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结婚证里藏着这些秘密

作者: 张念

原来结婚证里藏着这些秘密

结婚证,我们大部分人再熟悉不过,男女双方带上户口本,去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就可以领到一对大红色的结婚证,从此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夫妻。但结婚证是怎么来的呢?为什么结婚证长这个样子?其实结婚证上的每一个印章,每一幅图案,每一句标语,都留下了时代的烙印,它见证着一代又一代新人的幸福瞬间,见证着历史的沧桑巨变,同时也折射出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更见证了中国女性社会地位的变迁。

古代礼书,沉默的女性

在古代,婚姻要求秉承“父母之命”,经从“媒妁之言”,经过“三书六礼”才能完成整个结婚过程。“六礼”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在每个阶段都要交相授书佐证——这是婚书最早的形式。与“六礼”相对应,婚书包括求婚帖、允婚帖、八字帖、定帖、聘礼清单、迎亲书。由于这一时期的婚书主要是为了礼仪和记录,大多是程序化的“应用文”,图案只是点缀。婚帖上要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生辰、籍贯,甚至还有祖上三代的名讳、官职、以何人为媒。

清末的“鸳鸯礼书”是男方大家长写给女方家庭的求婚帖。求婚帖的另一方不是新娘,而是新娘的祖母与母亲。内容则交代了新郎的生辰八字、行礼的吉日吉时。落款中,主婚人为男方伯父,协婚人为男方母亲,冰上人也就是媒人,第三位从命侄才是新郎本人。

可见在那时,结婚是两个家族的事,新郎新娘之间并无发言权。新娘的盖头在未被新郎掀起之前,双方甚至连彼此的长相也不得而知,足见这种婚姻中所考量的仅仅只是双方家人的社会地位、身份与财富等现实因素,至于婚姻双方未来生活这一根本性、决定性因素反倒成了细枝末流。

民国婚书,自由婚恋的萌芽

民国初年,受西方婚嫁习俗的影响,“文明结婚”在中国兴起。男女双方到纸店或书店买两张印好的婚书,婚礼上证婚人当众宣读,而后证婚人、介绍人、新郎新娘分别在结婚证上盖上自己的印章。政府印制颁发、盖有政府印章或贴有印花税票的是得到政府认证的“官制婚书”,证明婚姻关系成立,这时的婚书也就具有了近代婚姻的法制性和契约性。

此时,婚书的名称开始现代化,演变成“伉俪证书”“结婚证书”“自由证书”等,并出现“今以双方意志相投,性情相契,堪与偕老”“经双方同意”等词语,体现出婚姻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意味弱化。此外,婚姻双方不成亲不见面的陋俗也被一并打破。

结婚证上的文字,延续了古代婚书以诗句祝福的方式,但语言更加简约、质朴,情感丰沛。“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珠联璧合欣看红线紧系,花好月圆喜卜白头永偕。”这类具有证词性的优美措辞替代了传统婚俗文书中的身份、地位、礼金等内容,不仅让婚姻的神圣感、纯洁感增强,对于女性来说,也具有更多的尊重意味。

图案上,民国时期的婚书既沿用了古代常用的龙凤、神祇,也有一些新的元素出现。画中仙女有的怀抱童子,有的手持莲花,婚书四周用莲花点缀,莲花与莲蓬交织,以此借喻“早生贵子”。有的婚书则是典型的“中西合璧”风格:爱神丘比特用金弓射出爱情之箭,两只天使手握同心结,而同心结是中国传统结饰,寓意“永结同心”。

新中国的结婚证,自由婚姻的权利书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了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婚姻自由、夫妻平等、一夫一妻制等原则。在这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女性在离婚方面的权利与男性同等,而不再是由男性来决定婚姻的存续。在中国数千年的婚俗发展史上,这是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女性的婚姻自主权。从此,婚姻自由有了法律保障,并惠及全体人民。

1955年,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发布《各省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自行拟定婚姻登记办法》,制定了统一的结婚证书式样,规定了尺寸、版式特征、文书格式、公章内容,花边花纹可以自行选定。与民国时期的婚书显著不同的是,新中国的结婚证出现了与新婚姻制度相关的文字。

位于南京莫愁湖畔的江苏妇运教育馆内,陈列着一张1956年的结婚证,上面文字为“双方自愿结为夫妻经审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相符除予登记外此证 ”。背景图案显示出浓烈的时代特征:正中间的五角星和五星红旗是国家的标志,麦穗和齿轮、镰刀和锤子象征着“工农联盟”,两侧飞翔的白鸽则寓意“和平、友谊、团结、圣洁”。花团锦簇的结婚证上彰显平等、自由的美好愿景,以及对新人幸福生活的祝福。

新时代的结婚证,合法权利的保证书

1978年后,结婚证上的政治符号开始消减,龙凤、鸳鸯、喜鹊、牡丹开始回到大众的视野当中,重新展现婚姻的喜庆。此时的结婚证从奖状式变成本子式,并出现了男女双方的照片。

经过1986年、1991年、2004年民政部三次发布关于统一全国结婚证式样的函文,结婚证的意义开始向夫妻婚姻关系的法律证明转变。2004年,民政部宣布启用新版结婚证,封面为枣红色烫金。新时代的结婚证体现了科技的力量,采用了更加完善的定向定位安全防伪水印币纸,水印图案为“双喜”,同时增加了盲文。

为体现婚姻自由,离婚证和结婚证颜色统一、格式相同,从侧面说明中国社会对于个人选择尊重程度的提高,结婚和离婚附带的道德评判色彩淡化。另外,由于此前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废除了单位开结婚证明的要求,并规定婚检自由,手续简化了,收费少了,办证更方便了,对于广大女性来说,选择结婚和离婚都是一件更加自由,可以由自己决定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婚姻不被认为是民事契约,而是作为法律所确定的夫妻关系,它包括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人身关系占主导地位,财产关系依附于人身关系。”现代的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的文书,保证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合法权利与义务。

三千年来,结婚证书的形式一直在变化,但它承载的对美好爱情和幸福婚姻的向往从未变过。我们相信,所有女性都有追求幸福、捍卫权利、向一切不平等说“不”的自由。

(作者:中共江苏省委群众杂志社、江苏妇运教育馆志愿宣讲员 张念)

编辑 许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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