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 兽

作者: 李浩然

他在房子一侧开垦出两亩田地,秋天种小麦,夏天种玉米;另一侧圈起栅栏,里面养着两头羊,七八只鸡。这里离最近的镇子有二十里,离集市三十里,需要购置物品时,他会背上一筐鸡蛋,拄着拐杖,天不亮就出发,蹒蹒跚跚走上小半天,到集市上卖掉鸡蛋,再用卖鸡蛋的钱买酒和烟草。酒是那种散装的高粱酒,在他还是猎人的时候,只卖两毛钱一斤,现在涨到八毛五了,他一次买十斤,够喝半个月。他想等麦子收割了,就种上高粱,自己学着酿酒,想来这没什么难的。烟草店主营古玩和玉石,兼卖烟草,店主和他年纪相仿,每次他去了,都要故意放慢打包烟丝的动作,絮絮叨叨和他说上一会儿话:等我们这批老头子都死绝了,市面上大概就见不到散装的烟丝了;我儿子几次让我把烟丝生意停掉,都被我骂回去,只要我还活着,就不可能停的,所以你得盼着我多活几年,起码比你活得久才行,不然你就买不到烟丝抽了;听说你原来是个猎人,有没有猎到过熊瞎子、老虎?听说你还在山里碰到过独角兽,你的腿是不是被独角兽咬瘸的?你的老婆呢?你儿子是怎么死的?对于这些无聊的问题,他都笑笑应付过去,付完钱便拖着那条残腿离开。

他知道镇子上流传着许多关于他的传说,说他枪法奇准,曾一枪打瞎老虎的眼睛,怕伤了虎皮,用一根木棒跟瞎了的老虎搏斗,背上被虎爪挠出一道半米长几厘米深的血口子,几乎能看到内脏,老虎的下场更惨,在木棒连击下晕死过去,他用绳套套住老虎的脖子,活活把那老虎勒死了。还有更玄的,他都不予理会。

近来店主又在不厌其烦地向他推销一种卷烟器,形状和大小都类似骨灰盒,只是外面多了一个摇杆,把烟丝和烟纸装进去,转动摇杆,十几秒后就会从下方那个圆形小孔里吐出一支烟来,跟成品香烟没有两样。用卷烟器卷出来的烟更密实,一支顶两支,还节约了时间,一个钟头就能卷百十支,最重要的是不会浪费烟丝,店主一边给他做示范,一边滔滔不绝地讲解,希望能够打动他,只要十五块钱,终身质保,那句话怎么说的?人跟动物的区别就是人会利用工具,当然了,还会发明创造,照我看,卷烟器是比造纸术印刷术更厉害的发明……他接过店主卷出的香烟,却按下买卷烟器的念头,他不心疼钱,只是不想把卷烟的工序缩短。烟丝攥在掌心揉搓,捏在指间铺进烟纸,细致地卷成一头粗一头细的纸筒,舌头捋着边缘舔舐,利用唾液使烟纸黏合,将细头儿空余的烟纸拧在一起,掐掉,含在嘴里,点燃,身子靠在老藤椅上,深深吸上一口烟。他每天重复这个过程二十遍,将它填充进人生步入晚年后逐渐多出来的缝隙里,使时间变得紧实。酒的作用类似,中午和晚上各喝一杯,就一把花生米,慢慢抿咂,光景就在吞咽和嚼嗑中有了棱角,变得可以触摸。

这个冬天比往年要冷一些,刚刚立冬就下了一场大雪,雪盖住了山,盖住了树木,也盖住了他的房子,整个世界都被裹进雪里。房子用松木搭建而成,跟他一样上了年纪,阳面出现很多裂纹,阴面长出霉斑,还有蘑菇(近来他的皮肤上生出鸟粪样的斑点,一些隐蔽部位也饱受暗疮困扰)。他用那支没剩几根毛的扫帚清扫着路上的积雪,没一会儿就感觉热了,热气被囚禁在棉袄里,无处发散,就凝结成了汗,聚集在他的腋下和胯间。他停下来,摘掉手套,揉了揉红肿的脸,又隔着棉裤抓挠裤裆(棉裤太厚,难以搔到痒处),放眼远处,干净的白里滚进两个污浊的黑点。是两个人,他们从视线的尽头一路走过来了。

