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简化的曲折往事

作者: 严汣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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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在钱玄同等人的推动下,国民政府按“述而不作”(使用已通行的字体,不另造字)的理念,制定了《第一批简体字表》,共324个字。因考试院长戴季陶等人反对,该方案被搁置。

上世纪50年代,汉字简化再次被提上日程。当时提倡的是“汉语字母化”,汉字简化是“字母化”的一种过渡手段。如吴玉章所言:“文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但在实现拼音化以前,首先必须简化汉字,以利目前的应用。”

另据胡乔木回忆,此事与斯大林的提议有关:“斯大林提出汉字太难,是否可以搞一个民族化的拼音方案,不一定按照别国的字母来设计。”

1952年,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确立的文字改革方向是:(1)研究中国文字拼音化;(2)整理汉字并提出简化方案。后者作为向前者过渡的一种权宜之计。

关于“汉字简化”与“文字拼音化”之间的关系,文改会常务委员叶恭绰说得非常清晰:“我们所要经过长期大力推行的新的文字,应当不是别的,而是拼音文字。正是因为拼音文字在目前不能马上实行,所以我们才进行汉字简化来适应当前的迫切要求。如果简化汉字的方案弄得也要经过长期的大力推行才能收效,那就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了。”

这种“过渡性质”的定位,降低了汉字简化所获得的学术待遇。比如,吴玉章认为,“即使(简化方案)不很理想”,也“不失为过渡时期的一种权宜办法”。这种“权宜”,是当时的文改会成员们普遍存在的一种典型心态。

1952年下半年,文改会拟出《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稿,共收入简体字700个。该稿送审后,反馈回来的指示是:“700个不够。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做出基本形体;汉字数量必须大大减缩,一个字可以代替好几个字。只有从形体上和数量上同时精简,才算得上简化。”

文改会依据“一个字可以代替好几个字”的指示精神进行修改,但在具体保留哪些字、废除哪些字这个问题上,很难取得一致意见,只得先从700个简体字中筛选出338个流行广、争议小的简体字,拟出第二稿。

第二稿送审后被驳回,理由是简化字数量太少——第一稿送审反馈回来的指示是“700个不够”,第二稿只剩338个,被驳回也是情理中事。随后,文改会又通过简化偏旁、收入行草书写法等手段,拟出了第三稿,将简体字规模扩充至1634个。

“國”字的简化在50年代引起很大争议,郭沫若力主内中用“王”,理由是“此乃张王李赵之王”,但很多文改会委员不同意,认为封建色彩太重,后遂加一点改为“玉”。

第三稿引起了社会各行业的普遍反对。对印刷部门而言,第三稿意味着他们需要重铸1600多个铜字模,简直是灭顶之灾;草书写法的收入,打乱了原来的部首系统,以前按部首、笔画编排的字典、电报码本、档案、索引系统,全都面临无法继续使用的问题……于是,第四稿又将印刷体简化字缩减为600个。

1955年1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正式对外公开。今天回头审视,这个《草案》存在许多明显的问题。试举几例:

(1)文改会曾定下不造新字的原则,但实际上并没有做到。比如,“瞭解”的“瞭”,明明有约定俗成的“了”字可用,却非要臆造一个之前从未存在过的新字“( ))”。

(2)一味追求减少笔画,往往放弃常用本体字,改取异体字。比如,“足迹”的“迹”,本该选用本体字“跡”,仅因“迹”字笔画略少,就弃“跡”不用。

(3)1500个常用字(以教育部当年所公布者为准),《草案》只简化了335个,这335个简化字,只占到《草案》简体字总数的22%。也就是说,《草案》中78%的简体字,并非常用字。由此可见其工作重心,已严重偏离了方便民众日常使用的初衷。

1956年1月,《汉字简化方案》正式出台。《方案》确定了515个简体字和54个简化偏旁。该《方案》有两个问题:

