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豪杰”史良
1900年, 史良出生于江苏常州一个书香门第。她的父亲是一名私塾教师,母亲是一位知书达礼的家庭主妇。史良7岁那年,母亲把她许配给了一个刘姓人家。长大后的史良知道这件事后,绝食反抗,迫使母亲从对方家里把结亲用的庚帖要了回来。
五四运动爆发后,常州学联开始罢课。史良是常州武进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会会长,兼任全县学联副会长。她领导全县学生积极投入罢课斗争,在学生中很有威望。
当时,新文化运动风起云涌,史良被这个伟大的时代浪潮深深吸引。她如饥似渴地阅读当时流行的《新青年》等进步书刊。1923年,她考入上海政法大学,最初学习政治,后来转学法律。这个选择决定了她一生的道路。
1927年,史良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一个行政单位做事。因顶撞国民党官僚,史良被关进了监狱。两个多月后,在蔡元培的保释下,史良出狱。这件事让她看清了国民党统治的黑暗与丑恶,感觉自己“从天真的迷雾中惊醒了”。
1931年,史良开始做律师。她尽其所能地为受苦受难的人申诉冤屈,伸张正义。一些穷人请她当律师,她分文不收,甚至倒贴杂费和当事人住旅馆的钱。她觉得替贫困的当事人争得权益,比什么都快活。
在史良前半生的律师生涯中,她援救过许多中国共产党党员,其中最著名的当数邓中夏。邓中夏是著名的工人运动领袖。1933年5月15日晚,邓中夏到同事林素琴家中研究布置工作时,与林一道被法租界巡捕房拘捕。当时巡捕房并不知道邓中夏的真实身份,邓中夏自称施义,说自己在外省当教员,来上海访友,碰巧走错了房间。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要有人担保,邓中夏就有机会脱身。于是邓中夏托巡捕房的人交给史良一封亲笔信,请求帮助。此前,史良曾经为邓中夏给狱中的妻子李瑛传递过信件,知道施义是邓中夏的化名。
史良了解到邓中夏和林素琴已被解送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设在租界)受审,立刻赶到三分院律师休息室,找到法租界巡捕房律师顾守熙,对顾守熙说施义是冤枉的。经过史良等人的大力营救,法院判决邓中夏52天徒刑,同时可以交保释放。史良认为取得了初步胜利。但她万万没料到,林素琴很快叛变,交代了施义就是邓中夏,之前被捕的李瑛是邓中夏的妻子。1933年9月,邓中夏在南京雨花台英勇就义。
邓中夏案件对史良影响很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史良加入爱国救亡运动行列中,从一名富有正义感的律师,成长为关心国家和民族命运的政治活动家。
1936年5月,宋庆龄等人响应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号召,在上海成立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史良参与其中,并因此被捕。与她同时被捕的还有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称救国会“七君子”。史良是这七人中唯一的女性,被其他六人称为“难妹”。闻一多称赞她思想敏锐,有口才,有反对黑暗势力压迫的精神。
1937年7月5日,宋庆龄等人从上海至苏州高等法院,自请入狱,国民党当局始终不敢收监。宋庆龄获准探望“七君子”。她首先来到单独关押史良的牢房,对史良说:“你们的斗争不是孤立的,全国一切不愿做亡国奴的人都在支持你们,你们的斗争一定能够胜利!”史良和宋庆龄热烈拥抱,泪水夺眶而出。
史良在狱中并没有闲着。一方面,她把敌人的法庭当讲坛,用法律做武器,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另一方面,她成了女犯们的义务律师,帮助她们研究案情,告诉她们辩护、维权、申诉的方法。
史良在狱中被关了7个月。出狱后,她继续发动妇女参加抗战,争取妇女的平等合法权利,是大后方妇女运动的重要领导人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史良成为首任司法部部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事业的开拓者之一。《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大法,它在保障妇女权益、婚姻自由等方面做出了非常大的革新,废除了重婚、纳妾等封建婚姻制度,群众十分拥护,而史良是这部法律的起草者之一。
史良前后担任了两任司法部部长。最初,对于担任部长,史良心里发怵,毛泽东、周恩来鼓励她:“你不要怕。没有关系,你做好了,有党的支持。”毛泽东还称史良为“女中豪杰”。
1979年,史良当选为民盟中央主席。1985年9月,史良因病逝世,身后没有给亲属留下遗产。
史良生前作为律师,在上海曾承办“地皮大王”周纯卿遗产案。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查,将周纯卿生前的财产整理得一清二楚,并按此分割给周妻及其儿女。为表示感谢,周纯卿的妻子、儿女送给史良上海南京西路一幢三层房屋,另外又划给她七浦路里弄十余幢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史良把上述房屋全部捐献给了国家,其大公无私的情怀令人敬佩。
史良留给世人的是丰富的精神财富。她的侠肝义胆、勤勉务实、大公无私、清廉作风赢得了人们的赞誉,留下了口口相传的美名。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易 雨 顾 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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