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语言说”行为的“表意”
作者: 范云晶要想深入时代幽微之处进行理性思考,需要借助更为有效的知识路径。长期以来新诗话语建构过程中都有着对于知识的排斥,直接后果就是新诗也被排斥在各种有效的讨论框架之外而逐渐边缘化。诗歌的感知系统当然重要,但是新诗一味沉浸在自我感动的狭小圈子里是没有出路的。范云晶的《作为“语言说”行为的“表意”》并不是简单的诗歌语言的讨论,而是深入语言认知层面在多维关系中探究“语言说”这一“话语行为”在不同层面的表意功能。这一诗歌本身的“技术问题”当然是在时代整体语境的转换中发生的,或许对于诗人本身来说并不一定是有意识的,但是对于研究者来说就需要在有效的知识谱系中展开自己的工作,尽量避免自说自话的无效话语繁殖。
主持人 李建周
汉语新诗自诞生以来,语言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草创期的语言类型(白话文还是文言文)和语言形式(节奏、韵律)问题,1930年代和1940年代的词语意义的生成方式(象征、意象之类)问题,1950年代至1970年代的语言功能(政治抒情诗、新民歌)问题,以及1980年代的语言表达方式(朦胧还是直白)问题,都与语言密切相关。但是,这些关乎语言的重要诗学问题的落脚点更多是在语用层面,并没有太多涉及语言本体。即使到了1980年代中后期,“非非”“他们”等诗歌流派的诗歌观念明确体现出对“语言”问题的思考,但也仅是对“语言的表层化”的认识,即对语言形式(对口语的倡导)和功能(反语义)的看法和主张,并不能算作是对语言本身的思考。到了1990年代,这种情况有所改变。诗人们对于语言的认识更加本质化,主要体现在“元诗”意识的增强以及对“语言说”的关注这两大方面。可见,要想探及汉语新诗本体和文体的内核,语言是有效且重要的切口。
进入1990年代以来,诗歌语言场域有多种路径,可以从形式,比如声音、节奏、结构等方面入手,也可以从内容,比如意义、思想、主题等方面切入。单纯的静态语言研究固然重要,但是无论单纯论及这一时期诗歌的形式还是内容,都只能厘清语言本身呈现出的样态,也就是说只是针对诗歌语言的研究。此研究范式的最大问题在于:无法体现语言所暗藏的观念的变化,因此也就很难真正深入语言本身及其观念内部。同时,这样的研究方式还容易掩盖主观意图与文本呈现,以及客观效果之间的裂隙——而很多问题恰好隐藏其中,进而造成对诗歌文本和语言之外诸多重要问题的遮蔽。作为社会交往或文学表述中的语言,不单纯是静态的客观之物,而是富于变化的,充满了不解之谜。这些变化和谜团既与语言相关,又不只是与语言相关。要想探究当语言被说出(写是一种特殊的言说方式)那一时刻,语言内部所隐藏的“内容和意义”,需要仰仗的不是对于语言本身的静态分析和描述,而是对处于某种二维甚至三维“关系”之中语言的深入探究。而“表意”这一“语言说行为”或曰“话语行为”,恰好能够有效地呈现与阐释90年代以来诗歌语言背后的“关系”,以及在这关系背后所隐藏的诸多谜团。
从表层理解,“表意”一词中“‘表’,表达、表现方法;‘意’,所表达的意味、意义”,合起来最为字面的意思是表达意义或者表情达意,这一行为需要诗人借助语言来实现。从深层理解,“表意”至少包含三个层面的内涵。首先,“表意”是语言本质——“语言说”行为的具化。借助词语,表意将语言加以外化,进行传达,并成为语言是其本身,得到本质性确认的关键。当语言被说出、被写出的时候,语言就变成了言语。就诗歌来说,由语言变成言语通过表意这一基本行为完成。语言变成言语之后,有几个问题需要关注:说了什么,即说的内容,这是语言样态的静态研究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即说的目的,要想厘清这个问题,需要探究“说(言)”本身以及隐藏在“说(言)”(表意)背后的行为动机,隐含着诗人的诗学甚至其他诉求,也就是诗人的表意意图;如何说的,即说的方法,需要对说的方式,即表意方法进行探究。在关注“说了什么”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想说什么”与“怎样说”是深入1990年代以来诗歌语言实质的关键。
其次,“表意”不但是一种言说,更是一种行为。海德格尔在论述语言的本质时,同样表达出了“言也是行”的类似看法:“说话(说话与言语在某种程度上同义——引者注)是一种表达;说话是人的一种活动;人的表达始终都是一种对现实和非现实的东西的表象和再现”。言语作为行为的观点,英国著名分析哲学家、“牛津派日常语言哲学”领袖奥斯汀在探讨“如何以言行事”问题时,论述得更为具体。奥斯汀认为,每说一句话时,人们其实同时完成了三种行为,或者说“在说些什么时,我们可能以三种基本的方式在做些什么”:即话语行为,又可称为以言表意(指事),即只针对语言本身,不牵扯语言之外的言内行为;“话语施事行为”,指言语就是一种行为本身,说话就是一种行为,用语言完成某种行为,即“以言行事”,体现了语言使用者的意图;“话语施效行为”,指“通过说某些事情我们实现或取得某些效果”,即“以言成事”(或者叫“以言取效”)。从表面上看,“表意”与奥斯汀所说的第一层面,即话语行为(“以言表意”)在文字使用上相重合,但这其中也同样暗含了“以言行事”和“以言成效”的内容,只是相较而言,后两者更为隐在。