(1)收录了大量在民间流传,但未达到“普遍约定俗成”程度的简体字,像币、乡、仅、艺、疗等字,在当时均尚局限于部分行业使用。

(2)收录了不少新造之字,如仓、齿、块、伞等,均是以前并不存在的新字。

这两类简体字,占到了《方案》简体字总量的31%。它们给当时的民众带来了两大不便:

(1)新造简体字面貌陌生,语文教学遭遇了巨大困难。如“倉”被简化成了“仓”,但方案并没有将“搶”简化成“抢”,于是,学生不但需要学一个全新的简体字“仓”,旧有的繁体字“倉”也不能丢,既增加了学习负担,也显出“倉”字的简化毫无意义。

(2)《方案》带动了民间自由造字的风潮。有学者评价称:“由于《方案》在简化偏旁的使用范围方面,交代得不够明确,以致各简各的,使汉字的混乱达八年之久。人们不清楚哪些是国家公布的简体字,哪些不是。”

为了纠正这种不便与混乱,1964年又编制了一份新的《简化字总表》。但《总表》却又带来了新的混乱。

比如,《总表》将“寧”简化成“宁”;但“宁”是甲骨文、金文中既有的字,读“zhu”,意指储藏财务的器具。为了区分,《总表》就生造了一个“   ”,将“貯存”变成“贮存”,“佇立”变成“伫立”……

这种臆造词,有两大坏处:(1)增加了民众识字的难度,在当时,只有亲手造它的专家能认得;(2)破坏了汉字固有的体系,经此一番折腾,“贮”“伫”等字,均已丧失了会意的功能。

再如,復、複、覆三个字,被《总表》一律简化成“复”,结果导致使用者无法区分“复国”一词,到底是指“复兴国家”,还是“倾覆国家”。为解决问题,《总表》只好在给不出任何道理的情况下,强行打补丁注解道:“答覆、反覆的覆简化作复,覆盖、颠覆仍用覆。”

如此简化的结果,实际上是增加了文字的辨析难度,相当于给使用者设下了陷阱——再后来,这类因汉字简化而出现的陷阱,果然成了让无数学子头疼的“高考语文知识点”。

《简化字总表》并不是汉字简化史的终点。1977年底,“二简字”横空出世。

所谓“二简字”,即《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所推出的新简体字(《简化字总表》则称“一简字”)。新方案将590个一简字,再度简化为462个二简字(不包括简化偏旁类推出来的391个二简字)。从一简字到二简字,平均每字笔画从13.1笔降低到6.9笔。

与一简字相同,二简字也是行政力量推动的结果。早在1960年,一简字的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已有指示要求:

“现有的汉字还必须再简化一批,使每一个字尽可能不到十笔或不超过十笔。”

上世纪70年代,文改会恢复运作,开始尝试从大字报中“广泛搜集群众中流行的简化字”。1975年,文改会整理出111个新简化字,报送审阅,反馈回来的意见是“为什么(只)简化这么一点?”

与一简字不同,二简字主要是人为硬造,为简化而简化。推出之后,即遭到了学界一致的批评,讥讽其缺胳膊少腿难看至极。1978年,内部通知要求教科书和报刊图书暂停使用二简字。但二简字的命运,与“汉字拼音化”捆绑在一起,定性上是后者的“过渡”,故虽有“暂停使用”的内部通知,二简字仍在社会上广泛流传。

1985年,汉字拼音化被彻底放弃,“拉丁化拼音只作为语音符号使用”;随后,1986年,二简字《草案》被废止。但二简字仍在民众生活中留下了诸多印记,比如,户籍系统中“萧”姓写作“肖”、“阎”姓写作“闫”等,已难更改。同年,国家语委重新下发《简化字总表》,只在1964年《总表》的基础上调整了六个字。

汉字简化,至此遂告一段落。

中国的汉字简化,有三点历史教训需要检讨。

(一)简化前,未确定现代通用汉字的字量

全盘梳理,通过清查汉字的使用频率,圈出现代汉语通用字(包括常用字、不常用但现代汉语必须使用的字),是进行汉字简化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做好了这个工作,才能知道哪些汉字亟需简化,哪些汉字没有必要改动;才能进一步有规律、有体系地进行简化。