他的房子很久没有迎来过客人了,上一次是在十年前的秋天,他断腿三个月后。那人在他沉睡时推开他的房门,将他从噩梦中唤醒。他梦到那兽闯进他的家,咬死了他的妻子,将她血淋淋的尸体叼在嘴里,挑衅似的看着他。它的眼睛像两团燃烧的蓝色冰块,将他冻在原地,动弹不得。他快哭了。他擦了一把脸上混合了泪水和眼屎的浑浊液体,坐起身来看向来人。那人拉过屋里唯一的一把椅子——当时还没有那么老的那把藤椅,坐在他的面前,语气诚恳地向他求购一张虎皮。开出的价钱很诱人。他只好抬起那条夹着木板的腿,证明自己再也无法从事狩猎活动。那人跟他道过歉后,匆匆离去。那段日子他是怎么过来的呢?他反复发烧,饮食起居没人照料,只能用那点残存的意志支撑着虚弱的身躯,有一度,他都怀疑自己会很快死在木屋里,尸体发臭腐烂,成为苍蝇蛆虫的美餐,也许十年八年才会被人发现,那时候他只剩下一具白骨,甚至骨头都已被野兽叼走。有些动物是很喜欢把骨头当成玩具的,比如狗。当初他是养过一条狗的,每个猎人身后都应该跟着一条狗,它很勇猛,也很忠诚。这是成为一条优质猎犬的必要条件,这让它陪了他十年,为他立下赫赫战功,最后,也是勇猛和忠诚害了它。它死了,死得很惨烈。他活了下来,此后的十年里,他无数次想到一个词,苟延残喘。

他把两个年轻人请进木屋,拨开火炉风门,火舌蹿上来,包围了墩在炉口的铁壶壶底,水重新沸腾起来,顶撞着壶盖,发出咝咝哨响。他打开橱柜,翻出两只杯子准备刷洗,却发现两个年轻人站在炉子旁,无措地看着他。他抱歉似的笑了笑,搬过来藤椅,又从床下抽出一只小马扎,摆在炉子旁。坐,你们坐,他竟有些拘谨。其中一个年轻人摘了帽子,是个光头,光头说,打扰你了大叔,其实我们只是想上山,谁知道赶上这大雪。 他看了一眼光头背后的包袱,再把目光转向另一个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小胡子同样背着包袱,他立即警觉起来。猎人的直觉告诉他,包袱里藏着枪。

十年前那个求虎皮的来客独自上了山,再也没有下来。等到伤口愈合,他拄着拐杖,背上猎枪,再一次进到山里。多年来,他第一次感到害怕,远处传来的声响,眼前突然闪过的影子,都会令他精神紧张,他找了一天,庆幸没遇到那兽,却也没找到那人,他宽慰自己,想来那人已从山的另一侧离开,虽然另一侧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可他还是置正常的行为逻辑于不顾,顽固地心存希望。直到他在山顶看到挂在树枝上带血的布片,似一面旗帜,在风中招招展展,才瞬间僵直了身子,头颅里嗡嗡作响。显然它来自某个人的衣服。当初自己就是在这附近出的事,那天他很幸运,捡回一条命。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好的运气,他应该提醒来人的,阻止他踏足山林,但他什么都没做,眼睁睁看他上了山,进了林子,将那六尺高的身躯填喂进那兽的嘴巴。

