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学随笔二题
作者: 荣光启诗是对“自然”惊奇,诗是深感“日常”
之神秘
在读湖北诗人李汉超作品时,遇其中一首《柿子树》,深感有趣:
我停止了看书
去看柿子树
树上结满了柿子
黄的,尚未熟透
我似乎发现了这棵柿子树
的秘密:它只结柿子
而不结其他的果子
十多年过去了
每年结出的都是柿子
当我确认这个秘密时
树上所有的柿子
像打开开关的小灯笼
一下子都亮了
柿子树自然只结柿子,不会接别的果子,但是,我们问过这是为什么吗?大哲学家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曾言:“真正令人感到神秘的不是世界怎样存在,而是世界尽然存在。”世界竟然如此存在!这本身就是一个“秘密”!谁能对这样的“秘密”发问?那些对此“秘密”发问的人有福了!在中国文化中,我们很少对“自然”发问,因为“自然而然”、自然本就如此,何必发问?《道德经》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是什么?本来应该深究的一个无比重要的问题,却因一句“道法自然”而终结了。“自然”的背后又是什么?英国的牛顿(Isaac Newton,1643—1727)竟然思想苹果为什么会掉到地上而不是飞到天上,牛顿正是这样被这个发问祝福的人。美国莱特兄弟(Wilbur Wright,1867—1912;Orville Wright,1871—1948)从鸟的飞行得到启发而发明飞机,人们将作为机械的飞机视为人类伟大的发明而惊奇,但却从未对鸟在天空飞行而惊奇。
在将“自然”仍然视为被造物(“自然”不是Creator,而是Creation)的文化中,就有人会对自然之存在而惊奇。故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中,诗人李汉超在这里惊叹“世界竟然如此存在!”我真的很意外也很欣慰,因为这是人的智慧的一个开端,他可能由此会去探寻超越人世的更大的存在——世界为什么竟然如此?如此奇妙的世界,其背后是因为有更大的智慧存在吗?无论如何,我看到了因来到这个开端,诗人的心灵之灯似乎突然明亮了:那些柿子如同“打开开关的小灯笼”,这种修辞是一种移情:其实是“我”的心亮了,故“我”面前的物也是亮的。
这首诗的意趣关乎存在的秘密,看得出诗人日常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思考,故此诗读起来平常,但细细思量,非常让人震撼。诗人深谙写作上的举重若轻之道。我也想起另一位在四川的诗人野川的诗作。他的诗中,亦有对“自然”的惊奇——诗作《坐成一棵翠绿的桑树》里边,即是这种关于“我”之存在的惊奇:“整个夏天,高处的蝉/都在嘶鸣,像在喊我/我故意不应答,是想看看/世间是否还有另一个我/从暗处,大大方方走出来/把蝉壳摘下,勋章一样/挂在胸前,然后在地埂上/坐成一棵翠绿的桑树”。
无数人写日常生活,但以我有限的视野,我只在野川这里读到了日常生活的“神秘”性,哪怕是在小区遛狗,他都能体会到这种“神秘”:
仿佛在调整与神秘的距离
太阳未落下,月亮已升起
天空蔚蓝,亘古的对话
是朵朵白云。在小区
我一边看天,一边遛狗
两只:一黄一白,乖巧萌人
它们停停走走,走走停停
仿佛在调整与神秘的距离
