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是我不断想念的一个人
作者: 陈丹青
按照胡塞尔的定义:“一个好的怀疑主义者是个坏公民。”鲁迅的性格、主见,不管哪个朝代,恐怕都是“坏公民”。然而全中国专门研究鲁迅的专家,据说仍有两万人。要想比较认真地谈论鲁迅,先得穿越两万多专家的几万万文字,这段文字路线实在太长了。每次我读到这类文章,总是弄得很茫然,好像走丢了一样。可是翻开鲁迅先生随便哪本小册子,一读下去,就看见老先生坐在那里抽烟,和我面对面!
我知道自己是属于在“鲁迅”这两个字上“落了枕”的人,我得找到一种十分私人的关系才好开口谈鲁迅。可是我和老先生能有什么私人关系呢?说是读者,鲁迅读者太多了;说是喜欢他,喜欢鲁迅的人也太多了。天底下多少好作者都有读者,都有人喜欢,那不是谈论鲁迅的理由。最后我只能说,鲁迅是我几十年来不断想念的一个人。
注意,我指的不是“想到”(thinking),而是“想念”(miss),这是有区别的。譬如鲁迅研究者可能每天想到鲁迅,但我不确定他们是否想念他——我们会想念一位亲人、恋人、老朋友,可是几十年想念一位你根本不认识的人,出于什么理由?是怎样一回事?
为什么我这样子喜欢鲁迅呢?今天我来试着以一种私人的方式,谈论鲁迅先生。
一
第一,我喜欢看他的照片,他的样子,我以为鲁迅先生长得真好看。
“文革”中间我弄到一本日记本,里面每隔几页就印着一位中国五四以来大作家的照片,当然是按照五十年代官方钦定的顺序排列,“鲁、郭、茅,巴、老、曹”之类。我记得最后还有赵树理的照片——平心而论,郭沫若、茅盾、老舍、冰心的模样,各有各的性情与分量。近二十多年,胡适之、梁实秋、沈从文、张爱玲的照片,也公开发布了,也都各有各的可圈可点,尤其胡适同志,真是相貌堂堂,如今我们新时期新文学男男女女作家群,排得出这样的脸谱吗?
可是我看来看去,看来看去,还是鲁迅先生样子最好看。
五四那一两代人,单是模样摆在那里,就使今天中国的文艺家不好比。前些日子,我在三联买到两册抗战照片集,发布了陈公博、林柏生、丁墨村、诸民谊押赴公堂,负罪临刑的照片——即便在丧尽颜面的时刻,他们一个个都还是书生文人的本色。其中还有一幅珍贵的照片,就是被押赴法庭的周作人。他穿件干净的长衫,瘦得一点点小,可是那样的置之度外,斯文通脱。我这是第一次看见周作人这幅照片,一看之下,真是叹他们周家人气质非凡。
到了1979年,第一次文代会召开,报纸上许多久违的老脸出现了:胡风、聂绀弩、丁玲、萧军……一个个都是劫后余生。我看见什么呢?看见他们的模样无一例外地坍塌了,被扭曲了。忍心说句不敬的话,一个人模样给弄成那样子,还不如长得丑陋。
这时我回头看看鲁迅先生:老先生的相貌先就长得不一样。这张脸非常不卖账,又非常无所谓,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脸的清苦、刚直、坦然,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与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么表情,就那么对着镜头,意思是说:怎么样!我就是这样!
所以鲁迅先生的模样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我们说起五四新文学,都承认他是头一块大牌子,可他要是长得不像我们见到的这副样子,你能想象么?
鲁迅的时代,中国的文艺差不多衔接着西方十八九世纪。人家西方十八九世纪文学史,法国人摆得出斯汤达、巴尔扎克的好样子,英国人摆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样子,德国人摆得出歌德、席勒的好样子,俄国人摆得出托尔斯泰或者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好样子,二十世纪的印度还有个泰戈尔,也是好样子——现代中国呢,谢天谢地,总算五四运动闹过后,留下鲁迅先生这张脸摆在世界文豪群像中,不丢我们的脸——大家想想看,上面提到的中国文学家,除了鲁迅先生,哪一张脸摆出去,比他更有分量?更有泰斗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征性?更有历史性?