遗憾的是,1950~1980年代的汉字简化,始终没有做这个基础性的工作。既没有类似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汉字的数量也受非学术意见左右而摇摆不定——1952年的第一稿是700字;稍后的第二稿只有338字;第三稿陡增至1634字……

结果,就出现了该简化的汉字没有简化,不必简化的汉字被大量简化的怪事。

很多常用汉字,比如:餐、藏、貌、翻、臀、蠢、罐、警……仍然笔划繁多,没有简化;很多罕用字、冷僻字,比如:糰(团)、糶(粜)、癤(疖)、潷(滗)、籩(笾)、颸(飔)……又都被简化(括号内是这些字的简化字),收入了1964 年的《简化字总表》当中。

没有梳理现代通用汉字的范围,还有一大弊端:简化工作没有办法按照统一原则去处理。

汉字是按照字形、字音和字意三大维度来造字的,没有筛选出通用汉字的范围,会直接导致部分常用汉字被按甲种原则简化处理,另一部分常用汉字却没有得到处理,或者被按照乙种原则处理,进而造成汉字的内部系统产生不必要的逻辑混乱。

比如:

(1)溝、構、購,按照“冓→勾”原则,被简化成沟、构、购。

(2)講,却另采“冓→井”原则,被简化成了讲。

(3)媾、篝等字,又完全不简化。

原本同属“冓”旁系列的这些汉字,简化后变成了三个偏旁系列,字形系统完全乱了套。

(二)实施简化时,不重视类推原则

简体汉字,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按原则类推,将相同的繁体偏旁,一律替换为相同的简体偏旁。一种是采纳民间早已出现的“约定俗成字”,这种办法往往会突破汉字的体例,没有什么规律可言。

受“群众路线”影响,1950~1980年代的汉字简化,高度重视后者(70年代的二简字,曾直接号召全民参与造字),类推简化的地位非常边缘——中国《简化字总表》第一表收录的352个简化字,大部分属于民间“约定俗成字”。

已在全国范围流行的“约定俗成字”,并非不能用做简化字,但尽量不破坏文字的内在系统,是汉字简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大面积采用“约定俗成字”、排斥类推简化的结果,是汉字的内在系统受到破坏,体例上出现了很大的混乱。

比如,很多汉字拥有相同的繁体部件,这些繁体部件,本可按照类推原则,用同一种简体部件替代,但当时并没有这样去做,为了迁就各种地域性的民间书写习惯,原本相同的繁体部件,反被替换成了多种多样的简体部件。

试举几例:

(1)繁体部件“昜”,本可统一简化为一种简体部件,当年搞汉字简化的学者们偏不,他们至少为繁体部件“昜”弄出了三种简体部件,分别是:楊→杨、陽→阳、傷→伤。

(2)繁体部件“登”,本也可以统一简化为一种简体部件,当年搞汉字简化的学者们偏不,他们至少为繁体部件“登”弄出了三种简体部件,分别是:證→证、鄧→邓、燈→灯。另有一些字,繁体部件“登”又根本就不简化(鐙→镫)。

(3)繁体字“盧”被简化成了卢,按照类推原则,瀘→泸、顱→颅,这种操作本来非常好,但不知道为什么,爐和驢,却又被简化成了炉和驴。

(4)憶和億,已经按照类推原则,简化成了忆和亿,剩下的臆和噫,当年的学者们却又不简化了。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汉字固有的逻辑体例,就这样毫无意义地破坏掉了。

(三)汉字简化应该重视学术意见

首先应该承认,不可能存在面面俱到——既不造新字,也能最大限度减少笔划,同时还完全不破坏汉字固有的造字体系——的完美简化方案,但上述种种弊端,仍是可以避免的。而之所以出现这些弊端,存在着多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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