这种“神秘”,首先来自人本身,当我们专注自身的存在,你可能会意识这是一个“谜”,像现代诗人穆旦(1939—1945)所说的“蓝天下,为永远的谜蛊惑着的/是我们二十岁的紧闭的肉体”(《春》,1942年),可惜我们太多人年纪轻轻就轻忽了人自身存在的伟大与神秘,自我降格为蠕虫般的存在。大哲学家帕斯卡(Blaise Pascal,1623—1662)也曾言:“对于无穷而言,人就是虚无,对于虚无而言,人就是全体,他是无和全之间的一个中项,他距离理解这两个极端都是无穷至远,事物的归宿以及它们的起源对他来说,都无可逾越地隐藏在一个无从渗透的神秘里面,他所由之而得出的那种虚无以及他所被吞没于其中的那种无限,这二者都是同等的无法窥测的。”很可惜,我们大多数人,既自愿地被虚无所掳,又倦怠于探寻那个作为真正信仰对象的“无限”。对于帕斯卡来说,人极容易被此“虚无”吞没,故人脆弱如“芦苇”;但人会思想,人是“思想的芦苇”,人也有“伟大”之处;但“伟大”之人,若不认识“无限”,就会“骄傲”。
野川诗的形而上品质,正来自于他与“虚无”和“无限”的纠缠。他写日常生活,使日常生活有了非同寻常的“神秘”性。这种“神秘”不是关乎鬼魔、精灵,而是关乎“虚无”与“无限”,正因为后者,我们的生活有可能是——“……那种循环/简单,迷人,又深不可测”:
窗 外
我家窗外有两棵树
我办公室窗外有三棵树
无聊的时候
我做加法,做减法
偶尔也做乘法
只有写诗的时候
我做除法,不是三除以二
而是二除以三
我喜欢那种循环
简单,迷人,又深不可测
现代诗人卞之琳(1910—2000)名作《距离的组织》(1935年)似乎是一种“元诗”,意在告诉我们写诗的根本技法:诗意的来源关乎词语、意象与所指之间的“距离”——距离过近,则诗意平常、无趣;距离过远,则诗意晦涩、读者无从把握。我读野川的组诗《仿佛在调整与神秘的距离》,也有一种“元诗”之感觉,作者似乎在提醒我们,当代诗的形而上品质,关乎“人”与“神秘”的“距离”——当我们对此“距离”一无所知,我们笔下的“生活”则如蠕虫之存活无异,写作很难有真正的诗意;而当我们僭越了“无限”的位置,自己定义何为“人”,自己宣告此“神秘”的特征,那种诗歌看起来非常关切人的精神状况,也抒写苦难云云,事实上是“芦苇”的“骄傲”,是关于生命与世界的妄语。一首诗的境界之好坏,与这种“人”与“神秘”之间的“距离”息息相关。
诗,不是传达哲理而是递交感觉
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1927—2014)说他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我认为我最好的作品”。能好过《百年孤独》?带着这种疑问我读了这本小说,但这个小说把我读笑了。这是啥呀?就这?这个小说简单说来其实就俩字:等待。一个年迈的上校苦苦等待政府曾经承诺的养老金,“一等就是十五年”,盼望有人给他来信,然而,始终没有。
对于渴望故事和情节的小说读者,这个作品一定让你很失落,你不解马尔克斯如此赞誉此作到底何意。但几次翻阅之后,我还是觉得这个小说有非常动人之处,那就是他没有给我们称之为小说硬核的东西,却给我们一个软性的、弥散的生活氛围:等待。等待是需要“耐性”的,而这个“耐性”,恰恰是我们对付生活的要诀,正如在漫长的雨季里、在一堆鸡毛蒜皮之中无尽等待的上校的感叹:“生活就是这么回事儿……生活是人们发明出来的再美妙不过的东西了。”
我认为这句话是此作的文眼。对很多人而言,“生活”无意义,人们需要“发明”一种意义来将生活进行下去。就像摇滚乐队《五条人》的代表作《阿珍爱上了阿强》中那句歌词:“虽然说人生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爱情确实让生活更加美丽”。在这里,“生活”的一点点意义附着在“爱情”上面。而对于上校来说,“生活”的意义其实就在于“等待”,那个即将要到来的信件其实是他为生活预设的,那封信到底有没有,他实在没有把握,但因为那封始终没有来的信,他的“生活”最终成立了(他“发明”一种靠着“耐性”认真“等待”的“生活”)。