好半天,他止住身体的颤抖,从树枝上摘下布片,掖进腰间。他取过枪,横抱在胸前,将腋下的拐杖夹得更紧了些。不是每天都有那么好的运气,能让他在险境中逃生。他现在孤身一人,没了那条忠诚且勇猛的猎犬,何况还瘸着一条腿。天快黑了,太阳已隐入远处一片树林后,只露出一片红色的光晕,在树尖上瑟缩抖动。黑暗从石缝从草尖从蛇鼠留下的孔洞里漫过来,向他围拢,一步步逼近。一阵冷风从两棵树的间隙中蹿出来,扑在他身上,他打了个寒战,头上却冒出汗珠,他抱紧枪,枪口调向前方,蹭着步子慢慢挪动,拐杖却不知什么时候从腋窝滑落,倒在了身后的草丛中。

他支起那张画着棋盘的小方桌(格子和楚河汉界的字样已经模糊不清),将水杯放在方桌中央,各自倒上半杯水,向两个年轻人的方向推去,他说,喝水。光头从藤椅里探出身子,手掌轻触杯身,又弹开去,他说,谢谢。光头的另一只手仍抱着包袱。小胡子坐在马扎上,塌着腰,双臂抱膝,头扭向窗外,望着那一方被框住的白皑皑的山出神。小胡子的枪放在脚下。

老人拿起炉子旁边的铁铲,往炉子里添煤,噼啪作响中,火星伴着烟尘升腾起来,闪烁两下,灭了,缓慢地向地面飘落。他提起铁壶,重新盖上炉口,火就被镇压下去。小胡子没有被他弄出来的声响吸引,仍然注视着窗外。窗外雪地被阳光偷换了颜色,成为暗淡的黄色。再过一个小时,天将黑下来。他说,大雪封山,恐怕得开春才进得去了。对于没有经验的猎人来说,他的话并不夸张,大雪覆盖下,很难找到登山的路径,即便能够上山,碰到猛兽也难以隐藏和躲避。当然,如果换作十年前的他,这都不成问题。他垂着眼皮,目光游走在小胡子和光头之间,他要观察他们的反应。小胡子依旧没说话,只是把头从窗口的方向转了回来,眼睛盯向光头。光头轻抚着怀里裹着猎枪的蛇皮袋说,不,我们明天就上山。他的语气坚定,如山中的雪松般不可撼动。

老人不再说话,从床头端过报纸糊成的六边形纸篓,打开盖子,里面装着烟丝和裁好的烟纸,他认认真真卷起烟。纸篓对着光头的一面登着一则二十年前的新闻,北京大学迎来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新生;对着小胡子的一面是一条米酒广告,豉味玉米烧,米酒当中,质量称雄。卷烟的时候他会无意识鼓起嘴,下嘴唇包住上嘴唇,不停蠕动,像在研磨着什么,卷好一支,他递给小胡子,小胡子摆了摆手,说不会,又递给光头,光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红塔山,弹出两支,说,抽我的。他就折返回那夹烟的手,将烟送进自己嘴里,划燃一根火柴,说,抽自己的。

在烟雾缭绕中,房间里光线慢慢暗下来,天就黑了,炉里火光愈加不安分,一伸一屈窜动,映得人脸忽明忽暗。老人取出蜡烛,点燃,心脏样的小火苗虚弱地搏动,他用一只手圈起它,阻挡住风的侵袭,直到它强健起来,他把蜡烛悬在方桌正中,倒转过来,一滴蜡油泪一样滚落,又一滴蜡油泪一样滚落,在桌面汇合,凝成一颗白色的哀叹,老人把蜡烛摆正,用力戳上去,蜡烛就像树一般长在了桌面上。他听到光头的肚子在轻声啼诉,随后引起了小胡子肚子的共鸣,他想,是时候了,现在不用自己再去费口舌了,他们的肚子会迫使他们留下来,只要过了今晚,一切都好办。他扔掉烟蒂,在脚下碾灭,假装咳嗽了一声,说,我去杀鸡。光头和小胡子对视了一眼,光头说,可能还要在这里借宿一晚,我们可以给钱。老人站起身,抖了抖那条断腿,掸去裤子上的烟灰,说,钱倒无所谓,房间有,只是多年没人住,放了些杂物,你们得自己收拾,还有,没炉子,不过看你们年轻,火力壮,应该抗冻。两个年轻人几乎异口同声说,好,没问题。