而且鲁迅先生非得那么矮小,那么瘦弱,穿件长衫,一付无所谓的样子站在那里。他要是长得跟萧伯纳一般高大,跟巴尔扎克那么壮硕,便是致命的错误。可他要是也留着于右任、张群那样的长胡子,或者像吴稚晖、沈钧儒那样光脑袋,古风倒是有古风,毕竟有旧族遗老的气息,不像他。他长得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国”,又其实非常摩登……五四中国相较于大清国,何其摩登,可是你比比当年顶摩登的人物:胡适之、徐志摩、邵洵美……鲁迅先生的模样既非洋派,也不老派,他长得是正好像鲁迅他自己。
我记得七十年代《参考消息》报道联合国秘书长见周恩来,叹其风貌,说是在你面前,我们西方人还是野蛮人。这话不管是真心还是辞令,确是说出一种真实。西洋人因为西洋的强大,固然在模样上占了便宜,可是真要遇见优异的中国人,那种骨子里的儒雅凝炼,脱略虚空,那种被彼得·卢齐准确形容为“高贵的消极”的气质,实在是西方人所不及。这也好比中国画的墨色,可以将西洋的七彩给比下去;你将鲁迅先生的相貌去和西方文豪的模样摆在一起比比看,真是文气逼人,然而一点不嚣张。
多少年来,鲁迅这张脸是一简约的符号、明快的象征,如他大量的警句,格外宜于被观看、被引用、被铭记。这张脸给刻成木刻,做成浮雕,画成漫画、宣传画,或以随便什么精陋的方式翻印了再翻印,出现在随便什么媒介、场合、时代,均属独一无二,都有他那股风神在,经得起变形,经得起看。延安时期粗糙的鲁迅木刻肖像,老先生出殡时游行队伍捧扶的大肖像,“文革”时期被百般夸张的鲁迅像,都并不像他,然而鲁迅的形质与神采总能穿透笔墨的歪曲,扑面而来,宣称这是他自己的容颜,不曾遗失,不曾贬损,不曾消淡。他的容颜在他殒灭后继续活在无数图像中,以至这些图像竟能以被任意引用的方式,继续捍卫他那张脸。
不是随便哪张脸能够蕴藉着这种如“命运”般难以左右的图像效应。你试将其他五四名流的脸拿去作图像任意弄弄看,就显得平凡、突兀、不配,即便鲁迅两位兄弟的面相都与大哥相像——早年的作人还曾蓄过和鲁迅一模一样的八字须——然而毕竟弱几分,有如斑痕浅迹,是会被韶光与媒介淘洗隐没,模糊不清的。
有人会说,这是因为历史已经给了鲁迅莫大的地位,他的模样被印刷媒体引用太多了,早经先入为主成为后世公众的视觉符号。是的,很可能是的,但这形象效应是互为因果的:时代凝视这形象,因这形象足以换取时代的凝视,这乃是一种大神秘,俨然宿命,而宿命刻印在模样上——托尔斯泰那部大胡须,是应该写写《战争与和平》,鲁迅那笔小胡子,是应该写写《阿Q正传》;当托尔斯泰借耶稣的话对沙皇说:“你悔改吧!”这句话与托尔斯泰的模样很般配;当鲁迅随口给西洋文人看相,说是“陀斯妥耶夫斯基一副苦相,尼采一副凶相,高尔基简直像个流氓”,这些话与鲁迅的模样也很般配——大家要知道,托尔斯泰和鲁迅这样子说法,骄傲得很呢!他们都晓得自己伟大,晓得自己长得有样子。那年萧伯纳在上海见鲁迅,即称赞他好样子,据说老先生应声答道:早年的样子还要好。这不是鲁迅会讲话,是他看得起萧伯纳,也看得起他自己。
我这不是以貌取人么?是的,在最高意义上,一个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但以上说法只是我对老先生的一厢情愿,并不能征得大家同意的。好在私人意见不必征得同意,自己说说而已。
二
我喜欢鲁迅的第二个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学论,就人物论,他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好玩”这个词,说来太轻佻,是现在小青年的口头禅,形容鲁迅先生,对不对呢?我想来想去,鲁迅说不定会同意这个词。这个词用来指鲁迅,什么意思呢?我试着说下去,看看能不能说出意思来。
崇拜鲁迅的人说他是位斗士、勇士、先驱、导师、革命家,说他是愤怒激烈、疾恶如仇,是“没有半点媚骨的人”;厌恶鲁迅的人则说他心胸狭窄、不知宽容,是睚眦必报、有失温柔敦厚的人。总之,综合正反两面的印象与评价,都肯定鲁迅是个很凶、很严厉、不通人情的人。
鲁迅先生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最近二十多年,“鲁迅研究”总算比较地平实看待他,将他放回他生存的年代和“语境”中去,不再像过去那样,给他涂上厚厚的意识形态涂料。那么,仔细看来,在他先后、周围,可称斗士、先驱、导师、革命家的人,实在很不少。譬如章太炎斗袁世凯,鲁迅就很激赏;创建民国的辛亥烈士,更是不计其数;梁启超鼓吹共和、孙中山订立三民主义、陈独秀创建共产党、蔡元培首倡学术自由、胡适宣扬民主理念、梁漱溟亲力乡村建设……这些人物不论成败,在中国近代史都称得起先驱和导师,他们的事功,可以说均在鲁迅之上。