这当然是个悲剧,但太多小说以故事和情节或者人物的悲惨命运来讲述这种悲剧了,而马尔克斯,却以漫长的篇幅在传递一种“感觉”:在让人厌烦的天气中,在日常生活的令人窒息的气味和场景中,一个人在无尽“等待”。这叫小说?我不敢说这叫好的小说,但我想说,这才是好的文学,文学不是传达一个可以清晰把握的、引人入胜的故事的语言活动,文学是借着语言和叙述来传递作者对生活的感觉的艺术行为。这种文学是“诗”意的。
反观诗歌。诗歌本来应该是传递作者的感觉(在现在的维度上)、想象(在未来的维度上)与记忆(在过去的维度上)的,整体上他试图传达一种涵括前述三者的“经验”。这种经验在作者这里,是整体性的(非分析性的),是难以言说的,正是这种难以言说,诗歌写作派上了用场。诗借着对感觉和记忆的描述、思维和语言在想象上的展开,呈现了一种生命经验的“具体性”,这种具体性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很多人,常常说他不懂诗歌,其实不是他不懂,而是他不明白诗歌之“懂”异于散文之“懂”。诗歌之“懂”不是我读了一首诗就将这首诗翻译出来:它说了什么、它结构如何——这是散文之“懂”。对于一首诗的懂,我们最重要的不是说出其“硬核”的东西,而是整体性地体会其中的感觉与经验。对于一首诗,最好的“懂”,是感叹:它写得真好,但我说不出……
但是我们的诗歌教育以及很多读者、作者对诗歌的认识方式恰恰是散文式的、小说式的。我们把“诗意”简化为“哲理”。孩子们评价一首诗时,最爱说:这是一首哲理诗。但是,哲理用哲学的话语不是更好吗?为什么要用诗呢?我们给孩子们的古诗,通常附上白话文的翻译。叶维廉先生(1937年生)曾痛批这种对待诗歌的方式,比如我们遇到“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出自五代翁宏的《春残》),马上你就能看到译文:“人在落花纷扬中幽幽独立,燕子在微风细雨中双双翱飞。”这里的诗句和后面的译文能等同吗?前者是诗,是一种整体性的人生感觉、生命经验(孤独感)的传递,不是后面那种散文化的语言陈述的状态能够等同的。
在我看来,“诗”/“文学性”,其实首先是言语活动所体现出的一种别样的意趣、意味。从作者来说,他是主动的,他希望能够表达出一个真实的、更内在的自我,为此他会运用与日常交际语言不同的说话方式;而从接受角度,作者所呈现的语言活动之特别,会让读者在“异样”的接受中去意识另外的内容,通常是获得关于人、关于生活或生命的某些新的感知。当然,这种感知不是概念推演、在严密的逻辑性叙述中的哲学化的“具体”,而是蕴藉在文学性的“具体”之中。这种“具体”由对情绪、感觉、经验、想象和记忆的叙述构成。这样的“具体”叙述其目的是作者所体会到的存在,能在最大程度上被某些读者“具体”感知。如同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什克洛夫斯基(Shklovskij,1893—1984)所言:“正是为了恢复对生活的体验,感觉到事物的存在,为了使石头成其为石头,才存在所谓的艺术。”艺术的目的(也是“诗”之目的),首先不是让人思虑“石头”意味着什么,而是让“石头”作为“石头”本身被人感知。这块“石头”,在马尔克斯的小说里,就是我们也在遭受的“生活”。
我们阅读许多外国小说,读着读着会很烦躁,因为进入故事和情节太缓慢了,怎么那么多的场景叙述和心理、感觉的吐露。其实,这种小说在我看来,才很好地“对应”了我们的“生活”,它们真实地传达了“生活”给人的那种无尽的、覆盖性的、命运般的“感觉”。这种小说在我看来,恰恰是“诗”的。而我们的诗,绝不能写成有“硬核”的哲理性在里边的东西。
之所以说“递交”,意思是诗所言说的“感觉”,从作者到读者,始终是整体性的,如同一个物的传递,传递(写作与阐释)行为完成了,但“物”始终是“物”。当然,这是理想的阅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