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的病人

作者: 程一身

《在北大》堪称胡续冬的代表作。现在来看,这首诗的前两句具有预言性:“按照我那晦暗的手相,我已活过了一半的生命。”这个作品是1999年写的,他是1974年出生的,时年25岁。说自己已活过了一半的生命,就是说他预计的寿命是50岁。他是2021年8月22日病逝的,47岁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尽管有一些误差,这句话还是很准的,可谓一语成谶。

这其实是一个自传性的作品,刚才有个同学非常细心地查到一个细节,说他得过肝病。这首诗的最后一行写到“一颗将要硬化的肝脏”,我也从网上看到他得过肝炎,在医院住了三个月,时间还是蛮长的,我估计这个作品是他出院以后写的。这个作品的调子非常低沉,为什么呢?因为它是一个病人写的。我们首先要把它放在疾病的语境里去理解,也就是说,这首诗并不完全是写北大的,主要是他患病后的内心感受。他的感受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面向过去,一个是面向未来。面向过去基本上是从第二行的后面开始的,后面六行是面对未来的,我们可以大体上把它这样区分一下。这个作品写的是作者患病后内心的思虑,一方面回忆过去,对自己的人生做一个总结,另一方面想象自己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他朝两头想,既想到了过往,也想到了从过往延伸到现在以及未来的命运,可以说是写内心的一个作品。

现在我用新批评的细读法作个分析。细读要重点解读关键词,所以要先确定关键词,寻找关键词的方法主要有三个:首先,题目中的词一般是关键词,作品中反复出来的词也可能是关键词,之后要注意关键词的同义词、近义词和反义词,它们形成了该词的关联词。

首先看题目中的词,《在北大》,这个题目中的“北大”就是一个关键词,北大当然是一个好学校,但要深入它的背后,北大的背后是教育。从表面看,这首诗写的是“我”与北大的关系,其实写的是“我”和教育的关系,是对自己前半生所受教育的反思,也就是说,这里的北大可以换成其他高等学府,因为教育的实质是差不多的。从这个层面来说,这个作品写的是“我”作为一个受教育者对教育的看法,我认为重点在这里。北大是一个学校,是塑造学生的地方,那么高等教育对我们的塑造,是不是令学生、特别是让本诗的作者认同呢?这首诗实际上提出了一个比较尖锐的问题,也许不是尖锐的问题,只是“我”内心真实的一种反应。那么“我”对受教育的反思,是否定性比较多的,也就是说,在最高学府里接受教育也可能会产生失败感,那么我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是,教育的这种负面性跟“我”的疾病是什么关系,这是需要思考的。批判教育的诗人不止一个,我记得诗人娜夜写过这样的句子:“使我最终虚度一生的……是我所受的教育和再教育。”

从诗中来看,“北大”这个词未再出现,作者似乎故意回避了它,而是用“这所无所事事的大学”,“这所大学”指代它。先看“那些废弃的岁月环绕着这所/无所事事的大学,像颓圮的城墙/守护着一个人从少年到青年的全部失败”这三行,“废弃”就是荒废的意思,“颓圮”是倒塌的意思,可以认为是“全部失败”的产物。我在想,如果作者在身体健康时写这首诗,他会不会这样看北大?可能是因为诗人得病了,所以他看什么都是负面的,用一个词来概括,他笔下的教育一无是处,因为他在这首诗里没有说教育一句好话,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整个教育都是被否定的,这是一个人在病中用晦暗的心态写出的诗。

“这所无所事事的大学”显然指的是北大,是“北大”的关联词。作者在北大读书期间做了很多事情,比方说写诗、办刊物等等,在这些方面,他是很有成就的,所以我觉得“这所无所事事的大学”与事实是不符的。但是人的心态很重要,患病之后,他觉得他做的那些事情都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就变成“无所事事”了,也就是说,他不是没干事,而是他干的那些事,在疾病和死亡威胁的这种心境中已经没什么意义了。所以我觉得这首诗与其说是对大学教育的否定,不如说是疾病笼罩的结果,在疾病的威胁下,那些丰富的成果都被他否定了。

然后看下面“将近十年的时间”这两行,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再到博士研究生,他用了十年时间(事实上,2002年,也就是写这首诗三年后,他才博士毕业),那么我们可以看到他这十年的变化,这个变化是什么呢?从长发酒徒到学术良民,从一个不守规矩的人变成一个迎合规矩的人,反差极大。可以说这两行诗是他对十年受教生涯的一个高度概括,他本性狂放不羁,是个野孩子,却被教育成了一个学术良民,可以说教育对他的改变非常大。胡续冬一生有两大改变,除了教育对他的改变,就是婚姻对他的改变,他本是浪荡子,但结婚,特别是有了女儿以后,他成了一个好父亲,为他女儿写了许多充满爱心的诗歌,这个转变应该让他的很多朋友惊奇。