当年中间偏左的一路,譬如七君子,譬如杨杏佛、李公朴和闻一多,更别说大批左翼人士与共产党人,则要论胆量,论行动力,论献身的大勇,论牺牲的壮烈,更在鲁迅之上。鲁迅先生毕竟不是政治家,而是个文人、作家、思想家——这说法也对也不对。民国是个“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时代,书生问政,书生干政,多得是,譬如傅斯年的本职就是教授。鲁迅和民国许多文人一样,一辈子叫喊国事天下事,可是你说他热衷政治,他既不入国共两党,也不做官;你说他是个文人,他还入过左联。就拿他常被通缉这件事来说,将鲁迅和政治家比较,也不算怎样不恰当。
要说斗士,我们先得假定鲁迅斗争的对象,并不一定就是错的,鲁迅也并不全是对的,如此,则当年和鲁迅斗过较量过的大小“匹夫”,数也数不过来,他们也凶得很呀。要知道,鲁迅存活的年代是一个知识分子能够公然互为论敌的言论空间。是的,那年代充满拘捕与暗杀,鲁迅曾经哀鸣:“我们活在这样的时代!”长期以来,我们不是总在猜测鲁迅先生要是活在今天会怎样么?阿弥陀佛,还是将鲁迅放回他诅咒的时代吧。在他的时代,他可以坐在藤椅上慢慢地抽烟,成天价寻思怎样做一个胡塞尔所谓的“坏公民”。然而他到底从未挨过打、挨过整,没在班房里蹲过一天。我们老是渲染他怎样避难、逃亡,哪晓得那正是鲁迅的奢侈与风流。鲁迅一再说,他只有一支笔,可是我们偏要给他背后插许多军旗,像个在舞台上凶巴巴唱独角戏的老武生……
现在我这样子单挑个所谓“好玩”的说法来讲鲁迅,大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我不管它。我不可能因此贬低鲁迅,不可能抹煞喜欢鲁迅或讨厌鲁迅的人对他的种种评价。我不过是在众人的话语缝隙中,捡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好玩”的鲁迅图像看一看。
什么叫做“好玩”?“好玩”有什么好?“好玩”跟道德文章什么关系?为什么我要来强调鲁迅先生的“好玩”?
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谓“好玩”一词,能够超越意义、是非,超越各种大字眼,去除层层叠叠油垢般的价值判断与意识形态,直接感知那个人——当我从少年时代阅读鲁迅,我就不断不断发笑。成年后,我知道这发笑有无数秘密的理由,但说不出来,而且幸亏说不出来——这样一种阅读的快乐,在现代中国的作家中,读来读去,读来读去,只有鲁迅能够给予我。我确信,他这样一句一句写下去,明知道有人会发笑。
随便举个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萧和“看萧的人们”记》中,记录内山完造那边通知鲁迅说,萧伯纳到了上海了,正在孙夫人即宋庆龄家里吃饭,问他愿不愿意去见见。鲁迅于是写道:
“有这样的要我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吧。”
什么意思呢?没什么意思,但又有一层需要说,却不好说,说不好就很不好玩的意思。什么意思呢——鲁迅知道萧是大人物,鲁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见,或赶紧去见,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轻,都不恰当、不大方,都没必要。而其实鲁迅是想要见见的,又其实“特意搜寻着要去见一见的意思,倒也没有”,好,现在人家来了,邀请也来了,那么:
“有这样的要我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吧。”
这意思很深,也很浅,很率性,也很得体,老先生当时那么想了一想,事后这么写了一笔,很轻,很随意,用了点心思,又看不出怎样用心思,然而有这么一笔在——后来便写他去了,居然坐在那里看萧和众人吃饭,看萧怎样不熟练地使筷子夹菜,还有许多令人发噱发笑的细节——这就是我所谓的好玩,很不起眼两句话,年轻时读到,不注意,中年后读到,我心里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