最后,表意是一种社会行为。巴赫金对此阐释得非常清楚:“任何具体表述都是社会行为。它虽然也是单个的物质的——音的、发音的、视觉的——综合体,但同时是社会现实的一部分。它用来组织旨在引起反应的交际,本身也对某些东西作出反应;它不可分割地被编织进交际活动之中。”巴赫金又进一步补充道:“任何现实的已说出的话语(或者有意写就的词语)而不是在辞典中沉睡的词汇,都是说者(作者)、听众(读者)和被议论者或事件(主角)这三者社会的相互作用的表现和产物。”这句话表明了表意的发生既是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又暗藏着三个秘密:诗人想说的,说的方式和已经说出的。其中也包括诗人渴望与读者对话以及读者的理解问题。
综上可知,表意方式是诗人写作和语言策略的具体表征和实施结果,位于诗歌创作过程的中端,主要指诗人用来表达意义、传递情感和思想的方式方法。如果说直接进入语言本身是对表意结果的研究,那么对于表意方式的研究则是对过程兼结果的双重关注。与前者相比,后者不但能够窥探语言呈现的客观样态,还可以在对表意行为的逆向追踪中,抽丝剥茧,探究到隐藏在这一行为之中的语言本质、诗人的诗学诉求以及表意意图。因此,表意方式看似是客观呈现,实则暗藏着诗人主观言说的意图与动机;表面上呈现出的是“说什么”,实则暗藏着诗人“怎么说”的问题。这恰好也是90年代以来诗歌语言观念趋于本体化的最核心内容。因此,从诗学诉求的一致性角度来说,90年代以来诗歌语言本体观与表意其实属于同一层面的问题。
与“表意”所涵括的三层意义相一致,1990年代以来诗歌的表意方式至少能够呈现出诗人已经完成的或者正在完成的三种写作行为:表达出来的、想表达的以及用何种方式表达;既能够看到诗人表达了什么,又可以窥到诗人的表达困境和内心矛盾,以及其写作与时代的同构或相悖关系。这三种行为实质上至少包括两大层面的内容:语言内部行为,即语言经由说出而表达意义的层面,以及语言外部行为。因为表意既是一种意义表达的直接语言行为,又可能暗含非语言、非文学的间接言语行为,即“诗人这样说是为了做什么”。
90年代以来诗歌表意方式的变化,除了表明诗人对于语言认识更为内化和自觉之外,同时又与社会、时代、诗人处境等方面的变化有关。其中,“技术”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它不但会影响诗人的生活方式,还会影响诗人的思考和写作、诗歌的传播与接受等方式。诗人不可避免地需要借助新媒体获取信息、进行阅读、与人交流,甚至是完成写作。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截句”的出现并在短期内掀起一股小的创作热潮,与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碎片化”与“快餐式”式阅读需求有很大的关系。此外,诗人可能还需要借助诗歌直接面对,甚至处理与技术有关的现实,欧阳江河的长诗《凤凰》和徐冰的装置《凤凰》的诞生、共生与互文就是范例。当然,诗人们更需要费心考量和解决的问题是,当某个(些)或者所有现代诗人的诗歌表达习惯与文本形态被制作成数据库,可供AI随意模仿时,如何借助“语言说”表达真实的个我之音、捍卫并坚守个体的肉身性(非机器)与独特性。最大限度地做到表意的自觉、自洽与自我,可能是90年代以来的诗人需要面对的问题,甚至是难题。
因此,“表意”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行为,即由“思”经由书写(言说)成“诗”的过程,它还可被看作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技术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借此不但可以厘清语言本身的问题,而且可以以之为媒介,厘清“人一语言一世界(现实/语境)”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打破语言静态单一的研究范式,而呈现出动态追踪的特质。总之,通过表意方式和表意行为,我们可以探究出90年代以来诗歌语言本体观念中“语言说”的显性——通过写作直接呈现的语言特质,和隐性——即诗人的表达意图这双重含义。
(作者系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本栏责任编辑 孙成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