下面这句“这所大学像台盲目的砂轮,把一段/疑窦丛生的虚构传记磨得光可鉴人”,作者仍然回避“北大”这个光辉的名字,因为“这所大学”和那所大学并无根本的不同,大学对学生的塑造都是一样的,其中,“盲目”和“疑窦”这两个词,我觉得比较值得注意。大学教育要把学生引到什么地方去,它是不是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如果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它是不是实用?我觉得正是大学的“盲目”让学生感到怀疑。“虚构”这个词也值得注意,虚构就是不真实,本来十年时间是真实的,为什么要用“虚构”来限定呢?那就意味着曾经有过的等同于不存在,很明显,这几个词都是对大学的否定性反思。作为一位富于表现力的诗人,胡续冬非常善于把他的心思巧妙地用隐喻加以表述,“砂轮”这个隐喻体现的应该是打磨而不是磨砺。“光可鉴人”意思是光亮得可以照出人影,是个褒义词。但在这里其实是个表象,表面风光,内里却疑窦丛生,所以也有反讽的意味。然后作者把命运比喻成大理石,大理石跟“我”投下的阴影一硬一软,富于张力。这是虚实结合,确实,这首诗借助比喻形成了许多虚实结合,胡续冬善于镶嵌各种具象词与抽象词,给人一种天衣无缝的感觉。这个投在大理石上的阴影无疑呼应了前面手相的“晦暗”,从一开始的局部晦暗扩展到整个身体的阴影。身体的命运在按照自己的逻辑延伸,被这个敏感的诗人察觉。因此诗人在一个美好的艳阳天想到了自己有限而艰难的未来,诗中出现了“宿舍楼”这个词,再次凸显了学校的背景。此时让“我”郁闷的并非房子问题,而是已经患病难以康复的身体。围绕着诗人的病体,诸元素在展开争夺,如果“阳光”属于正面的东西,“孤独”“贫瘠”“一颗将要硬化的肝脏”无疑是病灶以及强化病灶的负面事物。

可以说这个作品写出了三个时间点:此时此刻,以及从此时此刻回顾过去并思考未来,前两行写的是此时此刻,从第二行的后边转向过去,然后从大理石这一部分回到现在并想象未来,所以它有一种时间的转换在里面,“将要硬化”就是说他的病会导致肝硬化,意味着疾病不断加重。诗的最后出现了“追悔”这个词,这个词表明他有意对以前经历的人生,特别是所受的教育加以修改。说到这里,我请大家注意一下张枣,弓长张,枣树的枣,1962年出生,2010年妇女节病逝,活到48岁。胡续冬病逝于2021年中元节,活到47岁。他们两个可以说是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出生的天才诗人。尽管张枣没有在北京大学读书,但他在德国拿到了博士学位,这两个诗人外语都特别好,都是翻译家。他们的诗歌语言都很有魅力,只是张枣的诗歌语言精致圆润,但有些晦涩;胡续冬的诗歌语言注重对方言口语的吸收化用,晓畅生猛。张枣去世后,他的诗歌迅速被许多青年诗人仿效。我估计胡续冬的诗风很少有人仿效,因为这需要超常的语言天分为基础。

为什么在这里提到张枣呢?因为张枣有一首著名的诗《镜中》,诗中写到失去心爱女子的后悔,而胡续冬这首诗写到了追悔,对自己所受教育的追悔。人有时都不免会后悔,但是像这样大面积地整体否定过去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作者可能比较怀念他早年的狂放不羁,但完全的独立自由其实只是幻想,势必遭到现实的修改。作为一种大多数现代人不可避免的现实,教育对我们确实是一种强力塑造,它也在促进我们的发展。通过这样一首诗歌,或许大家可以认识教育的丰富性。

附录

在北大

□ 胡续冬

我受了欺骗,而我应是谎言。

——博尔赫斯

按照我那晦暗的手相,我已活过了

一半的生命。那些废弃的岁月环绕着这所

无所事事的大学,像颓圯的城墙

守护着一个人从少年到青年的全部失败。

将近十年的时间,从玩世不恭的长发酒徒

到博士生入学考场上诚惶诚恐的学术良民,

这所大学像台盲目的砂轮,把一段

疑窦丛生的虚构传记磨得光可鉴人。

在这大理石一般坚硬光滑的命运上

我已看到此刻的自己投下的阴影:四月里

一个柳絮翻飞的艳阳天,在宿舍楼前

一块郁闷的石板上,阳光艰难地进入了

我的身体,将它包围的是孤独、贫瘠、

一颗将要硬化的肝脏和肝脏深处软弱的追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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