小虫子虽然很快会被冻死,但由于今年9月气候温和,我们不得不继续和它们共处几周时间;镇上最大的枪支店——比约恩摩森枪店——将在10月的第一周延长两个小时的营业时间,以方便请不到假的猎人下班后来店购买装备;手工艺品交易会将于10月21日在蒙克福什镇举行;本地纸浆厂新建的漂白车间揭幕,纸浆厂是镇上第二大企业,仅次于格林贝格甘草厂。

这些就是我采写的新闻,来源是坊间传言、议会会议纪要以及在药房听到的小道消息。听起来好像很乏味,但这正是读者想看的。全国性的报纸上有多少文章你会剪下来贴在冰箱上?地方性的报纸呢?也许你会把女儿在曲棍球比赛中打进了一球,或者邻居种出了镇上最长的胡萝卜这种新闻剪下来贴在冰箱上,但读者才懒得关心这些小事呢,所以我也从不采写这方面的新闻。

我听到铃声,是拉尔斯进来了,正在脱身上的老年款外套。

我埋首写作时,会关掉助听器以集中精力。T恤现在没再贴在皮肤上,我又感觉正常了。但我还能闻到身上的汗味,虽然我之前洒了除味剂。如果还在英国《卫报》实习,我会时刻保持干净清爽,但在这里没必要。

莱娜办公室的门开了。

她站在那里,像身穿牛仔裤和羊毛衫的美国歌手黛安娜·罗斯,眼睛睁得大大的,没说话。

“有什么事吗?”我问。

莱娜用手捂着嘴,一边摇头一边说着什么。我看不到她的嘴,无法读唇语。

“你说什么?”我摸索着打开了助听器,“发生什么事了?”

莱娜把手移开。

“他们发现了一具尸体。”

第二章

“看新闻。”莱娜指着挂在墙上的旧电视说。

助听器启动的提示音传进我耳里。

“我早知道这事了。”尼尔斯也凑了过来,兴奋得像个学生,“莱娜,我早说过,那片林子被下了咒语。我哥哥说尸体就在乌特加德森林里,他救护站的同事接的电话。我不是说过这种事会在那里再次发生吗?看,我说对了。”

我把电视调到地方新闻频道。

“你听到什么了,尼尔斯?”我问,“你哥哥当时说的原话是什么?”

尼尔斯看着莱娜,“你觉得这次还是美杜莎干的吗?”他转向我,“那是你来之前的事,图瓦。”他把目光投向拉尔斯,“那是哪一年的事?”

“最后一具尸体是在1994年发现的,”拉尔斯说,“但这次应该不可能……”他挠了挠光秃秃的脑袋,“那是20年前的事了,这次可能只是狩猎中一起单纯的意外事故。”

“好吧,”尼尔斯说,“只是个意外,乌特加德森林里当然会发生意外。我哥哥说尸体是在莫森村发现的。”

我拿起外套。

尼尔斯看向莱娜,“你让她独自去乌特加德森林?”

我穿好靴子,朝莱娜点点头,“如果有新消息,给我打电话。”

“把相机带上。”她说。

“这是自然。”我说,从拉尔斯的办公桌上拿起正在充电的相机,拔掉充电线,出了报社,来到昏暗空旷的街上。

虽没下雨,但起雾了,潮湿的雾气弥漫在空中。那声把驼鹿吓跑的枪响,难道是凶手正在杀人?我打了个寒战,小跑着冲向停车位。

我开车出城,上了高速公路下面的柏油路,跑了30公里后到达目的地——乌特加德森林就在右边。经过了一个覆满旋花的路标后,我来到森林入口处。入口不细看很难发现,因为两旁的云杉密密麻麻,像两堵高墙把入口挤成了一条缝。之前从纸浆厂回城时,为避免堵车我特意走的是森林边上的一条路,而现在我得进入森林了。韦姆兰电台中断了正在播放的民谣,说由于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封锁了莫森村的部分区域,在解禁通知发布前猎人和遛狗者不得靠近。

我下了柏油路,拐上一条灰色的砾石道,收音机的声音变得断断续续起来。砾石道可以容纳两辆车会车,当然,会车时两辆车的轮胎都会压到沟渠边缘。林子里薄雾缭绕,光线很暗,我把灯光亮度调到最大,眯起眼看路。如果是春天,开着这辆丰田皮卡进森林毫无问题,到处都是浅绿色的云杉幼苗和野花;但现在是10月,目光所及之处是湿黑的松针、棕色的苔藓和光秃秃的桦树。仪表盘上显示的温度是2度。小路两旁是灯塔般耸立的松树,密密排列着,像密不透风的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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