他披上棉袄,摸起手电筒,踱出木屋,寒风从他身上碾过去,让他的皮肤为之一紧,五官蹙缩在了一起。手电光在夜色中掘出一个金黄的洞,椭圆形的洞口在雪地上闪耀。光带他来到围栏前,两只羊偎在鸡窝旁睡了,一只听到动静,抬头看了看他,又将头扎进了另一只的肚皮下,鸡窝里传出一阵嘈杂,鸡在里面辗转。他打开围栏门,走进去,脚踩进雪里,发出一轻一重一轻又一重的咯吱声,身后就印出一串乌黑的脚印,笔直地延伸至鸡窝前。那只红毛母鸡卧在鸡窝口,骨碌着小圆眼睛看向他,它一定意识到了什么,当他蹲下身子的时候,迅速闪进鸡窝,钻进一丛丛缤纷的羽毛里。其他的鸡看起来都浑浑噩噩,有的打着瞌睡,有的歪头打量他。那只芦花鸡就缩在鸡窝另一侧,离群,索居。就它吧,养了八年的老母鸡,身上的毛秃了一半,裸露的皮肤上还生出一块块硬币大小的癣斑,再说了,入冬以来,它再没下过一个蛋。用他招待客人再合适不过,只要客人不在意那些红色斑点。他把手探进鸡窝,握住老母鸡的脖子。它的温顺令他意外,迟疑了片刻才将它拎出鸡窝。

那只老母鸡静静躺在案板上,安心等待一把菜刀将自己的脑袋和身躯分开。他的手插入老母鸡的翅底,灼热的温度仍能让他感受到蓬勃的生命力,而从它的眼睛里却再难寻摸到求生之欲。他叫过两个年轻人,你们谁敢杀鸡?我怕见血。这不仅是一场杀戮,一餐饕餮,这更是一次测验,以那只生存了八年之久榨干了全部价值仅剩一副身躯可供食用的老母鸡为祭,他望定两个年轻人,语气里流露怯懦眼神却彰显锋利。小胡子是个怂包,他确认了之前的判断,面对垂死的老母鸡,小胡子脸色变得苍白,双手也似乎无处安放而胡乱摇摆,我也不敢,倒也不是不敢,只是不忍心,让我吃倒是可以。说完,还自嘲似的笑了笑,笑声在喉咙里遇到阻碍,传出嘴巴时曲折而磕绊。光头是个硬茬,他从案板上取过菜刀,在手中上下掂量,又把刀端到眼前,观察刃口,接着,刀刃在平摊开的左手掌心轻轻划过,他眯起眼睛,享受这过程,刀有点钝了,杀完鸡我帮您磨一磨。光头一手掐鸡翅,食指钩住鸡脖——老母鸡的爪子弹了一下,随即伸直,另一手将菜刀在鸡脖上剐蹭,一簇鸡毛飘落下来,露出原本覆盖在鸡毛下粉红色的皮肤,刀光一闪,老人闭上了眼睛,一蓬艳红泼入眼帘。

十年前的秋天,那个午后,他寻来客未果,从山顶沿原路返回,走到半途,残腿剧烈的疼痛让他无法行走,只好坐下来休息。漆黑的天空如一口生满铁锈的锅,将他倒扣于锅内,几颗寒星冷不防闪一下,像在发送遇险信号。雾气由地底钻出,悬于地面,缠着他的腿,缓缓攀升,不多时就没过胸口。脖领涌入丝丝暖风,似有人用嘴吹拂,他浑身一颤,发根全部竖了起来。身后传来粗重如鼓鸣的鼻息声,呼——噜——呼——噜——他能清晰听到来自某个喉咙里的痰音,如他咽喉炎的症状,只是放大了数十倍。他的心脏剧烈跳动,像一只被囚的鹰隼,不停撞击着笼壁,试图挣脱,而身体却变成一块石头,长进了土里,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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