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么成为一名作家的

作者: [加拿大]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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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么变成作家的?这并不是我当时顺理成章该做的事,也不是我的选择,不像有些人选择成为律师或牙医。事情就是那么突然发生了。

那是1956年,我放学回家路上穿过一片足球场之际,在脑海里作了一首诗,然后把它写出来,之后写作便成了我唯一想做的事。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这首诗写得不好,不过就算知道,八成也不会在乎。深深吸引我的不是成果,而是那个过程,那种触电般的感觉。我从非写作者变成写作者的转变发生在一瞬间。

当时我还是高中生,我不认识任何作家,我读过的小说的作者没有一个还活着。我还没有开始认真寻找其他同类,因此16岁的我的眼界与一般公民无异:我只能看见已经被安排得清晰可见的东西。作家的公众角色在其他国家、其他时代似乎都被视为理所当然,但在加拿大好像要不就是从没真正建立过,要不就是一度曾经存在,但是已然绝迹。

我最初的构想是,写些肉麻的罗曼史给廉价杂志刊登,然后靠这笔钱生活,同时写作严肃文学。但我试了两三次,便确信自己缺乏写那种作品的词汇。接下来的构想是,我应该去念新闻系,然后到报社工作;我想这种写作或许会逐渐转变成另一种——就是我想写的那一种,这时我的理想已经变成凯瑟琳·曼斯菲尔与欧内斯特·海明威的混合体。但跟一位真的记者谈过之后,我改变了主意,因为他告诉我,报社只会让女生写写讣闻、写写仕女版,如此而已。于是,通过大学入学考后,我就上大学去了,心想毕业后总可以教教书吧。那样也不算太坏,因为教师也有长长的暑假,可供我写我的旷世杰作。

1957年,我17岁。我们的教授明确表示我们是群呆头鹅。男生准备就业,女生准备当他们的太太。前者穿的是灰色法兰绒衬衫、制服外套,打领带,后者穿的是驼毛大衣、开司米上衣加薄外套,戴单颗珍珠耳环。但除了这两类之外也还有别人。那些人穿的是黑色高领毛衣,如果是女生的话还会在裙子底下穿黑色的芭蕾舞紧身裤。这些人数目少,被叫做“狗屁不通艺术家”。起初他们让我害怕,结果两年后,轮到我让别人害怕了。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写作,写得不好,但充满非写不可的冲动和希望。当时我几乎写遍了日后我从事的文类——诗、小说、散文,然后辛辛苦苦把稿子打好字,一共只用四只手指头,到今天我还是这样打字。在大学的阅览室里,我着魔似的苦读当时国内薄薄几份英文的文学杂志,不明白其中若干诗作为什么会被某个白胡子、上帝一般的编辑认为比我的诗好。

之后我的作品开始在校内的文学刊物发表,然后——借助于写好地址的回邮信封,这是《作家市场》教给我的诀窍——也在那薄薄的、令人向往的五份杂志之一发表了。第一次收到文学杂志的采用信时,我一整个星期如在梦中。事实上,我是太震惊了。就连我自己,在内心最最深处,也认为我是在朝遥不可及的目标努力,结果这下子发现原来那目标并非遥不可及。一切愿望都即将实现,仿佛是某场带着模糊威胁意味的梦境,或者让人心想事成的童话故事。

(圆音摘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与逝者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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